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名關在死囚牢裏的僕人聽到這個消息之後,也在牆上留下「冤枉」兩個血字,然後碰牆而亡。
只是這個消息知道的人並不多。
新知縣覺得蹊蹺,把小妾和僕人相繼自盡的消息上報給了那名巡察使,請求批示。
這時候那名巡察使已經平步青雲,由五品變成了三品大員。
他對小妾和僕人的自盡給了四個字的批示:畏罪自盡。
接到批示後的新知縣便心領神會,將這案子輕輕掀過,將小妾和僕人的屍體草草掩埋,不再追究。
只是在卷宗的末尾,淡淡的提了一筆。
這件事已經過去了七年之久,那名新知縣也早已經接到調令,調往他地為官,算來周仲康已經是此案之後的第三任知縣。
這些案卷塵封已久,從來沒有人翻動過,也沒有人再提起過當年的案子。
周仲康也是無意中翻到這個卷宗,因為看到被害者曾經是本地的縣官,便順手翻了翻,前面的案情描述和破案的經過,看着倒也是合情合理,只是翻到最後一頁時,看到那位新知縣淡淡提到的那一筆,案犯某某和某某在行刑前已畏罪自盡。
他隱隱察覺到不對,便捧着這份案卷又讀了幾遍,尤其是最後那一條補述,越想越覺得蹊蹺。
那兇手既然是小妾和僕人,兩個人又已經認了罪,只待秋後問斬。
而兩人自盡的時候距離問斬還有數月。
但凡是人,就沒人不希望能活着不死的。
就算明知道最終還是會死,還是會留戀活在這世上的每一天,不到最後死的時候,沒有人會捨得提前放棄生命。
尤其是這兩名已經被判了斬刑的犯人。
這說不通!
就算兩個人真的是生無可戀,為什麼要在臨死之前在牆上寫下血字,還是那樣觸目驚心的兩個大字:「冤枉!」
除非他們自知必死,而此案確有冤情,兩人是以死來表明他們是被冤枉的!
想到這裏,周仲康不由得悚然一驚,後背猛的竄上一股寒意。
當時是在子夜,一陣冷風從敞開的窗戶外面吹了進來,將他面前的卷宗吹落在地。
他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卷宗,看到被風拂到的最後一頁,身上寒毛根根豎起。
第二天,他馬上着手調查此案,他最先想盤問的就是七年前負責看守死囚牢的獄卒,想了解一下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
可是時間過去了七年,當年的獄卒早已經換了人,竟然無人得知他想要問的事情。
越是查不到什麼,他就越覺得不對勁,可除了他心中的懷疑之外,他卻找不到半點線索。
「沈姑娘,你如何斷定這是樁冤案?」他衝口而出的問道。
雖然他也懷疑這是冤案,卻沒有證據,這時候聽到沈凝的語氣卻是肯定之極,不禁又驚又奇。
沈凝在案卷上輕輕一拍,說道:「相信周大人一定也看出來了,這宗案子一共有四個疑點。」
「四個疑點?卻是哪四個?」周仲康不由睜大眼睛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