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學奇才輩出,名師齊聚。借兼容並蓄開明之風,扶搖直上九萬里。太學四子,前途不可限量。
且自薊王兼督四州,又設《備吏制》。天時地利又人和,三興漢室有明主。海內大儒,齊奔薊國。此時不投,悔之不及。
須知。之於寒門單家而言,「舉孝廉」,幾是出仕唯一途徑。
察舉孝廉,為歲舉。即郡國每年皆要向朝廷推薦人才,且有嚴格的人數限定。
武帝之後,《察舉制》,為入仕正途。按舉期分類,察舉科目,可分為「歲科(常科)」與「特科(天子訂立)」二類。
歲科有:孝廉、茂才、察廉(廉吏)、光祿四行(質樸、敦厚、遜讓、有行)。
特科有:賢良方正、賢良文學、直言極諫、孝弟(悌)力田、博通經典(童子科)、尤異(政績突出)、治劇、明經、明法、明陰陽災異、勇猛知兵法等。
以上科目,歲科為先。歲科又以「孝廉」為重。特科則以「賢良方正」為最。
鑑於各郡國人口多寡而名額相同,有失公允。故和帝永元之際,又改以人口為準,滿二十萬每年舉孝廉一人,滿四十萬每年舉孝廉兩人,以此推之;不滿二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三年舉孝廉一人。
對邊郡,另訂優寬之制。永元十三年詔,幽、並、涼,三州邊郡,口滿十萬每年即可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孝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舉孝廉一人。
為防「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亦或是「舉孝廉,濁如泥;舉良將,怯如雞」,舞弊之風盛行。
郡國歲舉孝廉,及至京師,還需依科目並被舉人所學,由公府分別加以「試課(考試)」。孝廉為:「諸生試家法(經術),文吏課箋奏(公文)」。
換言之。《察舉制》,輔車相依,雙軌並行。郡國先舉,朝廷後察。合稱「察舉」。
話說,漢末涿郡七縣,計十萬(102218)戶,六十三萬(633754)口。
六十萬口,年可舉孝廉三人。換言之,七縣,兩年一輪,尚不足分。
薊王父弘,年二十舉孝廉。其利之大,不妨參見後世《范進中舉》。若非早逝,必為官。先入京為郎官,再出為一縣長令,板上釘釘。奈何撒手人寰,家道中落。母親織席販履,養育劉備成人,又年十五使游,令人唏噓。
薊國在《察舉制》的基礎上,又訂《備吏制》。如何能不令天下士人,趨之若鶩。
或有人言,《科舉制》可乎?
薊王竊以為,時機未至。若一意孤行,恐弊大於利。
與後世不同。漢時治學,極重傳承。馬融、鄭玄之事,可見一斑。如王充之說,稱「王學」;鄭玄之說,稱「鄭學」。前漢時,下邳人嚴彭祖與魯國人顏安樂,同學於眭弘,習《春秋公羊傳》,遂有嚴氏學並顏氏學,傳於後世。
亦如為典籍注釋。各家所注,皆有出入。對諸子百家,經史子集的理解,見仁見智。
便以《春秋公羊傳》為例。
同舉孝廉。
出身嚴氏學,與出身顏氏學的二人,對《春秋公羊傳》的理解,必然有出入。故「諸生試家法」。「家法」的另一層含義,便是「各家之法」。嚴門學子,考嚴氏公羊;顏門學子,考顏氏公羊。
一言蔽之。各有章法,無統一答案。
若為《科舉制》,當如何評判?
還是那句話。新興事物的出現,自有其歷史必然。後世科舉制,並不符合大漢風貌。穿越眾,謹記。
當如何破?
薊王已給出答案:《薊國大百科全書》。只需國典修畢,科舉可行。
如再逆推前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用意。是否與薊王同?
科考之所以在唐時,能夠順利推行。只因五胡亂華,漢文明,十不存一。爭鳴百家,消亡殆盡。「矮子裏拔將軍」,湊合用吧。
或又有人言。蜀科何以能行?
如前所說。若在西州開科舉,亦無不可。只因西州儒學,多出馬融。若大漢十三州皆為一科,則必然大亂。
漢末科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