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的高堂上,大雱啪的一敲驚堂木喊了升堂後,一群無精打采的差人敲擊着殺威棒,然後各種肥頭大耳的押司們到堂開會。
天助我也啊,特麼的運氣是實力的一種。
王雱看着這個局面嘴巴都笑歪了,縣丞大人被暴民砍死了對王雱有利,來之前王雱就知道了,撫寧縣唯一的一個官員是縣丞,現在他掛了,真正的官員就只有王雱一個了,其他的都是吏。又沒有頂頭上司,所以這裏就是王雱全部說了算,想開除誰就開除誰。
撫寧縣在更早時候還有個縣尉,但那傢伙死的更早些,也是被人砍死的。這很正常,縣尉是公安局長兼任城管局海關什麼的,這個職務在這種地方的確很容易很人砍死。
上一任知縣大人並沒有死,那小子和前次的司馬大爺一樣,說身體不好就跑去大後方延安府療養去了。於是過度到現在,承擔政務又出昏招的縣丞大人也掛了。
在大宋建制里,縣尉主簿縣丞這些都是可有可無的官員,有他們不多無他們也不少。這主要是在內陸的富庶大縣裏,用於安置一些過多的閒散官員。若王雱不給朝廷寫申請要人,那麼這個鬼地方也沒誰想來,世界就清靜了。
什麼時候業務擴大了忙不過來了,問朝廷要人就會有,不過一般這種級別的官不會從京城調來,因為沒人願意來。進士及第的人只要不被殺,在怎麼貶官也是不可能做副官的,再低再低知縣就到底了。
蔭補官也不可能來,蔭補官和進士比的確沒人權,但蔭補的人多半都有個能耐不小的爹,也是一種資源。
所以主簿縣丞縣尉這類職位,一般會從當地的士紳豪族當中選擇骨骼驚奇又有功勞的人,由知縣老爺推薦之後,多半就會被朝廷任命。
這類人一般情況下就叫傳統意義上的地方官了。這種官在這個位置就是天花板,一般情況不會再升,持續到老死,不過世襲的幾率較大。不是真的在體制下世襲,而是送錢給知縣大人後,知縣大人願意的話找理由再對朝廷推薦,一般也都能成。所以也就等於這一級的官位完全是可以買賣的。這也是大宋「官本位」系統里的一個利益鏈。
大宋就這德行,擁有完善又嚴格的等級制度,且是最早的「資本主義概念」。太多東西都是可以用錢折算,到了北宋的末期時候,出家的度牒就可以買賣,那猶如現在的煤炭權證一樣有個交易所,是朝廷承認的,上稅後它就能交易。
度牒之所以能賣,是因為它和秀才身份一樣,算是高人一等的存在,可以免役免稅。然後遇到平民可以犯渾,差人一般不管這個群體,因為有個禮部的政治正確潛規則存在。根由在於,大宋沒有特別的民族政策但有宗教政策,對待宗教人士禮部有個類似「民宗委」下屬的機構,還有近乎「兩少一寬」的扶持政策。
這些彎彎繞繞其實也和後世大抵差不多,唯一的好處是後世漢娃是「四等」,因為後世但凡洋人也近乎大人了。然而在大宋,「洋人」基本和賤民是畫等號的。就算最牛逼的「遼國公民」也沒什麼特權,很少有人去舔。
又說起來,大宋的知縣一把手不是地方官,是中央空降特派員,所以頭銜上一般會帶「權和知」,不出意外就是三年任期,到了就走人換地方。這算是大宋政治中比較特有的「中央和地方的對抗分權」。
某種程度上,中央和地方真是對立的。因為中央集權,一般會以大一統強幹弱肢思維,進行有利於整個國家的統一調配。這就是張方平說的「兩千個縣沒哪個是特殊的」意思,言下之意,為了整體利益,在特殊時候犧牲掉百把個縣是正常的。這個工作,就是中央空降特派員知縣大人來完成的。
反正他們干三年就走,自然聽朝廷的。但地方上的士紳豪族,地方官縣尉縣丞押司差人什麼的,那些傢伙祖祖輩輩在縣裏,祖宗的祠堂都在縣裏,加之各種宗族思想,族法大於國法思想,宗教風水迷信思想,這些等等方面的影響,就是大宋地方執政的難度所在,他們和朝廷想的絕對不一樣。
這也是大魔王變法會失敗的原因。因為他方向搞反了,由上而下的強壓政策商鞅之所以會成功是因為可以殺人。在大宋不能隨便殺人,朝廷的利益一但和地方士紳衝突時就撲街了。
因為最底層的執
第236章 大宋B2C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