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內相

    李逍的建議是充實道這一級,而不再只是個虛設。

    要充實道,首先就得設立常備的道級衙門和派駐常設官員。李逍的建議是在道設立三大衙門,即監司和、藩司、帥司,監司的長官即觀察轉運使,主要負責一道的財賦和監察,因此長官的官職為觀察、轉運使,這本來是兩個已有的臨時官職,一般是非常設,臨時差遣。

    觀察使主要是考核監察官員,而轉運使則為負責財稅徵收和轉運,二職合二為一,那麼就掌握了一道的財賦和監察大權。

    藩司的長官則是承宣布政使,專管一道的行政、田土、戶籍,溝通督撫各州縣。

    帥司的長官則是經略安撫使,經略安撫使掌軍府、軍屯、兵籍、武備等事務。

    三司衙門各司其職,分掌監察財賦、民政、軍事,各衙門下又各有繼分的分司衙門,比如觀察轉運使衙門下,還分有專門的漕司衙門,負責財賦轉運,有專門的倉司衙門,負責錢糧存儲,有專門的察司衙門,負責考核監督官員,有專門的刑司衙門,專門負責刑獄訴訟等。

    這些衙門,就相當於是過去州里的六曹,只不過加以細分,然後按職能分屬三司衙門。

    李逍對道級衙門的設立有一套詳細的說明,李治和武氏都是詳細看過的。

    「陛下,臣妾以為已經考慮的很周到了。」

    「是嗎?」李治沉吟着道,「但朕以為,三司衙門其實精簡為兩司就夠了,監司和藩司可以合二為一啊。」

    「陛下,如此不妥。」武氏勸說道。

    道不同於州,天下有近四百州,但道卻只有十七道,尤其是精華之地僅十道,大唐近八成的人口錢糧都集中在這十道之中。這就意味着道一級的權力會很大。

    以前朝廷設十道,而不實設道一級衙門和常設官就是考慮到這一點的。

    其實在道以前,隋時就已經有行台這一個州以上的機構,唐初也有行台,甚至還有大行台。


    一個行台管轄數州十餘州,一個大行台甚至管轄幾十州,李世民就曾任過陝東道大行台尚書令之職,幾乎把半個中原都給管了,權力極大。

    後來一統天下不久後,朝廷就把大行台、行台給廢了。李世民劃分十道,但也沒再設過道一級的常設衙門和官員。

    「監司負責考核官員以及財賦轉運,而藩司只負責行政、戶籍等,臣妾覺得這個分工不錯,既避免權柄過大,還能互相平衡。」

    一個管官一個管民,管民的不能管錢,管官的卻又不能管民,權力分割之後,二司都不會權柄過大,尾大不掉。

    至於說帥司,經略安撫使常設,武則和李治倒都沒有怎麼在意。

    畢竟李逍已經早防範了武人專權的可能。

    帥司衙門的權柄其實並不大,因為帥司雖說是管一道的軍事,但事實上帥司管不了多少事。

    大唐的府兵分駐天下,是由十二衛來管的,但本身十二衛的高級軍官也管不到下面軍府,各軍府在非戰時都是相對獨立的,由各軍府的折衝都尉們管理。

    而他們也只有統兵權而已,並沒有調兵權,調兵權是握在兵部手裏的,跟十二衛並不相搭。

    就算是十二衛的大將軍,平時也都沒法調動本衛的府兵。而各軍府的折衝都尉們雖然平時管着本府的府兵,但沒有兵部的兵符,沒有本衛的軍令,也是無法調動一兵一卒的。

    真要打仗,兵符合一,而且多是抽調各府府兵集合,然後由皇帝選派將領統兵出征,在這套制度下,統兵、調兵、選將的權是分開來的,兵和將又是分開來的,兵和糧草、武備更是分開的。

    再加上府兵平時耕地,戰時出兵的特徵,更導致了唐朝的軍官很少能把軍隊私有化。

    現在在各道設一個帥司,常設一個經略安撫使,但也並沒有打破這一套制度。

    經略安撫使僅相當於是兵部在各道的一個派出機構的主官,他們平時的職責就是管理兵籍,負責點選府兵,戰時則負責動員徵兵,後勤保障。再有就是能夠管理一道的鄉勇土團之類的。

    帥司的權力是不大的,更不可能擁兵自重。

    但設立這個帥司又是有必要的,能夠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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