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到周五,有我舅舅代為持有的滬市兩百隻股票,股價平均總漲幅23.6%,日均浮盈4.7%左右,折合利潤兩億三千六百萬。今天開盤前15分鐘,我所委託的證券經紀公司將這200隻股票全都掛單出售,開盤後交易完成,扣除所有交易費、經紀公司抽傭提成總計用兩千六百萬,我舅舅的戶頭上資金淨增兩億一千多萬,總資金剛好十二億一千萬。
我舅舅按照我昨天的交代,提現了其中兩億一千多萬,其中兩億直接轉回我的貸款戶頭,剩餘一千萬分別用來支付我向證券經紀公司借的五百萬的本息,以及我的個人欠款,剩餘十億資金,在開盤後再次投入市場,買回開盤前掛單拋售的兩百隻股票。也就是說,我向建行借貸的兩億資金,已經退回賬戶。現在銀行還沒下班,我隨時可以連本帶息償還這筆貸款。」
市證監局五樓大會議室里,林淼手裏拿着一本薄薄的存摺,輕輕晃動着。除他之外,會議室里一共就四個人。康知府、羅萬洲,以及市金融辦和市證監局的一把手。饒是這四位每天動輒面對的就是九位數打頭的款項,可此時此刻,聽着林淼的話,仍然不由得目瞪口呆。
一個星期,淨賺兩個多億……
而且成本幾乎就是零。
說句不好聽的話,就算是職業金融詐騙犯,也不敢這麼吹牛逼啊!
「我得承認,這次事情鬧成這樣,確實是我的疏忽,是我的不恰當操作,給市裏帶來了負面影響,嚴重影響到了各位叔叔伯伯的工作和生活,雖然目前看來結果總算是好的,但確實太過於冒險,如果失敗,導致的後果也會很嚴重,所以在這裏,我要先向大家道個歉。對不起,是我錯了。」林淼從椅子上下來,退後一步,面朝會議室里的四個人,深深鞠了一躬。
康知府和羅萬洲哭笑不得,這小屁孩,太尼瑪有體制腔調了。
林國榮教兒子的能耐真心讓人服氣。
林淼鞠過躬,又直起身子繼續道:「目前看來,雖然實際關鍵問題已經解決了,但是法理上的爭論依然存在,如果不進一步對這件事做出反應,輿論肯定沒辦法平息,影響進一步擴大的話,極有可能會糾纏到司法層面上,到時候司法解釋難免要被輿論綁架,我們將要承擔的什麼樣的負面後果,程度上也可能要超出我們目前的心理預期。
所以與其拖延下去,把審判這次事件的權力交給上級司法部門和社會輿論,我建議不如我們趁早自我了結。現在市公安局也還沒下班,我隨時可以去投案自首。」
康知府和羅萬洲幾個人聽到這裏,不由互相對視一眼,眼裏滿是對這個荒誕的世界的無語和無奈,又聽林淼繼續往下說道:「目前沒有未成年人涉嫌金融違法的立法依據,就算立案了,判決上也存在難度。
但也正因為這樣,在案子可大可小,事情也可大可小的情況下,我們的基層法院或者中院,如果能從速給出答案,只要檢察院不提起抗訴,這件事在司法層面上,就已經走完了該走的程序,關鍵性問題全部解決,法理上我們就不再理虧。
遺留下的法理爭論問題,那就是上級司法部門和人大的工作。但我們需要承擔的責任,已經承擔過,不可能同一個連案子都算不上的事情,再判決第二次。
根本性問題解決完畢後,剩下的輿論問題就不再是問題,而僅僅只是輿論。我退還貸款以及向經偵部門投案自首的消息,這兩件事可說可不說。我但個人傾向於不說。如果向公眾道歉,那就相當於公開承認了我們的錯誤,但是我們到底錯沒錯,上級司法機關都沒給出解釋,我們為什麼要白白認錯,授人以柄,落人口實?沒必要;但當然也不是完全不承認。
不但不能不承認,還要積極承認。承認的方式就是,如果有關部門再次收到實名舉報信件,完全可以向舉報人郵寄我的還款和投案材料,包括銀行憑證、立案證明、法院回執。民不舉官不究,民若舉官就告訴他已經究過,而且追究得很徹底。但是有一點,收到材料後,可以私下說,但決不允許公開傳播。不然就是故意製造煽動輿論,破壞社會團結和諧。如果誰要拿這個判決書做文章,我們要追究他泄露公民個人私隱,惡意侵害未成年人權利的法律責任。
防民之口不對,但是我們都是講道
第七百四十三章 底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