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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半路殺出個程咬金

    「一條小路呦通呀通我家……我家住在呦南呀南山下……

    山下土肥呦地呀地五畝啊……五畝良田呦種點啥……」林森一邊唱着自己改編過的歌,一邊樂顛顛的朝家裏走去,原本難走的山路在他眼裏都變得可愛了起來,甚至還有心情時不時停下來看一下周圍的原始美景。

    他沒法心情不好,背後沉甸甸的物資讓他有了足夠的底氣,這代表的不僅是這一趟的豐厚收穫,更是一條填飽肚子的財路,而手裏剛從陷阱中找到的野雞和野兔,則可以給他增加許多油水,好好開開葷了。

    回到那破茅草屋裏,林森先小心的把糧缸收拾乾淨,把所有糧食一粒不剩的都塞了進去,然後找來一塊足夠重的石頭把缸蓋壓好,這才轉頭開始處理手中的野味。

    他對填滿糧缸這事已經變成一種執念了,只有差點餓死過的人才能真切的明白這種執念。

    野雞的處理簡單粗暴,一斧子把腦袋砍下來,收拾乾淨後小心的抹點鹽巴上去,再用荷葉把它整個裹起來,最後找了些泥巴來糊上一層,往火堆里一丟就算完事了。

    被綁了個四腳朝天的兔子,就算是暫時逃過了一劫,可以到旁邊去享受它最後的時光了,不過早晚它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別跟林森說「兔兔辣麼可愛,你為什麼要吃兔兔?」,真有個妹子跑來跟林森這麼說,他肯定先確定下對方是不是兔子精變得,然後就不客氣的打暈了扛回家。

    溫飽問題解決了,難免就有些那方面的需求啊,就這鳥不拉屎的地方,能碰到個母的那還不得抓緊機會。

    至於兩個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雖然有了一些銀錢傍身,可那連幾兩香料都換不到,其他的追求就差的更遠了。

    而且之前差點餓死的窘境總在時刻提醒着他,讓他忍不住對自己摳門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計着用,能省一點是一點啊,下一次抓到獵物還不一定是什麼時候呢,可不敢隨便浪費了。


    小心的弄了點小米出來放進陶罐里先煮着,林森又跑出去搞了些類似野蒜野蔥的野草回來,用大斧子隨手劈了些木釺子出來串好,同樣放到了火上烤着。

    這食物相對充足些了嗎,像林森這樣的吃貨自然就不願意繼續虐待自己的胃口了,雖然烹飪的方法還是簡單了一些,但總比生啃要好一些不是,就是這麼看着都會感覺食慾大振,更何況還有香味不斷的飄出來呢。

    小米粥在林森的細心照料下,已經熬煮出了米油,正是最香滑的時候,作為調味的野草烤的也是恰到好處,而林森仔細感受過後也可以確定作為主菜的叫花雞也到了最香嫩的地步,簡直完美。

    把火堆移到一旁,林森敲開了變硬的泥殼,再仔細的扒開荷葉,一種無以言表的肉香味頓時鑽進了林森的鼻子裏。

    陶醉的大吸幾口香氣後,林森不客氣的就把手伸向了最為肥美的雞大腿。

    「兀那小子!」一個打雷般的聲音陡然響起,嚇的林森就是一哆嗦,差點把手裏的叫花雞整個扔出去。

    穩了穩心神後,林森惱怒的看了過去,打擾一個吃貨享受自己的美食,簡直罪無可赦好吧。

    不知什麼時候竟然已經有一幫大漢,站到了自家那勉強站立着的一圈柵欄外面,喊話的無疑就是站在最前面那個彪形大漢了。這體型讓人第一眼就會和虎背熊腰聯繫起來,怎麼也得二百多斤甚至三百斤的重量,看着確實很有威懾力。

    在他身後一個體型不比他差多少,只是臉色蠟黃有點病態的大漢靜靜矗立在那,就像是一柄將要出鞘的寶劍一般,氣勢凌厲的很。

    這倆明顯就是這一行人的主事人了,從後邊那一圈同樣彪悍的傢伙隱隱把兩人護衛起來的架勢就能看出來了。

    林森趕緊把叫花雞小心的放到了旁邊,拄着大斧子就站了起來,順便就把斧子握在了手裏。這一行人看着就不好惹,誰知道他們到底是好是壞呢?

    這大唐天下初定,各種勢力仍然活躍在歷史舞台上,難保這些人到底是個什麼出身,這要是搞什麼秘密行動的,隨手把自己滅口咯也不一定,不過有大斧子在手,說不得還能拼個夠本。

    即便對方看上去沒有惡意,最沒禮貌的這個大漢言語雖然不太客氣,可也和其他人一樣老實的站在那破柵欄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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