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貓?」埃爾文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冒險者協會負責分派任務的大媽,失聲叫道,「你是開玩笑嗎?」
「任務的事情,怎麼能開玩笑?」這位大媽當真是體壯如牛,肩寬腰粗,一頭金髮蓬蓬鬆鬆,看起來很有幾分「金毛獅王」的氣勢,她斜着眼睛看了埃爾文一眼,說,「你們毫無信用記錄,我怎麼能夠把人命關天的事情交給你們去做?」
「但是,你也可以讓我們去消滅魔獸之類啊!」埃爾文說。
「就你們這身裝備,去消滅魔獸?」大媽搖頭,「怕是給魔獸送飯的吧。」
埃爾文大怒,剛要吵架,大媽卻又毫不客氣地說:「你看看你們,老的一身病,年輕的不靠譜,隊伍裏面還有個小姑娘,與其好高騖遠,不如老老實實地先攢錢,等安頓下來再說吧。城東有個叫『灰鴿子』的旅館,價錢對你們來說應該挺合適,只要你們能忍受老闆每天扯着破鑼嗓子唱歌就行。」
埃爾文愣住了,他雖然性子急,卻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大媽明顯在照顧他們,他當然聽得出來。
這麼一來,架自然就吵不成了。一行四人作了登記,接下任務,便得到了關於任務的詳細介紹:商人馬爾福昨天帶着家人出城到南邊的旅行之神神殿去參拜,參拜回來的路上,他們家養的貓「托比」不知道怎麼的,從馬車上跳出去,就沒再回來。
托比是一隻黑斑點的公貓,它已經八歲了,以貓的年齡來說,算是中年結束快要步入老年,大概還剩下三五年可過的樣子。不過根據一位獸人薩滿的看法,這隻貓有微弱的魔獸血脈,或許可以比一般的貓多活個幾年,運氣好的話,也許能夠活到二十歲也不一定。
這隻貓是馬爾福先生當年追求他太太的時候,賣給女朋友的禮物。如今兩人已經結婚六年,育有一子二女。他們看着托比從巴掌大的小貓一點點長大,對他們來說,托比不僅僅是寵物,還是他們的家人。
所以昨天晚上,馬爾福先生就急急忙忙趕到冒險者協會,登記了這個任務。
「托比走丟的確切地點是在城南的河邊上——為什麼貓會在河邊上離開?貓不是怕水的嗎?」雷恩仔細看着任務介紹,好奇地問。
大媽稍稍有點驚訝,沒料到他竟然能夠讀書識字——大多數中下層冒險者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任務全靠協會的工作人員口述,接下任務時候的簽字畫押也是以蓋手印居多。像雷恩這樣一眼就能夠把任務內容看清楚的,反而是少數。
「你又不是那隻貓,怎麼知道它怎麼想的?」埃爾文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作出一副大哥的架勢,「重要的是,這個任務的報酬是三枚金幣啊!好多錢呢!」
大媽下意識地看了看任務登記單,「任務報酬」那一欄寫着「把托比健康安全地帶回來,三枚金幣;受傷但活着的,一枚金幣;死掉的,兩枚銀幣」。
毫無疑問,這個有點冒失的紅髮小子也認識字。
她忍不住看向那個金髮姑娘,要是她也識字的話,這個冒險小隊的水平可真的不得了。
但瑞亞娜並沒有看任務介紹,她只是安靜地在旁邊等着。
熊貓提筆在任務登記簿上寫下了「新手上路小隊」的名字,這個任務就算是他們接下來了。在這行字之前,也有另外幾行字,記錄了另外幾個接下這個任務的冒險者或者冒險隊,只是跟他們不同,每一行字上都蓋着一個指印,顯然那些冒險者們不認識字,只能用指印作為標記。
四人告辭離去之後,大媽還在疑惑地看着他們的背影,過了一會兒,她走到獨腿中年人身邊,低聲說:「會長,突然來了四個讀書識字的……他們會不會是間諜啊?」
獨腿中年人正在喝水,一口水頓時噴了出來:「咳咳!你開什麼玩笑!哪家間諜會長得那麼丑?長成這樣,走到哪裏都有人注意,怎麼當間諜?」
大媽一想,的確也是這個道理,才算是放下擔心。但心中依然還是納悶,自言自語:「不是間諜,那是幹什麼的呢?」
「管他們幹什麼的,只要老老實實做事,就是我們的客人。」獨腿中年人滿不在乎地說,「哪怕他們是宮廷鬥爭失敗逃跑的王子公主,又或者是殺了領主的逃犯,都不關咱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