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做林宇喆,一個家境還算富裕的平民版「富二代」,因此,生活條件較佳的他,並不用為生計而奔波於事業。加之父母較同齡人的大了許多,名副其實的老來得子,自小對他疏於管教,溺愛非常,導致林宇喆的性格里多了一份傲慢,少了些許教養。雖然,性格張狂,不過好在,從來也並沒有惹出什麼出格的亂子。
然而,外表略有姿色的他,在感情上,卻是個名副其實的花花公子。雖然算不上見一個愛一個,但在男女關係上喜歡亂來,卻是實打實的。這小子,還算有點小聰明的地方在於,他雖然喜歡亂搞,卻儘量避開「良家」女孩,大多只在夜店,和朋友「拉縴兒」的女孩中,盡歡。他最怕的就是那種單純的跟朵百合花似的女生,用他的話說,那種人「玩不起」,一夜合歡之後就跟張狗皮膏藥似的,甩都甩不掉,再不就動不動要死要活的,想想就讓人毛骨悚然。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有那麼一次,林宇喆,就不幸,遇見了那麼一位「瘟神」。
女生的名字叫什麼,他根本就不記得,不過也可能,那女孩從來也沒對講過他的真名,海庭索性給她編了個化名,暫時就叫她「小媛」。
小媛是林宇喆在一家迪吧,狩獵回來的獵物,一夜盡興之後,兩個人與其他的老油條一般,從此便再無聯繫。巧的是,半年之後,林宇喆受朋友邀請,到朋友的城市遊玩,晚上出去「嗨」的時候,在當地的一家酒吧,再次遇見了小媛。
這突如其來的「緣分」勾起了林宇喆的興趣,兩個人互相加了微信,一起玩樂之後又是一夜的翻雲覆雨。從此之後,小媛便成了林宇喆暫時的正牌女友。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交往了半年之後,改邪歸正一段時間的林宇喆,又開始蠢蠢欲動。說來也是難為他了,從小到大,從來也沒有哪個女生可以捆綁他這麼久,因為在與小往的這半年裏,他確實再也沒去過夜店,更沒亂來過,不得不對小媛的手段讚一個。
林宇喆終於還是對小媛提出了分手,接下來的劇情發展與大多俗氣的感情糾紛並沒有什麼區別。小媛拼命的挽留,林宇喆狠心的拒絕,更俗氣的是,小媛也懷孕了,對的「也」!林宇喆可不是那種咱們小平民口中的那種「過日子」的人,怎麼會因為她懷孕了就為了她收心,發誓以後只愛她一個人?
小媛的銀行卡上多了一些小錢兒,並且微信上收到林宇喆的通知,錢是他給她轉的,讓她把孩子打掉,「江湖規矩你懂的!」小媛是真心的愛着他的,怎麼可能願意離開他,還要拿掉他的骨肉,於是,又一場馬拉松似的糾纏開始上演。
吃安眠藥、上吊、割脈、跳樓、躺火車道,小媛把能用的招式,幾乎用了個遍。結果卻適得其反,除了令林宇喆加倍的討厭她,並沒有能夠挽回浪子的一絲眷戀。
一次,林宇喆與一些狐朋狗友聚會,小媛又來電話糾纏,被一個「狗友」聽到,他湊到林宇喆的耳邊,對他說,只要他肯出錢,他可以幫他解決掉這個麻煩。這話着實給林宇喆嚇了一跳,他雖然不是什麼好鳥,可是本性卻沒惡劣到那種程度。「狗友」趕緊解釋說,他想多了,只要他肯出錢,他有辦法勸小媛不再糾纏他。於是,一場不光明的交易,毫無懸念的發生。
自那之後,小媛真的沒有再出現在林宇喆的生活了,一開始,他還有點不適應,確實擔心過那個「狗友」究竟對她做了什麼?可是時間久了,漸漸的也就被他拋在腦後。
奇怪的事情,是從一則早間新聞開始的。
一天早晨,林宇喆出奇的一大早上回到家裏,正好趕上林母剛做好早飯,他被叫過去,一起吃。林父打開電視,調到早間新聞,走進廚房去幫忙。林宇喆無聊的打着手機,有一搭沒一搭的抬頭去看正在播報的新聞,突然,一則播報市郊廢棄廠房內發現不明女屍的報道勾住他的目光。
據報道,女屍已經有孕在身,身中數刀,失血身亡。殘忍的是,女屍腹中的胎兒不知去向。
林宇喆盯着畫面里那具腐爛得難辨容貌的屍體,手腕處一條手工編織的翻繩兒手鍊掛滿了已成暗褐色的血液,熟悉的撒嬌聲在腦中迴蕩「這對手鍊兒可是我親手編的,情侶的呦!要把我們牢牢的綁在一起,永遠不分開,好不好!」
小媛昔日的笑容在腦海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