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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多麼美好的字眼!
哪怕僅僅只是兩個字,依舊能讓人透過屏幕,如同嗅到一股清香粉嫩的幸福。
與之相比,諸如「御姐、護士」之類的詞語,簡直就是天壤之別,檔次都不是一個檔次的!
挨餓的蘿莉有多可憐兮兮,填飽肚子的蘿莉就有多可愛美膩,尤其是當一隻蘿莉,在牆角草叢中撿到一枚雞蛋,興奮地舉到林牧跟前,期待着林牧的誇獎時,那種無比滿足的滋味……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蘿莉俱歡顏!
何時眼前突兀現此屋,吾廬獨破受凍死亦足!
你們這群御姐控,懂這種幸福麼?!
唯一可惜的是,這些小蘿莉未免太瘦了點,一個個吃個煮雞蛋都饞得要命,只能偶爾投食,給她們勉強補充點營養。
更可惜的是,林牧低下頭,看着自己此刻的身體,感覺自己就像空曠遼闊的草原一樣,一眼望不到鞭,想扮回衣冠禽獸,身體都不支持。
……
因為這樣的悲憤,林牧只好把精力全都放到了寫作上,先前練筆用的短篇,但凡差不多的,俱都郵了出去,給自己換回了700多塊錢。
近十萬字,只換回千把塊錢,林牧自然是有些失望的,加上為了給小弟小妹長身體,幾乎隔一天買一次肉,這些錢花得飛快。
但在其他那些小孩眼裏,就只剩滿滿的羨慕與嚮往了。
除了過年,哪怕是父母在家,他們也很少吃到肉,這時節也沒什麼「注重營養」的說法,頂多早上給自家小孩煮個雞蛋吃。
而林歡、林婷婷,每天就抱着菜籃,跟在林牧屁股後面,蹦蹦跳跳地去集上割肉,林牧才不過幾個月的照顧,他們倆就已經虎頭虎腦,每天吃肉,胸口衣服上的油漬,就沒有斷過!
而且林牧的廚藝好,做出了肉,有時候瞧見他們家裏沒人,也會招呼他們吃,巴掌大的饅頭,一口氣能吃兩個,更鮮美的卻是那些素菜、肉菜,瞧起來就透亮好吃,不像自家父母,對「色香味」這些,根本不大注重。
這樣的情況下,附近的小孩們,竟然還有些期待父母不做飯,這樣自己就能跟着林牧吃好吃的了。
當然了,事後自家爸媽不好意思,給林牧送雞蛋、家裏樹上的水果,以及其他稀罕東西的事,這些小孩就不知道了。
正常人家,都知道人情往來,若都是大人,留對方家孩子吃飯沒什麼,道聲謝也就夠了。
但林牧一個小孩,周圍親戚就不好意思占他便宜了,除了有兩家愛貪小便宜的,其他一般都會回贈些食材、禮物的。
這點小虧,就沒必要在意了,堂弟堂妹的,照顧就照顧點吧,計較那麼深,也沒什麼意思。
抱着這樣的心情,林牧的生活過得自然很滋潤。
「嚶嚶嚶!大牧,你最近怎麼這麼頹廢?」肉蛋變成的野雞,從樹上飛下來,落坐在院子裏的小桌子上。
「頹廢?有嗎?」
「當然有!」肉蛋有些哀怨,「像我這樣的金手指,小說中哪家主角不是萬分珍惜?你呢?知道我會《驚蟄十二變》後,卻是不管不顧,整天還這麼淡定地寫小說!拜託!能不能霸氣一點,虎軀沒事震一震?!嚶嚶嚶,再這樣下去,我都懷疑我是個假的嚶嚶怪了!」
林牧回想了下,似乎……確實如此!
只不過,前世經歷了那麼多,眼瞧着父親喝了一輩子酒、母親苦了一輩子、自己為了生活壓力,與父母離散、整日裏忙碌工作一輩子,卻只為房產商做了貢獻……
經受過這樣的經歷,對再次重生的林牧來說,親情就是世上最珍貴的東西,不好好體驗這種幸福,難道還要營營苟苟,為了那些死了花不完的錢,再一次割捨一切麼?
因此,在林牧的眼中,之所以寫小說,只是看重它能在家賺錢,能保證家人衣食無憂就行了。
至於以後用錢怎麼辦?
拜託,好歹是個重生者,提前買點企鵝股,或者在雄安買間房,沒事時養養蘿莉、約約御姐,不也是美滋滋?
再不濟,去泡那些現在才十歲的女明星,以後等她們成名了,靠臉吃軟飯,不也是很安逸
第四十五章 抓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