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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成天當屬畢業後變化最大的人。
當初在學校,穿着、舉止無不像個蠱惑仔,一看就非良人。與糖糖確定下戀人關係後,火速往正常的形象上靠近,連氣質,都隱約文雅起來。
成辛不能一時聯想到學校里那個走路帶風、身旁經常圍一堆小弟阿妹的校園一霸。她只是單純覺得丁成天很眼熟。
「噗。對你來說,才只是好像見過?余勒,糖糖可不會只是覺得你面熟!」
余勒不予理睬,側臉向成辛介紹道:「這位是我在學校做聯防時,從一堆打群架的人中,無意救下來的一個。他這是報恩來了,你不用太當回事。」
「錯!」丁成天索性換了個位置,一屁股坐在成辛身旁:「不是打群架,是六個打我一個。太無恥了,他們伏擊我。我跟你講,那時候——」
余勒介懷地看一眼丁成天搭在成辛椅背上的手,忽然伸手拉起成辛,不由分說跟成辛換了位置,隔開成辛與丁成天。
對余勒這種幼稚的吃醋行徑,丁成天瞠目結舌,完全忘記了自己剛才正說的是什麼。
糖糖恰在此時吩咐好了服務員,轉身道:「我請他們做了小份。這樣就可以多嘗幾種味道了。」
丁成天生氣了,決心要報復余勒。他扮過正說話的糖糖的臉,故意慢動作吻下去,當眾吻了一個纏綿的世紀長吻。邊吻還邊斜眼看余勒的反應。
余勒無話可說!
成辛豎起手掌,擋在余勒的耳邊,悄聲道:「我實在想不起,但又覺得很熟悉。他到底是誰?」
余勒:「晚上講給你聽。」
在學校的時候,余勒從來沒有向成辛透露過丁成天與他的特殊關係。並非有意隱瞞,實則是那時的他,還未曾經歷畢業找工作的事情,沒有意識到自己與丁家的關係,並非他說了算。那時他想的是,他是白城余家的孩子,余家的!
書香門第出身的白城余家,背景不要太單純。
被當眾吻了的糖糖只有甜蜜,沒有害羞,她喜滋滋地拉過成辛的手,以眾人沒有料到的速度,退下自己手腕上的手鐲,順着就擼到成辛的手腕上。
等成辛反應過來,一隻絞絲亮銀鑲嵌一圈紅寶石的手鐲,已經套在她腕上。
「這——」成辛有些慌。
「好妹妹,請務必笑納。這隻手鐲原是有一對的,我覺得戴兩隻太傻氣。今天一見你,第一反應就是:我的手鐲,終於遇上主人!一隻歸你,一隻歸我。希望以後能成為我們姐妹情深的見證。」
說最後一句話時,糖糖美目翻飛,若有若無地掃了一旁的兄弟倆。
成辛忐忑地扭頭看余勒。她隱約覺得,糖糖如此對她,必然與余勒有關。
余勒微笑:「聽說女生之間最喜歡交換些小物件,表達姐妹情誼。糖糖顯然不了解辛辛。辛辛是個慢熱的性子。」
成辛暗吁一口氣,開始退鐲子。糖糖並不給她這個機會:「你有所不知,這個鐲子,說普通也普通,說貴重也貴重。說它普通,是因為不值幾個錢。銀子也好,碎寶石也好,都不稀罕。說貴重呢,就要說到它的來歷了。
天天哥哥估計也不清楚。
我爸爸說,這鐲子是有一次,他在店裏救了一個身受重傷的人,那人好了之後,送給他的。起初,我爸並沒有當回事,後來,發現飯店再也沒有不三不四的人來騷擾。望江樓在湘州黑白不靠,能做得這麼大,我爸再傻,也知道是有貴人暗中相助了。
後來,機緣巧合,有人看到了我戴這隻鐲子,幾乎恭敬地以招待政要的規格對待我。要知道,我那時候只有七八歲,是個連話都聽不出音的單純孩子。
再後來,我爸刻意打聽,終於打聽出來,這鐲子,其實更像是一種身份象徵。它證明,擁有者被一種勢力保護。
因此,我爸爸鄭重要求我,時刻戴在身上,能露就露出來。畢竟樹大招風,怕有人對我綁票的主意。
這麼多年,我戴着它,一路平安長大。倒也沒有發現什麼影子人、暗衛什麼的。不過,還真的逢凶化吉過幾次。雖然可以將理由推到一些明確的原因上,但我更願意一廂情願地認在,能逢凶化吉,歸因於我的幸運手
第181章 勇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