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先禮而後兵。
只因名義上,三韓亦是漢藩。薊王仁義之君,當「師出有名」。
光武,建武二十年,韓人「廉斯(邑名)人」,蘇馬諟等,詣樂浪貢獻。光武封蘇馬諟為「漢廉斯邑君」,使屬樂浪郡,四時朝謁(四時向樂浪郡朝貢)。
然,前漢昭帝始元五年,卻罷真番郡,以北部七縣入樂浪郡,隸屬於南部都尉。霅縣及其南部七縣,皆沒於辰韓,後入馬韓。
換言之。半島「漢四郡」之所以自前漢時,便罷除二郡,郡治步步後退,不斷西遷。正因三韓壯大,時起兵亂。蠶食漢土,裹挾漢民。正如長城外幽并邊郡,因鮮卑年年寇邊,而不斷廢棄。一斑無二。
韓、濊並盛,郡縣已不能制。
然,三韓七十八國,並非鐵板一塊。心向漢者,大有人在。
兩漢之交,天下板蕩。時有廉斯鑡(chuo),為辰韓右渠帥,聞樂浪土地美,人民饒樂,亡欲來降。出其邑落,見田中驅雀男子一人,其語非韓人。問之,男子曰:「我等漢人,名『戶來(外來奴戶)』,我等輩千五百人伐材木,為韓所擊得,皆斷髮為奴,積三年矣。」
鑡曰:「我當降漢樂浪,汝欲去否?「
戶來曰:「可。「
鑡因將戶來,出詣含資縣,縣言郡,郡即以為譯(廉斯鑡將辰韓王,捕捉漢人為奴的消息,上報郡縣),(廉斯鑡)從芩中乘大船入辰韓,逆取戶來。降伴輩尚得千人,其五百人已死(奴隸中,五百人已死)。
鑡時曉謂辰王:「汝還五百人。若不者,樂浪當遣萬兵乘船來擊汝。「
辰王曰:「五百人已死,我當出贖直耳。「乃出辰韓萬五千人,弁韓布萬五千匹,鑡收取直還。郡表鑡功義,賜冠幘、田宅,子孫數世。至安帝延光四年時,故受復除(又被免除了賦役)。
溫故而知新。重讀這段歷史,收穫有三:
聯盟自上而下,皆有人降漢,是其一。三韓不敢與大漢剛正面,是其二。漢人金貴無比,為其三。
五百漢奴被害。辰王「乃出辰韓萬五千人,弁韓布萬五千匹」,用來贖抵。
一言蔽之。一漢人=三十韓人+三十匹布。
這便是我,煌煌天漢。
後世皇朝,還見此等式否。
在劉備心中,韓人與羌人類同。尚未完全漢化,只畏強權,不通情理。一戰而勝後,再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求徐徐蛻變。
先令其畏服,再令其敬服,進而心悅誠服。
漢有三高,必有三服。
貲庫馬車,列隊入園。清點畢,遂傾入銷金窟。陛下久已不聞「落銅如雨」。再次得聞,不由龍顏大悅。即命掖庭令畢嵐,擇園中處子佳人侍寢。
此名曰「御幸之禮」。
「掖庭令晝漏未盡八刻,廬監以茵(茵褥)次上婕妤以下至後庭,訪白錄所錄,所推當御見。刻盡,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罷,即留。女御長入,扶以出。御幸賜銀鐶。」
案:《太平御覽:服用部》引作「宮人御幸賜銀環」。《北堂書鈔:儀飾部》引「環」上有「指」字。令書得環數,計月日無子,罷廢不得復御。
皇后逢沐休,行「上食禮」,可與陛下同宿。
位在婕妤以下的妃嬪,無此待遇。日漏未盡八刻時,由「廬監」驅來永巷後庭,列隊齊整。翻閱《禁中起居注》上侍寢記錄,推薦今日「最宜受孕」之妃嬪名錄,呈給陛下御覽。當八刻盡,去除簪珥(髮簪和耳飾),裹着被褥送入陛下寢宮。侍寢後,由女御長扶出。「賜銀環」,乃為讓掖庭令便於計算,是否為陛下受孕。如不孕,將被剝奪再幸之可能。
換言之。采女入宮後,或只有一次機會。若不能一發而中,則從此鬱郁終老。不復得幸。
陛下即便有虎狼之藥助興,奈何僧多粥少。萬餘采女,一夜九妃,亦需三年。
更何況,陛下只幸:年十四到十八之佳麗。一次不中,當再無下次了。
《禮記》、《周禮》,皆有子立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的記載。卻未曾紀錄「御幸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