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荀攸等人外,七個秩俸在比六百石以上的荀氏子弟分別是荀閎、荀班、荀敞、荀導、荀魯、荀濮和荀翕,荀閎、荀濮兩人已婚,沒在姚昇拿去給吳郡士人看的荀氏子弟名單中,餘下五人在名單中俱是名列前茅的,而全、沈兩家果然便是從這五人中各選了一個。
荀班、荀翕分被全、沈選中,五人中未婚的還有荀敞、荀導和荀魯。
此三人中,荀魯是荀敞的弟弟,年紀最小,所以在擇取與張昭、陳登兩家結親的人選時,荀貞定了荀敞和荀導兩人。張、陳兩家在徐州的名望比全、沈兩家在吳郡的族望還要高,欲與此兩家結親,必須也只能從荀敞三人中選。
荀貞雖非荀氏的族長,可現今荀氏族中數他權位最貴,荀敞等人又實為他的屬臣,那麼在有關荀敞等人的婚姻事上就不需要徵詢他們的意見,只要和荀彧、荀攸幾人商定,然後一封信去,告之他們此事就可以了。荀敞等這些荀氏子弟離鄉背井,跟從荀貞征戰,從他們到荀貞軍中的那一刻起,就已皆是如荀貞一樣,「化家為國」了,作為族首,荀貞的命運與他們息息相關,兩者的整體利益完全一致,所以面對這幾起政治聯姻,他們中也絕不會有人不願。
他們也沒什麼可不願的。
吳郡的全、沈,徐州的張、陳,都是各自本地的望族,荀敞等人離家千餘里,除一些族人外,故舊親朋多不在,勢單力孤,而一旦與此諸姓分別結為婚姻後,便是各多了一個強大的妻族,對他們自己本身也是很有好處的。至於說萬一娶的妻貌如無鹽怎麼辦?這一點根本不在考慮內。所謂娶妻以賢,納妾以色,多納幾個小妻洗眼便是,此乃自古以來就有之的解決辦法。
具體到這四起婚姻的操辦上,只請華歆、張紘當媒妁是不夠的,整個婚姻的過程繁瑣,特別納徵的話,又該準備些什麼聘禮,這些都需要有人專門主理,而且此人還得是荀氏本族人,現下在徐的諸荀之中,荀悅年紀最長,德望也是最高,由他主理最為適當。
荀貞就將此任委託給了他。
時人嫁娶尚財貨,豪貴人家娶妻,花費多者達數百萬錢,吳地的風氣乃至比關東更加侈靡,從姚昇就可以看出,一天換三套衣服,荀貞的兩府臣屬那麼多,如姚昇這般的一個也無,所以,在請來荀悅,把主理的重任委給他後,荀貞交代說道:「兵亂已久,民窮州匱,軍政諸事需錢甚多,理當節約,然吳人好奢,亦不可使彼笑我荀家太儉。」
荀悅不以為然,但也沒反對荀貞的話,說道:「吾弟放心,我必依禮行之。」
荀貞一聽他這話就知道他不同意奢侈。
荀貞也不願意鋪張,若如那豪貴人家娶妻也似,娶一妻花費數百萬,為子弟分娶四妻豈不就得花費一兩千萬,甚而兩三千萬?把這些錢用在軍政上,不知可多墾多少良田,又能多養多少精卒!只是雖然不願,為不被吳人輕視,也不能太過儉約。他略作沉吟,給荀悅定了一個數目,說道:「我讓幼清給兄撥四百萬錢,供娶此四家女,差可足矣。」
幼清,便是荀熙,剛跟着荀悅來到徐州的諸荀之一,因善算術,荀貞用他為幕府少府掾,管自己的私錢。此前私錢這一塊兒也是由陳群管的,現下算是給陳群減少了點不必要的工作量。
荀貞的私錢是有不少的。
早年他擊黃巾、破趙、魏群寇,繳獲眾多,養兵以外,尚有甚多存留,現今有了幕府,雖然戰場上的繳獲不再歸私,而是轉給了幕府的金曹、倉曹等,但身為一州之長、一軍之主,卻也不能沒有自用之錢,以供後宅使用、私人賞賜以及與饋贈友人等用,軍用不足時,也可由此中取補,故此,荀貞把軍市這一塊兒的稅錢收入撥由少府存納,日入雖不多,可荀貞日用簡樸,積少成多,一月下來也有不少。
這回給四個族人娶妻是政治聯姻,非為公務,乃是家事,所以錢不能由兩府的公帑出,得用荀貞的私錢。
一下拿出四百萬,荀貞亦覺肉疼。
倒不是可惜這點錢,他又非愚吝之人,深知錢被人造出來就是讓人用的道理,只是覺得這四百萬錢可以用在更有價值的地方,拿用給族中子弟婚姻迎娶未免有些浪費,但要想進一步穩固在徐州的政治根基,要想來日有機會染指江東時能多點助力,這些花費
220 陶恭祖數求歸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