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命不可違。」上庠令鄭玄,起身奏對:「大司農皇甫威明,乃前朝名臣。有功於社稷。傳聞,原配亡故,一直未曾續弦。後年事漸高,病症多發,乃至不能書寫。於是聘娶老臣恩師(馬融)族女為妻。明為妻,實為書佐也。」
此事可信。
話說,熹平三年(174年),皇甫規因年老多病被召還,路上於彀城去世,終年七十一歲。董卓中平六年(189年)十一月一日,自拜相國,封郿侯,享「入朝不趨,劍履上殿」之特權。自此,董卓權勢方如日中天。
換言之,強娶馬氏時,當在中平六年之後。前後相差十六載。時猶「盛而容色美」。若以年十五出嫁計,董卓強娶時,馬氏至少三十一歲。不能再多了。
鄭玄言下之意,皇甫規與馬氏,只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
事實上,薊王並不在意。
正如中書令趙娥,生子龐淯,正追隨四大謀主,久居二崤城。薊王對趙娥亦敬愛有加。雖無過分之舉,然早已兩情相悅。依照《薊法》,年三十五前,當入後宮,為貴人。比起漢宮儀「年滿三十者出嫁之」或「蒲四十者出嫁」。薊國折中,取三十五歲。且「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年滿三十五歲,未得臨幸仍不願出宮之宮女,五十致仕,入函園守陵。
右相耿雍起身奏道:「馬氏賢良淑德,當配主公。」
左相崔鈞亦進言道:「自西而東,天光三殿:雲霞有慧妃、靈輝有倭妃。誠如張校尉所言,唯獨瑤光殿,未得其主。馬氏曾為皇甫威明書佐,見識非凡。當可為我主『溫潤函園之空』。」
言下之意。男女有別。今三宮鼎足,二宮太皇並垂簾。殿中若有瑤光貴人,相伴在側。自當大有裨益。
尤其永樂宮、雲台殿俱毀。南北二宮,守備捉襟見肘。沒有一年半載,恐難有改善。二宮太皇若鳩佔鵲巢,久久不願搬遷。當有瑤光貴人,為薊王代言。
左右國相,二位宿臣,皆贊同。百官自無異議。
自大將軍何進故後。洛陽權重,日益向薊王傾斜。今手握八關都邑。薊王需謹慎對待。且比起親自臨朝,亦或是遣賈詡、荀攸等幕府心腹,代行王事。反不如走「後宮路線」,不顯山露水,不驚動朝堂。潛移默化,卻成效斐然。
試想。薊王之意,由賈詡、荀攸,殿中呈報,反不如經由瑤光貴人之口,先入二位太皇之耳。正如老子所言:「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亦是所謂「潤物細無聲」。以柔克剛。
人盡其才,物盡極用。
薊王輕輕頷首:「既然於國有利。孤,亦無異議。待稟過太妃,再做定奪。」
「主公明見。」群臣下拜。
外事畢,內政起。
「江表十港,進展如何?」薊王又問。
「江表十港,已立其八。水衡都尉正領開拓船隊,深入徼外夷人居地,另闢新港。」左相崔鈞起身奏對。
「十夷王邸,紛紛上疏,求就近設港。今江表十港,只剩其二。又當如何。」薊王又問。
薊都尹婁圭起身奏曰:「臣,竊以為。江表十港者,乃大漢治下。徼外諸夷之地,宜另當別論。」
「婁府君,此言大善。」門下祭酒司馬徽,起身言道:「徼外夷境,當不遵此例。主公若為避嫌,可與十夷王使,商定營城諸事。為十夷王興建港津,督造王城。如此,當無有異議。」
「西域五十五國築城畢。工匠陸續遷回。拖家帶口,子嗣親友,車隊綿延,不絕於道。料想,國中或再添,數萬乃至數十萬口。」左國令黃承彥,如數家珍:「待略做修整,便可乘船南下。督造十夷王城。」
「十夷王如十夷邸,乃是泛稱。」薊王言道:「三南之地,足有百餘國,不下六百萬眾。若國國皆築港造城,其規模,當遠超西域五十五國。絕非一日之功。大國工匠,不可久居番邦異國。且三南之地,毒瘴重生,蛇蠍遍地。薊人不宜久居。」
「主公之意,該當如何。」黃承彥奏問。
「可於益陽、臨湘、南醴等港,分建將作館。遣匠師入館,傳授夷人將作事宜。待學成,可入匠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