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成義沉默地聽馮見雄說完,第一反應是覺得馮見雄就是個浪得不行的煞筆,但隨即理智又告訴他沒這麼簡單。
金成義匪夷所思地試探:「你沒毛病啊?那你今天來找我,就是來示威的?告訴我這門生意從此只有你能在現有規模框架里繼續做、做到專利過期為止,而我只能看着你賺錢?
我不會跟萬大這個暗自一樣,再追着你屁股後面無效你?雖然《專利審查指南》修訂後,確實是『不溯及既往已經過審』的,但要是被第三方主動提了無效宣告請求,還不是跟萬大這個案子一樣的下場?!」
問是這麼問,但金成義自忖對方肯定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所以他也沒指望看到馮見雄有多驚訝的表情。
「當然,你當然還可以繼續追着我,把我用來碰瓷的專利一個個宣告無效掉。」馮見雄的情緒果然毫無波動,甚至還有些想笑,「但是,那樣對你也沒好處,你無非是花錢兩敗俱傷出口氣,但我今天有更好的條件。」
金成義眉毛一挑,心說終於說到戲肉了。他也一改此前對馮見雄的輕蔑,壓住情緒勉強追問:「請講!」
馮見雄見對方已經端正了態度,也就不吝指教:「我知道以我在法律圈內的人脈、勢力,要保住這幾個實用新型七八年,估計是做不到的,遲早會遇到你這樣的人把我給無效了。不過我自問保住它們兩三年、累計賺個1000萬,還是可以做到的,這點你信不信?」
金成義飛速地在心中盤算了一下,評估各路風險,暗忖:「這倒是可以做到,靠你的本事,這條路子上賺出1000萬,問題不大。」
馮見雄終於圖窮匕見:「所以,今天我給金總你指條財路——只要你眼下立刻給我1000萬,我把目前手頭所有已經『絕版』了的碰瓷型專利,統統轉讓給你,包括全套『左右互搏』的前置配套服務。
金總你的人脈勢力比我大得我,而且這事兒已經絕版了,也拉不到多少仇恨值,也沒多少人蓄意關注着想找你報仇、廢掉你的專利。所以以你的能耐,保住這些專利做上七八年,應該是沒問題的吧?到時候,只怕累計能賺個四五千萬,刨除你給我的1000萬,自個兒還能淨剩3000多萬!」
「你把你的專利賣給我?」金成義吃了一驚,轉念一想又覺得這好像沒什麼問題。
冷靜揣摩這個事兒,如果他今天站在馮見雄的位置上,他也會賣的。
因為人脈勢力的關係,在自己手上保不住長久,有可能被人給宣告無效了,最終也就賺個1000萬。而如果轉讓給有勢力的人,能擺平各方關係,把10年的專利期用足,賺出四五千萬總價也是合理的。
這時候,賣個人情合作一下,雖然專利出售人還是只拿了1000萬,但畢竟落袋為安,還少了回款的周期風險。
當然真要這麼操作,肯定還是有些風險的。金成義立刻就想到了最重要的一點,然後當即反問:「那你要是賣給我之後,再去宣告我無效怎麼辦?豈不是騙了我1000萬,還想給我臉色看?」
馮見雄輕蔑地哂笑:「拜託,金總,這種絕對損人不利己的事情我要是幹了,我在圈子裏的名聲得臭成啥樣?當然,你也可以擔心我人品不好,到時候看你賺得多了,再要挾加碼多訛你點兒錢——那這樣吧,你覺得怎麼偽造一個補充協議,雙方可以取信於對方,讓我不敢出爾反爾,你就劃下道兒來好了。」
金成義一想也對,直接簽訂一個「馮見雄售出專利後不得申請無效宣告,違約賠錢xxx」的協議,法律上當然是無效的,不保護的。
但大家都是大律師,「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陰陽合同,還整不出來麼?
只要馮見雄肯簽秘密協議,金成義肯定可以擬得出來雙方都能充分平衡掣肘的條款。
這些都是技術細節,不叫個事兒。
現在他唯一還看不透的,就是馮見雄的動機。
為啥他當初非要魚死網破,把這個事情整「絕版」了,然後再來高價賣掉自己的專利?
當初如果馮見雄服軟的話,說不定最後總量還能賺得更多。
莫非,這廝是個大忙人,有了1000萬啟動資金之後,就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