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一群刺客我難道就沒有一點防備和準備麼?
其實無論從奧古斯都屋大維政權,還是更早的愷撒來看,他們之所以能夠獲取最高權力,都是軍隊為其奪取軍事勝利的結果。尤其在羅馬共和國的後期,軍隊日趨效忠有庇護權的軍事領袖,事實上不再對元老院負責和賣命。更不會聽從元老院的指派。
這和最古老的羅馬共和開創的那個時代,羅馬軍團服從元老院是相去甚遠的。
在歷史上的亞克興戰役結束之後,奧古斯都手下司機擁有50個武裝的軍團,力量達到了頂峰。
如果一個軍團不滿編都是4000人的話,這就是20萬人戰力。
然而,對屋大維來說,即便有了如此規模的軍事力量,也決不能認為在政治上就很安全了。
而後期的屋大維想維護這樣一支軍隊,經濟上的壓力也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此時的奧古斯都已經具有了更加全面徹底地重組羅馬軍隊的權力。
於是,重組就事實展開了。軍團的兵力精簡為28個有編號的兵團。這樣少去很多的軍餉和軍費消耗,事實也讓一些軍隊裏的羸兵離開。
士兵由固定的服役期- 16年,提高到20年,而且經常徵召常備軍以保持戰鬥力。而此刻開始軍團士兵的薪水也固定下來,每年為225第納爾,退伍津貼則有3000第納爾。
退伍金都是由奧古斯都自己提供。
從部署上看,軍團主要駐紮在軍事上不穩定的行省。
於是,羅馬軍團幾乎就成為維持邊境的軍隊。
然後就後期補充的兵源而言,西方各軍團與禁衛軍的招募,主要來自意大利與西方的殖民城與公民城,在東方的各軍團主要從東方招募。雖然軍團徵召的主要對象設定為羅馬公民。
但是其中的很多東方人,必須在徵召的時候,賦予他們公民權。遠在共和時期,羅馬就有大量的其他軍隊與軍團並肩作戰。這類軍隊
大部分是由意大利聯盟的軍隊所構成,但是從共和後期開始,意大利人被包括在了羅馬公民的範圍里,於是這類軍隊改由那些依賴羅馬的王國與城市提供兵源。
到了奧古斯都統治時期,他將這些雜七雜八的軍隊,編為協防軍,每個戰鬥單位由500或者1000人的步兵團或者騎兵團組成。這些部隊有時候由地方領袖親自指揮,但通常是由騎士階級的總管或者保民官指揮。
這些沒有公民身份的人,服役年限為25年,跟軍團一起駐紮,一起作戰。他們在退役的時候將獲得羅馬的公民權。
而我們回頭去看羅馬城的內部軍事防禦體系。
屋大維在羅馬城與意大利本土,都設立了9000名禁衛軍,他們被視作帝國的精英部隊,待遇達到了軍團的三倍。除了禁衛軍之外,羅馬還有待遇稍差的三個城市衛隊。而禁衛軍與城市衛隊都被視作捍衛羅馬與意大利的後備軍隊。
在防務政策上,奧古斯都的目標是以多瑙河和易北河為邊界,將羅馬與蠻族人分隔開。然而,易北河最終仍然變成了羅馬帝國力所不及之處,所以萊茵河成了雙方最後的邊界。
在這個邊界以西以南的地區,羅馬帝國通過軍事手段與政治手腕,贏得了大片領土,並將它們組成了行省,其中主要包括西班牙和
高盧等地區。
在整個奧古斯都的時代,萊茵河,易北河與多瑙河成為羅馬帝國最主要的軍事活動區域。
雖然從表面上看,萊茵河與易北河之間的地區早已被羅馬帝國征服,但事實上只有少數地區的羅馬化產生了真正的效果。一些部落,尤其是克魯斯奇人在他們的酋長阿米紐斯的統治下,頻頻向帝國發難,似乎很難安撫。
所以我在我事實上消滅了三巨頭聯盟的一種表面軍事集團化形式之後。
羅馬的軍團實際上還有西班牙塔拉肯尼斯:3個軍團(4軍團在馬其頓尼克,6軍團在威崔克,10軍團在基密那),下日耳曼:4個軍團(1,5,20,21軍團),上日耳曼:4個軍團(2,13,14,16軍團)。
達爾馬提亞:2個軍團。潘諾尼亞:3個軍團(7,9,15軍團)。莫西亞:2個軍團(4,5軍團)。敘利亞:4個軍團。埃及:2個軍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