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霜看着唐蓁的合約,看到第一句就怒了,後面更是越看越怒,差點就給撕了。
「這特麼的是什麼合約,當養奴隸呢!」
唐蓁看了他一眼,沒有說話,這份合約是她剛進公司時簽的,那時候人小不懂事,兼之完全沉浸在要成為藝人的興奮喜悅中,對合約沒有多想就簽了。現在要是再擺在她的面前,她無論如何不會簽,甚至撕了也有可能,不過首先一點,公司這個時候也不敢再拿出這樣的合約出來。
合約的第一條就這樣寫到——
「公司為藝人之獨家及唯一經理人,藝人獨家向公司提供在世界各地與演藝業務有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台、演唱、錄音、剪綵、廣播;灌錄唱片工作;登台演出工作;模特兒工作;電台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一切有關之活動;創作工作等;及其它台前幕後之工作。」
一句話,唐蓁完全被承包了。她的任何行為都要向公司負責,她就是公司的獨家財產。
再看到合約期的問題,竟然長達15年,唐霜看得心火往外冒。
然後是後面一段,唐霜該心肌梗塞了——
「公司抽取藝人之演藝收入的60%,作為公司輔助藝人、並致力於推廣藝人在演藝事項上之發展、及代藝人安排事項之必要開銷(經紀佣金)。」
「在合約的前五年內,公司將給予藝人每月人民幣三千元作為保底工資。在第二個五年內,公司將給予藝人每月人民幣五千元作為保底工資。在第三個五年內,公司將給予藝人每月人民幣一萬元作為保底工資。保底工資在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支付給藝人。」
這簡直是吸血!
要知道,演藝圈裏一般是20%到40%的收益上交公司,而唐蓁竟然高達60%!
唐蓁參加的所有活動全是公司安排,也是公司來審計,換一句話說,就是參加什麼活動,一次活動賺了多少錢完全公司說了算。另一方面,唐蓁是三人組合,每一筆收入要三個人來分,比如一次活動賺了三萬塊錢,那麼按人頭分,唐霜佔三分之一,就是一萬,再扣掉60%,就只剩下4000。
至於所謂的保底工資,聊勝於無,對於唐蓁這樣的藝人來說,花銷太大,這點工資不夠塞牙縫。
然後到了關鍵的,關於合同的解約問題,唐霜看完該嗝屁了——
「如藝人因個人意願,不欲再從事演藝事項,於事先跟公司充分溝通後,公司同意本合約可提前解除。惟藝人必須遵守以下各項:1、藝人必須把事前已承諾的工作完成,包括尊重公司事前與其它第三方簽署的工作協議,遵照協議的約定把工作完成,方可全身引退。2、藝人保證並承諾在解約後三年內不得參加任何演藝事項,無論各該演藝事項工作是否為商業性質或乙方是否收費。」
這個條款看似允許藝人單方解約,但實際上不可能解約!
首先必須得到公司的同意!沒有這個前提,一切都是妄想!
其次,哪怕解約了,代價極高,解約後三年內不能參加任何演藝活動,也就是相當於隱退。對唐蓁這種新人來說,三年不參加任何活動,就基本是退出了娛樂圈,三年後她身上已經再沒有商業價值。
通過這一條,公司已經牢牢將唐蓁圈住。
唐霜心想,解約後三年不得參加任何演藝事項的約定,在法律上的合理性存在問題,這似乎是一條可以利用的空當。
終於看完了這份奴隸合約,唐霜死不瞑目,所以不肯倒下,他頑強地繼續活着,看着坐沙發上看電視的傻白甜姐姐,你說這麼漂亮的姑娘,怎麼就不長腦子呢!
當然了,唐霜只敢在心裏這麼想,可不敢真說出來,不然他死翹翹。
見唐霜看完合約,盯着自己又不說話,唐蓁的眼睛清冷地看過來。
唐霜:「來,我的可愛姐姐,我們聊聊你這份合約。」
其實他想說傻姐姐的,臨出口時憋回去了,還是不敢。
唐蓁把電視關掉,打算認真地聽唐霜講,卻沒想到他說的是:「現在都已經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了,我們偉大的國家正在奔向現代化強國!我們偉大的民族正在走向偉大復興!全國人民熱火朝天地學習二十一大精
104、讓人死不瞑目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