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着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僱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麼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麼樣,隨着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餵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着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麼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歷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里,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裏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痒痒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里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超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里,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噁心他,才拖着他去看這本小說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着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慾薰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
1.世界一 林諾牌金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