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臘月,雲鷺風塵僕僕回到奉京,還自江北帶回來一個十七八的小伙子。
這少年名叫方山,自稱是王十三的親信,一開口便是「十三哥」長,「十三哥」短,「十三哥看老叫雲大俠跑腿送信,過意不去,特意打發我過來,我們有秘密的送信渠道,既快又安全。」
文笙還能說什麼?
她叫方山先在馬場住一晚。
能免去雲鷺奔波自然再好不過,剩下的,隨他去吧。
方山帶來了王十三的回信。
依舊是那筆慘不忍睹的破字,但文笙卻發現,這一次錯別字明顯得少了,尤其是上回經由她指出來的那些。
帶着明顯的模仿痕跡。
比如說「元愷」二字,元的筆劃少,愷的筆劃多,要按王十三的習慣,應該是元字小,愷字大,且亂糟糟地烏成一團。
信上所有的愷字都比元要小上一號,雖然依舊不好看,比起上一次可強多了。
這大約是因為她當時改那些錯字用的是蠅頭小楷吧。
不過再看信的內容,就沒這麼舒心了。
可能因為文笙回信避重就輕,結果王十三馬上還以顏色。
內容看着不少,像什麼花了大筆銀子欠了好多人情疏通關係,了解被扣樂師們的情況,這些話文笙一眼掃過,半個字都不信,剩下的,全是拉家常。
厲建章瘦了一圈,看上去仙風道骨的,好像風一吹就能刮跑了,孔安脾氣太大得罪了人,結果吃了好幾天的黃豆,肚子漲氣,不停地放屁……
文笙苦笑不得之餘,對雲鷺生出了濃濃的愧疚之感,白叫雲大哥跑了一趟,幸好以後送信的人換成了方山。
晚上文笙為雲鷺和方山接風洗塵,飯桌上她按捺不住好奇,套方山的話:「你跟王十三多久了?」
方山頗為得意:「七年了。」
這與文笙猜測得差不多,若非是特別信任,也不會這時候被派來京里,更不用說什麼秘密的送信渠道。
「王十三重武輕文,沒念過什麼書吧?」
這話從文笙這麼個年輕漂亮的姑娘嘴裏出來,透着一股輕視的意味,方山登時就不幹了:「誰說的,我們大哥手下這麼多兄弟,除了二哥、七哥,就十三哥認識的字多。」
好吧,文笙由此弄明白了一點,王光濟的這幫親信,只有王二、王七再加王十三認識幾個字,其他的堪稱睜眼瞎。
方山見文笙有些不以為然,一轉眼珠,便猜出來大約是王十三信寫得沒法見人,道:「十三哥他們小時候,善堂里的師父為叫他們專心習武,只讓認識自己的名字,若是有人偷偷摸摸學識字,頭回抓住了就是一通好打,再犯直接趕出去。直到學成武藝出來做事之後,才可以讀書識字,不過到那時候,哥哥們成天東奔西走,忙得很,也就沒空學了。」
文笙去拿酒壺的手頓了頓,專心習武?
王光濟父子養着他們,教他們武藝,自不願意讓這群孩子擁有自己的想法,不識字,也就讀不了書,只能人云亦云,對善堂里教授的一切全都信以為真,以命捍衛。
「十三哥背上有條長長的傷疤,有次我問他怎麼來的,他說小時候不聽話,叫抓了一次,以後就再不敢了。」方山偷眼窺着文笙的神色,又補充了一句。
直到晚上回信的時候,文笙還在想着這件事。
王十三給她的印象,向來就像是狡猾的狐狸,滑不留手的游魚,那種江湖人的粗野和狡黠,常常叫文笙覺有力氣使不上。
就連交換人質這等本來對雙方都有利的事,也莫名其妙地停在了中途。
現在,她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了。
文笙在信里完全沒有提樂師如何,江北如何,而是模仿着前世的「柳體」寫了一篇《千字文》。
若王十三有心學,有這一千個字,差不多就夠應付平常寫信了。
在《千字文》之後,文笙又特意加了一段,大意是勸他不管多麼忙,也要把字練好,字是一個人的臉面,也要多讀書,讀書養氣。
寫完了這封長信,已經是將近子時,文笙很是困頓,本來已經要將信封起來了,突然又想起來王十三毫無基礎,掩手打了個哈欠,在最後的空當處添了兩個正確握筆的
第二百六十一章 腹有詩書氣自華(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