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翁得臣退學了,準備回去趕緊復讀三個多月重新高考一次!」
「這麼慘?為什麼啊?當初他就是靠『本校教職工子女過本一線即可投檔』的優惠政策才進來的。憑他自己本事,再考一次也不可能進比師大更好的學校了吧?何況高中課程都放羊了半年多,再補三個月也不可能有去年的應試狀態吧?」
「誰知道呢,多半是這次丟臉丟大了混不下去吧——被人戳着脊梁骨指指點點四年,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嘖嘖,被精神病人堵門罵街,還上了博客和『土豆網』街拍,不隱姓埋名換地方,那就是妥妥的校園名人了!」
翁得臣被付成才和黃潔這兩顆棋子反噬的事兒,已經過去了好幾天。
後續處理結果也漸漸明朗起來,逐漸成了近期校園內的重要談資——尤其是在法學院內部。
無數學生都談論着那天下午、翁得臣被「捨得一身剮的精神病人」鬧事羞辱的橋段。或許也正是因此,讓他實在沒臉再在學校里待下去了,索性以「個人身體健康原因」申請了退學——
他也確實被揍得頗受了點傷,最後也從付成才家人那裏逼要到了2萬塊醫藥費(精神病人傷了人還是要賠錢的,自己沒錢就監護人陪。精神病免責只是免刑事責任,不是免民事侵權賠償責任)。但精神、名譽和其他損失,卻是證據不足,於法無據要回,只能是認栽。
誰讓他惹的是精神病呢。
翁良卿被免去了職務,並且在小範圍內通報,以示學校在辦學和用人方面的公平,平息醜聞輿情。
因為證據不是非常充分,翁良卿的級別待遇還是得到了保留;但將來恢復原職是不可能的,哪怕風頭過去,也就是找個沒油水的同級別閒差安置,或者塞到其他更差的單位去。
馮見雄也沒指望就靠一點謠言和輿情鬧事就把翁家人徹底連根拔起——如果那麼容易辦到,也太不拿縣處級當幹部了。
事實上,能夠達到今天的戰果,馮見雄也已經是把一個重生者在網絡媒體輿情引導領域的先知先覺,用到了十足十。
若不是06年的普通人不重視網上搞事兒的影響力,平時不作相應的堤防,也不至於被馮見雄如此得手。
而且,哪怕在得手之後,馮見雄也沒撈到多少「威望」——從頭到尾,他都沒動用自己那個已經四萬多粉絲的博客號,沒有在任何一個環節親自出手。一切的一切,都如「錦衣夜行」,悄悄殺人不裝逼。
他知道這其中的分寸。
翁良卿之所以被扳倒,最關鍵的不是他們夫妻倆平時有徇私舞弊的嫌疑——徇私舞弊這種事情,周校長心裏能不清楚?
每個坐到有一點用人決策權位置上的人,都會幹這種事情的。
翁良卿在校領導眼裏的最重要「罪行」,是縱容兒子跋扈,並且上升到了「為了個人恩怨可以犧牲學校聲譽」的程度。
這就自絕於整個小利益集團了。
正如當官的光貪點錢不一定會出事。但站錯隊或者和小利益集團有路線衝突,與此同時再貪點錢,那麼這個貪點錢多半會被拿來出事了。
馮見雄也還需要在學校里混三年多。以他的明斷,怎麼可能把自己擺在一個「為了扳倒私敵寧可讓學校也跟着出醜」的錯誤立場上呢?
所以,錦衣夜行就錦衣夜行吧,悶聲撈好處不裝逼。
何況,錦衣夜行只是說明吃瓜群眾不知道馮見雄幹了啥。
但是對雙方恩怨比較清楚的關係密切人士,顯然不在其列。
畢竟,哪怕是真正的錦衣夜行,遠看看不出穿的是「錦衣」;
但如果可以貼身挽住夜行人一起走,靠摸也能摸出人家身上的料子是「錦」不是?
史妮可,虞美琴都隱約知道馮見雄幹了啥,雖然覺得馮見雄有些心狠手辣,卻也知道是不得不為,所以並沒有聖母表地埋怨他。田海茉基本上是靠自己的洞察力猜測的,也沒說什麼。
而陳思聰等幾個曾經給翁得臣當過馬仔、對付過馮見雄的同學,則是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懼。在確認翁得臣退學之後,陳思聰陪着笑臉找馮見雄談過一兩次解釋往事,就差直接納頭便拜了。
第86章 錦衣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