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譚賓有些慌亂的模樣,韓歌越發確信內心的想法了。
那個趙曉君很可能是假的原作者,他就是譚賓找來的一個托而已。
否則就算他時間再緊,也不會連把號碼給韓歌的時間都沒有。
「如果不讓我給他打電話,你就先別走了。」韓歌淡淡地道。
譚賓聞言不禁皺起了眉頭,他沒想到韓歌這麼快就反應過來了。
他在合同上籤的名字是譚兵,但是他的真名是譚賓,這兩個字的讀音有一點相似。
他本來想用這種方式糊弄一下,倘若韓歌沒注意,他離開之後,這和他就沒什麼關係了。
哪怕韓歌再去找譚兵這個人的責任,那也不是他。
「你把身份證拿出來我也要看一下。」韓歌說道。
「我沒帶身份證。」譚賓乾巴巴地搖頭。
「你坐飛機來花城沒用身份證?」
「……」
「行了,我沒時間和你囉嗦。」韓歌有些不耐煩地擺了擺手:「自己做了什麼自己清楚,趕緊把事情交代了吧!不然我可以送你去警局了。」
「你……」譚賓的神色有些糾結,他明白韓歌已經發現了這歌不是他寫的,感覺已經瞞不住了:「你……你是怎麼知道的?」
「這你就不用管了。」韓歌總不能說是系統看出來他沒這方面天賦的。
譚賓深深吸了口氣,輕聲道:「韓總,你是不是覺得這首歌特別好?」
「是很好。」
「想必寫出這麼一首歌也不容易,那咱們再商量一下,我不要四萬塊了,你給我兩萬就行,這歌就給你了,以後它就是你寫的了。」
韓歌有些輕蔑地笑了一聲。
「韓總您別笑啊!」譚賓吞吞吐吐道:「您看……這歌兩萬塊賣您了,您再賣給別人,以您現在的名氣,肯定能賣出幾十萬塊吧!」
「你當我傻啊!這歌有問題,這種鍋我可不背。」
「韓總您放心,這個人根本沒辦法證明這首歌是他先寫出來的,他就只有手稿而已,也沒註冊版權。」譚賓急忙道:「而且韓總若是擔心的話,完全可以把這首歌的作者用別人的名字代替。還有,一些明星喜歡找搶手給自己寫歌,這首歌就可以給他啊!署上他自己的名字,這樣價錢會更高……」
「你說完了嗎?」韓歌有些不耐煩了。
「說……說完了。」
「那就趕緊告訴我這首歌的原作者是誰,然後自己向他賠禮道歉去,否則我就讓警察來解決這件事情了。」韓歌從他手中拿回了剛簽好的合約,然後全部撕碎丟進了垃圾桶。
「韓總,您別呀……」
「譚先生,你就別指望我在這件事上幫你了,而且這種錢你賺着是什麼感覺?」
「……可是這樣,也太尷尬了吧!我和他可是好朋友啊!」譚賓垂着腦袋,神色有些黯然。
「有你這樣的好朋友,可真是他的不幸。」韓歌嗤笑了一聲。
幾分鐘後,譚賓終於還是全招了。
這首歌的原作者名叫周旋,是他玩了幾年的朋友。
這個周旋以前並沒有念過聲樂專業,他只是對這方面有興趣,自學了聲樂相關的知識,然後開始試着寫歌。
其實他也是剛接觸這行沒多久,這首《放晴》是他寫出來的第四首作品。
譚賓原本也沒想動周旋的作品,但是最近談了個女朋友,身上的錢完全不夠用了。
買不起她想要的東西,她就生氣還鬧分手。
剛好譚賓這時又看到韓歌在招收音樂作品,他就鬼迷心竅了,覺得周旋這首《放晴》非常不錯,就把它悄悄偷走了。
雖然他這樣做是「事出有因」,但韓歌還是沒有絲毫的同情。
如果每個人因為缺錢就要去偷別人的東西,這個社會就亂套了。
隨後譚賓當着韓歌的面,給周旋打了電話,承認錯誤賠禮道歉。
無論如何,他肯定是不願意跟韓歌去警局的。
周旋得知了事情的經過之後,其實有些生氣,但他也沒有過多的苛責譚賓,只是在最後勸了譚賓一句「和女朋友分手吧!」
他是譚賓的朋友,知道這個
第441章 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