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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作詩

    這趙婕妤,便是安王的女兒,在安王膝下十幾個子女裏面,是最早被允許出府獨立居住的一個,相傳自小天資聰穎,最得安王寵愛,出府之後被親口賜封號襄陽郡主。

    對這個女兒,安王有言曰其一身才華,不讓鬚眉,每每可惜此女生的是女兒身,不能接替他藩王之位。

    這樣的奇女子,一進州學自然變成了眾矢之的,多少目光都緊盯着郡主的身份,沒奈何那郡主果然是天生的女學霸,便是在州學也是門門功課壓人一頭,一直一枝獨秀,眾多男同胞也是只好甘拜下風、自慚形穢。

    這樣的人物,當然在州學裏有極大的號召力,你想啊,誰若是能得到郡主的青睞,便是沒有機會做郡主的東床,便是只消能引得郡主隨口在安王面前提上一句名字,那也是讓人受用無窮。

    無它,富貴耳。

    所以這就是這詩會這麼熱火的原因。

    郡主一發話,園子裏的學子們紛紛踴躍發言,氣氛熱烈的簡直讓人懷疑自己如同行走在鬧市之中。

    學子們就象那些鬧市上的小商販,拼命的向郡主兜售自己。

    李哲和陳子龍站在這裏,不一會兒郡主給定下的題目給傳了下來,兩人上前一看,卻是一個別字,要用現代詩來寫。

    「郡主這題目定的好啊!」

    一個同學這就開始拍馬屁,

    「多情自古傷離別,一個別字,最是能道盡我等世間的悲歡離合,千古情誼。遙想我唐代前輩詩仙太白前輩,一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引得多少人涕淚齊下,這一個別字,立的好,立得妙,意味無窮。只是這別之一字想寫出彩來,卻是太難。」

    「誰說不是呢?偏偏還要用現代詩,我覺得現代詩,想寫出味道來,卻更是難上加難。」

    和後世人覺得寫出現代詩來簡單,寫古詩詞更難不同,這個時代的人卻是反過來,覺得寫古詩詞簡單,寫現代詩更難,這時代的社會倡導普及白話文不過方才幾十年,但古詩詞在文壇卻已經是有了千年的傳統,這就是時代的不同了。

    宋人從小就在適應格律詩,所以對他們來說做古詩詞更容易,反而讓他們是用白話文寫作現代詩,看似自由,反而讓人無所適從,很難寫出那種味道來。所以說物以稀為貴,當今的大宋朝文壇卻是更看重現代詩人。


    院子裏的一眾年輕才俊紛紛皺起了眉頭,憋着勁兒要寫出一篇留名千古的現代詩名篇來,好博得郡主的喜歡。郡主這等人平時根本沒機會見到,這等獲取佳人好感的時機決不允許錯過。

    這當口就連李哲和陳子龍兩人都停住了互相嘲諷,仔細在腦海中醞釀感覺。

    陳子龍自己想了一會兒,自覺無所得,便自停下了思考,他這人聰明是極聰明的,卻性子憊懶,要不然也不會和穿越前的李哲臭味相投。自覺的跟本沒有機會,也就沒報太大的希望,誰知他扭過來發現,自己的老搭檔李哲竟然也在念念有詞。

    生生嚇了他一跳,

    「喂!」

    「怎麼?」李哲被他嚇了一跳。

    陳子龍道:

    「怎麼還來真的?」

    「怎麼?不行?」李哲理直氣壯的道,「我一直對郡主傾慕,朝思暮想,說不定哪一刻我便得了靈感,做得出一首好詩來,又有什麼不行?豈不聞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難道只有你這小白臉才能做得出詩麼?我這叫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你懂得甚麼?」

    如果不是陳子龍和他實在是一對損友,了解得不能再了解,還真的會被李哲這一番做作給嚇住。

    陳子龍看着李哲,簡直不敢相信這是出自李哲之口。

    對郡主傾慕是傾慕,今天在這裏的人人人都傾慕郡主,但哪一個人會象李哲此刻這樣這麼直白的說出來。

    身邊的旁人都已經看不慣,忍不住出口道:

    「李哲,公主是何等樣人,就憑你也敢對郡主有非分之想,你也太不知羞恥了,簡直就是褻瀆,說的好像你真會寫詩一樣。」

    李哲在州學的同學們眼裏一向是邊緣島上出來的鄉巴佬,祖上靠軍功得爵,然後後輩就憑着恩萌能將爵位一直繼承下去,算是典型的拼爹,最讓同學們中寒門出身的人看不慣。

    再加上李哲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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