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凱呈身為製作人,居然還有年度最佳專輯獎,是當初一個歌手拿獎後送給他的。這個歌手就是大名鼎鼎的段麗穎,和甘凱呈是多年好友了,還去過輝煌酒吧好幾次。
段麗穎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出名,屬於實力唱將,發過的幾張專輯都賣得非常好,是國內一線歌星,而且是金字塔頂端的人物。不過段麗穎都好幾年沒發片了,因為四十多歲了才生下個兒子,大概是一心相夫教子去了。
齊清諾說:「老了,嗓子不行了,不敢唱《樂天派》了。」《樂天派》是段麗穎的代表作之一,高音什麼的比較恐怖。
甘凱呈在後面說:「她現在唱得更好!」他看完了,叫楊景行坐,然後打電話:「小金,拿份合同來,著作權轉讓。」
齊清諾看楊景行:「請客。」
一份樣板合同,著作權轉讓,也不複雜,就三頁紙,甘凱呈還是讓楊景行好好看看。
內容嘛,就是為了繁榮文化市場,促進優秀音樂作品與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場,甲乙雙方根據什麼什麼什麼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相互協商怎麼怎麼怎麼的。
內容也不複雜,甲方也就是歌曲作者,包括作詞和作曲,拿了錢後就只有署名權和榮譽權了,其他的任何一切權利都是乙方的了。甲方還得保證作品沒有抄襲什麼的,不然責任還是甲方的。當然,這個轉讓也有時間段,幾十年!乙方不是徐橙,而是紅星唱片有限公司。
楊景行看了一遍後說沒問題。甘凱呈就滿意,笑問:「想要個什麼價?」
楊景行說:「新人,該什麼價就什麼價。」
齊清諾說:「新人一般一千到三千,我是三千俱樂部的。」
楊景行問:「我呢?」
甘凱呈想了一下,像是做個艱難的決定:「給你五千,你們要兩個人分吧?」
楊景行謝謝。齊清諾翻個白眼:「兩千五,吉利。」
哎呀,現在合同還簽不了,因為陶萌也得簽名,她是作詞人。甘凱呈好像比較急:「能不能叫她過來一趟,把身份證帶上。」
於是楊景行給陶萌打電話,陶萌很吃驚:「這麼快?合同你看了嗎?你等我,我馬上去。」
等作詞人吧,不過也不無聊,很多事可以談。甘凱呈委婉的問楊景行,這首歌有沒有借鑑別人的啊?當然是沒有。楊景行就問有什麼不足,甘凱呈果然說編曲配器可能要做些修改。楊景行說歌詞最好別改,因為不是他寫的。
齊清諾問甘凱呈:「真給徐橙唱?」
甘凱呈敷衍:「有可能,先看看再說……歌是好歌,會好好做。」
陶萌說是馬上過來,還是讓這邊三個人等了一個小時。陶萌還要楊景行還下樓接,楊景行對她的一身外交穿着很是誇讚。
「五千……也不算少哦?」陶萌不是很確定。
楊景行說:「我們一人一半,不用簽合同吧?」
陶萌很大方:「我無所謂,不過我要看看合同。」
上樓後,齊清諾誇張的表情歡迎陶萌:「好漂亮!」反正她們倆現在是截然不同的風格。
陶萌簡單的問好後就看合同,然後問:「我能用一下傳真嗎?」給楊景行解釋,是找了律師幫忙看合同的。甘凱呈沒覺得誇張,還說這樣好。
陶萌把傳真發了過去,等了大概十分鐘,電話就打過來了:「嗯……知道了。」嘿,看來律師比較專業,陶萌發問了:「甘先生,關於作品獲獎的獎金分配方式,是不是應該具體一點?」
甘凱呈認真的解說:「基本上沒有作曲作詞的獎項,也沒有獎金,都是表演和製作獎……可以具體寫明,如果有,全部給你們。」
陶萌公事公辦:「那也應該寫清楚。」然後繼續聽電話,聽完後又問:「關於項目分成,是不是也要具體說明。」
甘凱呈笑笑:「其實除了出版,再沒什麼項目分成,演出是不算的。」
一份簡單的合同,陶萌找的那個律師提出了一堆質疑,比如乙方承諾的五年之內讓作品上市,是不是太長了,方式也太敷衍了……不過幸好都不是什麼大問題。甘凱呈做了些讓步,讓人把合同增補了一些沒什麼實際意義的內容,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