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釆訪

    湖蘭日報的釆訪組成員從市政府那裏得了沈丹青的一些粗淺的資料就開車直奔沈丹青的家鄉永豐縣。

    永豐縣離長沙只有不到150公里路程,他們先走107國道,到了湘潭再轉道320國道。320國道經過沈丹青家鄉永豐縣,本該來說,交通應該是非常方便的。但因為320國道是沿途所經縣市的唯一交通主動脈,當地又多小礦山,因此路就被壓得稀巴爛了。又缺少資金維護,就這麼讓這條國家大動脈爛着了。

    因此路途雖短,但他們足足走了四五個小時,才抵達永豐境內。踫巧沈丹青的家鄉是最前面的鄉鎮,才讓他們少受了許多顛簸之苦。

    他們需要釆訪的是沈丹青小時候的事跡,因此他們知道去縣裏無用,就直接去了沈丹青的家鄉所在鄉政府,名字很土,就叫大村鄉政府。

    大村鄉政府就建在一個高台上,規模很少,用青磚砌成的兩層小樓,旁邊就是鄉衛生院和信用聯社。

    鄉政府是國家政權機關最小的一個行政單位。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政府的職能部門基本都有設置,因此工作人員還是有幾十個的。

    不過他們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收農業稅、提留款、統籌款等正規的養活他們的主要經濟收入。除此之外就是抓計劃生育,抓住一個就罰一個,毫不留情。

    這是他們兩項最主要的經濟來源,空閒的時間,他們就抽空搞點罰款。比如抓賭啊!對此,他們也是鐵面無私,不管賭多大,只要打了錢,一律重罰,否則就會扭送派出所。賭徒們一般是認罰了事,實在沒錢的,才會關派出所。

    還有好多罰錢的項目,比如私砍樹木。農村家裏建房子,沒那個去買現成的木材的,自家的山林里有,何必去花那份冤枉錢。可是,砍樹要政府批准,准你砍幾顆你才能砍,否則就是破壞森林綠化。一般來說,沒有特別好的關係,普通人根本搞不到什麼批文。我就問,他和你無親無故的,憑什麼給你批。因此村民們都是偷偷摸摸的砍,但是你要建新房,也要政府批地的。哪怕是原地重建也要批文。因此政府還會不知道你會偷砍樹嗎?一般是一逮一個準。奧妙就在這裏,給你批文基本上是收不到什麼錢的,但罰款有。


    還有,九幾年開門面正規經營的,都是國營單位,私人就只有走街竄巷或者到集市上擺個小攤。但是你擺攤歸擺攤,你總得辦個工商經營許可證吧!每月也得照章納稅吧!前面說了,一般人辦不到什麼證的。於是只能打游擊一樣偷偷的經營了,無證經營,最後當然免不了要被罰款。

    還有許多,我就不多講了,也都是缺錢鬧的,後來這些現象就消失了?

    言歸正傳。湖蘭日報的工作人員剛進入鄉政府大樓,迎面就踫到一個往外走的人,於是領頭的人就攔住那人自報名號道:「你好!我們是湖蘭日報的工作人員,這是我們的釆訪證。」說完就從挎包里掏出記者釆訪證給那人看。

    那人姓曹,是鄉里的副鄉長。大家不要誤會是巧合,而是當時基層鄉政府一般有8、9個副鄉長,多的有十二、三個。當然不都是專職的,他們也還負有另外的工作職責。在攏共二十多人的小單位里,包括鄉長、書記、還有幾位副書記、婦女主任、民兵營長、計育專干、財務股長等等幹部,要想踫到普通工作人員才是真正的巧合。

    「記者同志,你們好!」曹副鄉長不用看證件,就已經知道他們是記者了,脖子上掛着相機,在當時可不多見。如今聽領頭的自稱是湖蘭日報的,就趕緊問好。湖蘭日報的工作人員對他們這個小小的低層行政機關,絕對是牛逼轟轟的存在。日報社的社長,是正廳級幹部,比他們縣委書記還要高兩級。你說他敢不對他們客氣嗎?

    「我們想問一下,你知道沈丹青先生嗎?」記者向曹副鄉長提問道。

    「沒聽說過,我們這裏基本沒有姓沈的,你們可能搞錯了。」曹副鄉長想也沒想就回答道。

    那個記者意識到問錯了地方和對像,沈丹青離開家鄉的時候才16歲,他不知道是正常的。於是他接着又說道:「麻煩你帶我們去長勝村可以嗎?」

    「可以、可以。我非常願意效勞。」曹副鄉長用一口濃濃的當地土普通話回答他道。

    村里是沒有專門的辦公場所的,因此曹副鄉長帶他們直接去了書記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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