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劍返回自家塢堡,對兄長陳奮說:「祖太守貪婪橫暴,一如孤狼,當敬而遠之;卞別駕謙謙君子,似可以依附者也。」
陳奮問他:「使君如何?」
陳劍瞥瞥嘴:「世家高門,紈絝子弟而已,然聽其言,似有索賄之意。我打算隔些時日,便將前日篡改的田契密呈使君,只要附上些供奉,相信必能簽署,以便傳之子孫萬代。」
陳奮連連點頭——這個好,這個要得,但——「我等庶民,恐不能越過別駕,直接面見使君……」
「弟折返前與淮海從事衛君立談少頃,衛君似可為我等牽線。」
陳奮說很好,兄弟你這趟去真沒有白跑啊,得着了這麼個利好的消息,但不知——咱們得拿出多少好處來,才能買得動衛從事和裴刺史呢?
陳劍說這事兒可以再商量,但——「弟所得利,其實並不止此。」說着話回過頭去招呼一聲,就有從人捧着上來一個大托盤,盤子裏面厚厚地擺着兩摞牘版。
陳奮瞥了一眼,說我認字不多,上面寫的都是些什麼,兄弟你給我念念吧。陳劍說不用念,實話告訴你啊哥哥,這些都是空白的告身,是我等鹹魚翻身的大法寶!
對於裴該、卞壼「賣官鬻爵」一事,絕大多數塢堡主都是深感興奮的,但也表示究竟買哪些官,要「樂捐」多少物資或者人力才能夠買到,一時間還難下決斷,所以就先暫且認下一些,說要等回去後再與族人商議,最後敲定。
因為可能某些官職有好幾家都想要,但若不私下商量、協調好了,就怕官府趁機獅子大開口,搞類似「拍賣」的把戲,或者貨賣兩家。還有些塢堡可能想一口氣吞下好幾個官職,但那就必須拿出很大一筆財貨來,不但多少有點兒肉痛,也怕因此而錢財露白,被那個貌似胃口很大的祖郡守給盯上……
陳氏家大業大,獨霸一鄉,兵卒也多,只要陳劍此番安全脫出縣城,就不怕祖太守使壞,所以他不怎麼在乎,一口氣就應下了十好幾個職位。但問題是倘若盡數購買,即便塢堡中人力、物力再豐厚,都難免傷筋動骨啊,所以要哪些不要哪些,他拿不定主意,終究要回來跟哥哥陳奮商量商量。
陳劍原本是想當州府守從事的,但卞壼價開得太高了……他倒不是買不起,但你既然當了守從事,總不好不給哥哥買個諸曹佐吧?兩個高級職務都拿下來,錢糧就未必湊手了。所以退一步,打算給哥哥買個鄉正——也就是一鄉之長,自己買個鄉正的副手,即鄉史或者鄉佐當。此外淮泗鄉內,合該十四名里吏,一名校官掾,他也先把空白告身都給搬回來了。
只可惜郡、縣屬吏不賣——郡是因為太守祖逖的堅持,不肯賣官,而縣是因為……連縣令都還沒有呢,怎麼置吏?還可惜暫時只賣淮陰縣內的職務,陳家塢堡還有大量產業在臨郡的盱眙縣內,暫時買不到……
可誰成想喜孜孜地來向兄長表功,陳奮卻根本不以為然:「我等但有田產、塢堡、兵卒可矣,要這些鄉間小吏的名額,有何用處?本來淮泗鄉內就是我等兄弟說了算,還要什麼鄉正?」連連搖頭:「不買,不買。」
陳劍反覆哀求,陳奮卻只是不允,還嘲笑兄弟官迷了心竅——「若想為官時,不妨等着漢軍異日殺來,我為汝去買個將軍做吧。」
最終陳劍急了,說既然哥哥你無意於晉朝的官職,那好吧,這鄉正我來當!當然即便做了鄉正,我還是得聽你的,你是鄉正他哥嘛。權當兄弟我就想穿袍子,抖威風吧,塢堡之財,我也有份兒,就拿我那份錢糧來買,不動哥哥你一粒穀子!
陳奮拍拍兄弟的肩膀:「兄弟之間,何分彼此?興國欲做官,那便做官,我出人出錢,買來給你做便是了。」
最終兄弟二人商定,由陳劍先買下鄉正來,再買三名里吏,派給三名陳劍的親信,總計價值兩千九百斛糧米,或者折算成五千八百人日的勞役——那是為了助修城池和沿岸燧堡。
此外,根據會上商量定的,各家塢堡還必須派出三十到一百名不等的男丁,以及足夠一年的口糧,充作縣卒,不但因此可以減少今歲秋賦的兩成,而且還不白給,刺史寫了白條,算是暫借。
對此陳奮覺得給多了——你起碼得降三成稅才行吧——估摸着兄弟是被買官
第二十七章、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