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史書的評價,來俊臣是一個「天資殘忍,喜反覆,不事產」的人,也就是說他天性殘忍、反覆無常,不從事正經產業。前問提到過的侯思止和王弘義等人雖然個個都以狠毒出名,令人膽服,但在他面前卻只能算是小弟,來俊臣始終是酷吏這個行業的老大,帶頭大哥。
阿嚏!
來俊臣雖然沒有讀過馬克思主義(因為他看不懂德文),但卻懂得辯證法,他說好人和壞人沒有標準可判,除了極大善和極大惡之人,其餘人都差不多,兩者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充分體現了辯證法的思想。
而他檢驗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就是:對領導及對我有利的人就是好人,壞人也是好人;對領導及對我不利的人就是壞人,好人也是壞人。
喔靠!
最初審案的時候,他還能夠自覺遵守皇章按程序辦事,等刑訊逼供有了「口供」,人犯「認罪」了,上報武則天批准了,才敢殺人。可是到後來,他竟然連刑訊逼供也免了,不問一句口供,不動用一絲刑法,直接亂刀砍死(不問一款,先斷其首),然後把死人的指頭往預先寫好的案情和口供上一摁,就這麼結案了,再報武則天知,至於寫什麼,死人是不會坐起來和你較真滴,要上訴只能找老閻同志去了。
阿嚏!
來俊臣一時間成了幾乎誰都怕的人物(除了武則天),他可以超越組織部,讓任何人當官。僅憑他一句話前後當官的,竟多達200餘人,這些人都成了他的門生。而各個部門也都有他提拔上來的官員,這些人聽他的話,為他辦事,他也因此在朝中勢力傾天。負責選官的吏部侍郎明明知道這是巨大犯罪,卻非得給來俊臣面子不可,因為違反了國家法律,一個人受懲罰即可(臣亂國家法,罪止一身),可得罪了來俊臣,全家就得被滅族(違俊臣語立見滅族),所以情願犯罪也不敢薄來俊臣的面子,這就叫兩害相權取其輕,國法的嚴懲可不顧,來俊臣的面子卻萬不可薄,可見來俊臣的面子比國家的法律還管用。
阿嚏!
來俊臣可謂是當時不叫組織部部長的組織部部長,阿嚏!
武則天利用來俊臣的殘忍挾制群臣,前後殺了千餘人,來俊臣也因此把收拾人當成畢生為之奮鬥的事業越做越大,很快便成了武則天身邊的紅人,大紅人,就連宰相級的人物都畏他的三分臉色,按史書的說法是:「中外畏此數人,甚於虎狼」,朝廷內外的人都特別害怕以來俊臣為首的酷吏黨,在他們看來,這些酷吏們遠比虎狼更可怕——狼吃人有躲,人吃人沒躲,人入了狼窩虎窩不一定死,但到了他們手裏必死,因此連大氣都不敢喘,話都不敢多說(中外累息,至以目語)。
來俊臣可以說是整個朝廷內最得瑟的打工仔,阿嚏!
工作之外,只要被他看上的女人,不論是官妻還是民妾,是黃花大閨女還是俊俏的小媳婦,除了宰相屋裏頭滴,都會被他「引渡」到自家的床上(自宰相以下,籍其姓名而取之),要是有哪個老公敢不買賬,便會被他羅織罪名陷害而死。這麼說吧,來俊臣只要在長安市里隨便溜達一圈,就有可能邂逅出一個老婆來,女人的美麗若遭遇到來君臣這廝,便會成為她丈夫致命的錯。來俊臣幾乎成了「國民老公」。
聰不聰就不知道了,阿嚏!
來俊臣的妻子就是這麼「取」來的——而不是娶。
來夫人出身於名門望族太原王氏,本已嫁給了一個叫段簡的人,但因她太過嫵媚漂亮多姿了,被來俊臣一眼看中,便取走了。也該着這段簡倒霉,來俊臣搶走了他的老婆之後,又看上了他的美妾,於是又再接再厲取走了。段簡以前的好日子是左邊有人捶背右邊有人按摩,現在卻一個都沒了,全都引渡給了來俊臣,想添香都找不到紅袖。
段簡就納悶了:世上美女那麼多,為什麼被取走的總是我老婆?來俊臣也很納悶:這傢伙的審美情趣怎麼和我一樣一樣滴,緣分啊!
謝謝啦!我可不是非要一根筋非要和你過不去啊,阿嚏!
不了解來俊臣的人,都以為他真得很爛。
等真的了解了,才發現他爛得很真。阿嚏!
我們說過,耍大的人一般就離耍脫不遠了。
來俊臣就是這樣,他竟然把自己比作了石勒(常自比石勒)。石勒何許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