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還有一張圓桌,以及幾個座椅。
圓桌上放着幾道已經發霉到長毛的飯菜,和一個空空如也的酒壺。
狄晴仔細的掃了眼密室,秀眉蹙起道:「滄海,這密室之中似乎並無異常啊。」
李滄海沒有說話,他仔細的觀察着密室中的一切,所有東西都擺放整齊,似乎並沒有發生爭鬥。
但是,啞巴廚子曾說,他在密室之中見過血跡,這就說明,案發現場很有可能就在這裏。
狄晴知道李滄海在遇到命案時,都會變得很認真,此時見他眉頭緊鎖,也不打擾他,自己走到床鋪邊尋找了起來。
如今,他雖找到了王不全囚禁常琳之處,但並不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除非他找到兇器,並證明這裏的確是兇殺現場,才能讓王不全坐實殺人罪名。
然而,時間過去太久,地上的血跡早已乾涸。想要證明這裏是兇殺現場,又談何容易?
就在李滄海一遍又一遍的尋找血跡時,狄晴忽然發出一聲驚咦:「這裏怎麼會有硃砂?」
李滄海抬頭看去,發現狄晴正在床鋪邊,手上沾着一些紅色粉塵。
他心中忽然一動,急忙走了過去,伸手在錦被上摸了一下,果然在手上沾上紅色粉塵。
放在鼻子前聞了聞,李滄海深深的道:「這不是硃砂,而是血水乾涸後凝固的血砂。」
李滄海暗罵自己愚蠢,密室中放着酒菜,加上凳子翻到在地,他理所當然的認為常琳是在圓桌附近被殺,卻沒有想到床上。
根據啞巴廚子的說法,王不全一心想要娶她當妾,但她抵死不從。
但是從現場來看,常琳在死前曾與王不全小酌。
綜合各方面所猜,常琳對王不全應是恨之入骨,絕對不會是因為回心轉意,才想要和王不全小酌共飲。
那麼唯一的解釋,就是她故意為之。
李滄海閉上眼睛,眼前忽然出現這樣一幕。
王不全被灌醉後,覺得常琳對他改變心意,便要和她共度**。常琳溫柔款款的將他扶至床鋪,趁着王不全慾火上涌之時,拿出之前所藏匕首,狠狠地朝他刺去。
然而,她輕視了王不全,反倒被王不全察覺。
王不全驚怒之下,奪過匕首,狠狠地朝她胸前捅去。
霎時間,鮮血飛濺,常琳胸前血流如注,很快便香消玉殞。
李滄海睜開眼睛,暗嘆了一聲,常琳敢刺殺於他,也算的上是一位女中豪傑,只可惜天不作美,反倒讓惡人長存於世。
找到了血跡,就可以確定兇手是王不全無疑,剩下就是殺人兇器的問題了。
如果他之前推斷不錯,殺人兇器應該就是廚子給常琳的那把,常琳自知不是王不全對手,她一定會將匕首藏在一個既安全,又隨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李滄海直勾勾的盯着軟枕,這種地方,似乎只有枕頭下才最為合適。
李滄海伸手拿起枕頭,卻忽然發現枕頭之中似有異物,他急忙打開軟枕,將裏面的東西全部倒了出來。
枕頭之中除了棉絮與安神的香囊外,有兩件東西異常醒目。
一件是盛放匕首的刀鞘,另外一件則是一副刺繡。
李滄海拿起刀鞘,心中明了,這應該就是盛放兇器所用,卻被常琳給藏進了枕頭。
狄晴則拿起刺繡看了起來,她只看了一眼,就失聲驚叫起來:「滄海,這刺繡上,好像繡着一些事情!」
李滄海聞言,往刺繡上看去,這刺繡陣腳細密,做工精巧。上面繡着十多幅圖案,每個圖案各不相同。
十多幅圖案,雖不盡相同,但都有着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裏面都有着一頭老虎。
那老虎面目猙獰,栩栩如生,但卻唯獨沒有眼睛。
李滄海看了一眼,就離開明白了其中含義,而狄晴卻是看的一頭霧水。
「這上面所繡的全是王不全所做惡事,老虎為王,無眼是為不全。你看這幅圖,老虎帶着豺狼,將一名女子圍住,這應該就是他自己的寫照。」李滄海指着其中一幅圖案,給狄晴解釋道。
狄晴恍然大悟,她嘖嘖稱讚道:「這位姑娘真是心靈手巧,竟然想到將事情繡到這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