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冰其實也並非不肯幫林覺,只是想打擊打擊他罷了。兩百萬兩銀子雖是個不小的數目,但王府還是能拿的出來的。但即便幫忙,也不能讓林覺以為理所當然。而且這筆生意不能吃虧。畢竟梁王府之所以富可敵國的原因之一便是郭冰善於斂財。梁王府連青樓都敢開,可見為了斂財郭冰也是不擇手段了。這件事倘若只是林覺的事情,那自然不能在女婿身上撈一把。但這可是林家的事情,朝廷要宰林家這頭大肥羊,自己豈能不分一杯羹。
於是乎,郭冰告訴林覺,林家的全部產業不值兩百萬兩,自己可以接受,但價錢要公道。自己可不會去管林伯年的事情,只把此事當成一筆生意來做。林覺雖然心裏不滿,但也只能接受這樣的條件,當下翁婿二人一番討價還價的扯皮之後,林家所有產業以一百七十萬兩紋銀的價格成交。而剩下的三十萬兩的部分,林覺只能動用小郡主的陪嫁銀子進行彌補。林覺雖然很肉疼,但大事要緊,銀子只在其次。況且這三十萬兩銀子買來的可不僅僅是林伯年的一條命。
至於林覺提出的一年還款五十五萬兩銀子,五年贖回的方案,被郭冰斥之為笑話。郭冰幾乎不假思索的便同意了林覺提出的這個不可能實現的計劃作為一種備選方案。因為從收益上而言,即便這個方案能成功,梁王府也將以一百七十萬兩銀子的本金,收益一百零五萬兩的受益。這可比做什麼生意都要賺的多,而且穩賺不賠。而且從可行性而言,郭冰認為,以林家的產業,一年撐死二十多萬兩銀子的利潤,五十五萬兩?開什麼玩笑。
無論如何,林覺達到了目的。而找到王爺接盤林家的產業,做名義上的東家,林覺也不僅僅是為了能快速籌措那兩百萬兩銀子,也是為了林家的生意着想。因為在目前這種情形下,林家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生意上也必將大受影響。
首先給林家每年帶來十萬兩銀子收入的兩浙路漕運一項便不可能再以林家船行的名義押運。以前都有眾多船行都削尖了腦袋要挖牆腳,若不是林家出手夠大方,而且林伯年和張鈞有緊密的利益關聯的話,怕是早就被搶走了。這也是林家對杭州航運業下手最很,不聯合便吞併的原因之一。但現在林家的產業被梁王爺抄底收購,那麼林家船行便不再姓林了。有梁王坐鎮幕後,漕運的業務肯定是丟不了了。畢竟兩浙路中,除了林家船行,還沒有哪一家船行有這樣的規模和押運的經驗。一旦船行易主於梁王,則一定還是林家來做。
而且,林家其餘的生意也都名義上歸於梁王,這更是有利於生意的。兩浙路中梁王深耕已久,大小官員們都買王爺的帳,林家各項生意也都會從中受益。
這就叫做,拉大旗扯虎皮,利用梁王爺的名號幫助林家渡過眼前這個大難關。當然了,對林家而言,這一次依舊是幾乎毀了以前積累的一切,無論是林伯年的倒台還是經濟上的損失,都是不可估量,元氣大損的。但林覺從嚴正肅方敦孺的身上學到了一招叫做『不破不立』。林家這次浩劫和大洗牌未必是件壞事,或許是一次浴火的重生。
……
郭冰對於林伯庸和林覺最終決定選擇第二種方案感到驚訝,在他看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郭冰倒也並不在意,只要林家能達到那些要求,自己卻也並不想謀求林家的產業。況且林家想每年支付五十五萬兩紋銀的巨款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何妨表現的大度一些。
在林伯庸的話語中,郭冰聽到了一個讓他驚訝的信息,那便是林伯庸自始至終以為自己出了兩百萬兩銀子的數目,一直感恩戴德。事實上自己只出了一百七十萬兩而已。郭冰意識到這一定是林覺在其中補上了三十萬兩,並且並沒有說破。郭冰沒有點破此事,畢竟林覺將自己塑造為一個挽救林家於水火的形象,自己也沒必要去打破它。但郭冰不明白的是,林覺這麼做到底是為了什麼?他根本沒必要自己去花這一筆巨款。林家應該還是能拿出幾十萬兩銀子的,再不濟他們的房舍宅子還是可以變賣的。
這個問題的答案在稍後的簽訂協約之時得到了解答。當林覺以林家家主的身份在協約上籤上名字的時候,郭冰忽然如醍醐灌頂一般的恍然大悟。
在林伯庸和林覺離去之後,郭冰父子坐在書房裏聊天的時候,郭冰對着小王爺郭昆大發感慨。
「厲害啊,厲害啊。火中取粟者不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