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來龍去脈是明擺着的,只是到底將彼得定為一級謀殺罪還是二級謀殺罪,陪審團成員秉持各自的立場,在會議室里爭執不休。
花旗的殺人罪案統稱謀殺罪,分為一級謀殺罪和二級謀殺罪。
犯一級謀殺罪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一級謀殺罪包括預謀殺人,由於過失導致多人死亡,以及在犯其他重罪(如縱火罪、強姦罪、搶劫罪、夜盜罪及擄人罪)過程中殺人的情況。
犯二級謀殺罪者,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二級謀殺罪包括一級謀殺罪以外所有情況的殺人罪,如行為人並無預謀,而是臨時起意殺人,或者推定有殺人意願但沒有成功殺人,以及意圖重傷對方而結果致人死亡者等。
不過,花旗是一個產生奇蹟的地方。
花旗實行海洋法,以過往案例作為辯護和判決的重要依據,所以每個律師,都能找到各種奇葩判例,作為自己辯護的理論依據,就算是殺人者被當庭無罪釋放的先例也不是沒有。
比如說十年前,一位父親就曾經在法院門口,當眾拔槍擊斃了虐殺自己女兒的混蛋——這位兇手剛剛被法院判決保釋——這位父親最後在法庭上被無罪釋放。
所以,一級謀殺罪和二級謀殺罪的量刑方案,並不能百分百的覆蓋所有謀殺罪判例。
在花旗,一個好律師就能通過各種手段,讓人在不可能中,從法網縫隙中安然脫身。
為彼得*傑里邁亞辯護的大律師喬班,就是這種好律師里最著名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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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後,黑人法官特魯走出了會議室,宣佈開庭,對彼得*傑里邁亞判決如下:
「對於彼得*傑里邁亞犯下罪行的過程,控告方與被告方均無異議,經陪審團討論,法院判決如下:
彼得*傑里邁亞由於信仰衝突,衝動射殺羅德思教授,經陪審團討論,此次殺人事件並非預謀殺人,認定彼得*傑里邁亞犯有二級謀殺罪。
考慮到彼得*傑里邁亞品行良好、對花旗社會曾經做出巨大貢獻,法庭認為,彼得*傑里邁亞處以二十年監禁並緩期執行,是一個合適的量刑方案。
被害者羅德思教授的家人因羅德思教授被害,陷入生活困難,法庭認為,彼得*傑里邁亞應擔負起相應經濟責任。
從下個月開始,彼得*傑里邁亞每月需提供自身月收入百分之五十,打入羅德思妻子的銀行賬戶,該行為由警方監視執行,指定銀行賬戶自動劃撥,直到羅德思教授幼女年滿十八歲可以獨立生活為止。
在此期間,彼得*傑里邁亞不得離開花旗境內。
羅德思幼女年滿十八歲之日起,彼得*傑里邁亞應入獄服刑,視其對羅德思教授的家庭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決定彼得*傑里邁亞減刑期限。
控辯雙方如對此判決有所異議,應於三十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特魯法官宣佈判決結果。
這是一張標準的和稀泥判決書,是綜合所有陪審員意見的結果。
不過,這個稀泥和的還不錯,無論是彼得*傑里邁亞的支持者還是羅德思教授的妻子,對此判決雖然都有些不滿(一邊認為太重、一邊認為太輕),但至少還能勉強接受。
當法庭詢問彼得*傑里邁亞則當庭表示,自己犯下如此大錯,已經不配在哈弗繼續求學。
雖然法庭判決他只需要將自己收入百分之五十打入羅德思家庭賬號,但是彼得*傑里邁亞作為一個學生,他百分之五十的收入可絕對不夠維持羅德思家原本的生活水平。
所以他決定退學去找一份正式工作,他希望能儘自己所能,為羅德思教授的家庭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至少不能比羅德思教授在世的時候更差。
說句實話,彼得*傑里邁亞這番話在法庭上當眾說出來,雖然有人覺得有表演的成分,但是這個年輕人就這麼平平淡淡的說出來,像是在訴說一件理所應當的義務,根本沒有任何慷慨激昂的表情。
當這番話結合了大律師喬班,提供的彼得*傑里邁亞過往經歷、支持彼得*傑里邁亞的集體簽名請願書、法庭外面人頭涌動的請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