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還在睡夢中的吳帝聽到外面牛叫,他下意識地起身朝外張望,是格雷格來了,他的車噪音大得像拖拉機。
昨晚的睡眠質量不錯,住在寬敞的別墅里很舒服,房子大果然是有好處。
格雷格站在自己的轎車面前很苦惱。
一路上都是砂石地,他的古董車有些吃不消。
「嗨BOSS,美好的一天。」格雷格朝睡眼惺忪的吳帝打招呼。
吳帝一愣,以為看錯了。
眼前的格雷格完全不是昨天那副邋遢形象,他梳理整齊了鬍鬚,剪了頭髮,換了件肥大的牛仔短褲,上身是牛仔背心,帶着老式寬檐帽,完全是老牛仔做派。
一個留平頭和蓄鬍的白髮老頭,而且身上還有股老男人香水的味道。
「哈哈,意外的驚喜。」吳帝走上前和他擊掌。
格雷格雖然平日裏嗜酒如命,但認真起來還是很有魅力的,他對待工作向來認真。
用格雷格的話說就是牛仔精神,勇敢、堅毅、不畏艱險和百折不撓。
「下面邀請我的寶貝登場!」格雷格笑着喊道,然後從身後背心裏面掏出一把短筒獵槍,很袖珍,大概有兩把手槍並排那麼長。
確切點應該叫做短銃,格雷格叫它是燧發槍,這把槍跟隨他已經三十多年了,是從父親手中繼承下來的,牛仔世家的傳家寶。
格雷格從冒煙的車裏拿出了三明治,邊喝着牛奶大口咀嚼了起來。
他對自己的車絲毫不上心,打算哪天壞了就直接扔到路邊,或者開進垃圾場。
他告訴吳帝,自己還有六萬澳元的存款,剛好可以買一輛新車,而且必須是皮卡,到牧場的這段路可不是一般轎車能應付得了的。
格雷格是個隨性的人,可能是因為一個人生活的緣故,他不會去在乎資產,有多少花多少,沒有了再想辦法,實在不行可以當一名快樂的流浪漢,這種灑脫的性格更像一名上世紀的美國西部牛仔。
弗蘭克大叔稍後也到了,他聽妻子說老對手格雷格加入了牧場。
兩人見面後先是一頓拳頭互捶,而後來了個結結實實的擁抱。
「這麼多年過去了,你還帶着這把火槍。BOSS,你要知道,二十年前的競技賽上,這傢伙惱羞成怒拔槍想要殺掉我。」弗蘭克笑着搖搖頭。
「哈哈,馬里奧,沒想到你是個記仇的老東西。」格雷格的力氣很大,捶在弗蘭克身上咚咚作響。
常年抽煙讓弗蘭克的身體比不上這位酒鬼先生。
「BOSS,你可能不知道,當年的鵜鶘鎮裏,我跟這個老傢伙是死對頭,但我卻每個周末都會去河邊聽他的演唱會!」嚼着三明治的格雷格神采奕奕,看起來比弗蘭克還要年輕。
兩人很感激吳帝能把他們重新聚在一起,要不然這對老冤家只會在酒吧里相遇,然後喝得伶仃大醉。
吳帝也是無心之舉,他之前並不知道兩人的關係,也不知道格雷格的經歷,只是覺得他會是個好牛仔,現在看來賭對了。
沒幾分鐘,帕特里夏載着桑德拉女士也來了,成哲稍晚一點,特克斯上午要在南澳那邊給蕾切爾幫忙。
見到綠油油的牧場,桑德拉臉上掛着欣喜,用她充滿東南亞風情的口音誇讚起這裏。
成哲和帕特里夏兩人身型相似,從背後看像對雙胞胎,而且今天的穿着差不多,都是短袖T恤衫加牛仔褲。
成哲的英語帶着倫敦腔,很正統的英式英語。幾個人在一起閒聊很有意思,大家操着不同的口音說着都能聽懂的語言。
吳帝把大夥叫到了別墅客廳,這裏的沙發剛好夠坐,幸虧老主人弗萊徹一家是個大家庭,要不然格雷格和弗蘭克會為誰站着誰坐着發生友情爭執。
把大夥叫進來,名義上是讓他們做做自我介紹,相互認識認識。實際上吳帝是想借這個機會給自己沖一包麥片再吃兩塊麵包。
他可不想在新成員加入第一天就背上個「懶老闆」的稱號。
帕特里夏這傢伙一個勁地鬧肚子,昨晚跟莉莎出去約會,也不知道吃了什麼,搞得吳帝遲遲沒能咽下第一塊麵包。
成哲以前住過大宅子,那是在他很小的時候,那會他們家還沒衰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