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
不斷有鄰居村人前來羅鋒家,大家都已經聽說了上次受召去汲郡挖河的那八人回來了,他們運氣好,說兩個月役期真的到期就回來了,而且更走狗屎運的是回來的時候,居然還擒了藍面十八鬼救了縣令千金,這不人人得了一筆重賞。
尤其是羅瘸子家的小五,不但額外的得了縣令千金的一筆三十貫白錢的重謝,還被縣令賞識補了縣裏捕快的差事,以後可就風光了。
就連本里平日高高在上的鄉正和里長都趕了過來,見面還殷切熱情的打着招呼。
要知道,隋朝百戶一里,五百戶一鄉。皇權不下縣,在縣城之外的鄉里,全靠那些鄉正里長維持,而每個鄉正里長,選用的又基本上是大宗族長或那些財大勢粗的豪強們。
這些人要麼富賈一方,要麼是當地大宗豪族,又或者有親族在朝廷為官,哪個平時在鄉里不是高高在上,真正的土皇帝。
甚至一般的訴訟糾紛,只要不是刑事案件,那一般都是由鄉正里長負責審理然後上報縣衙的,平時他們還負責鄉里的戶籍人口登記,課役徵召催發,以及治安維持等等。
現在卻都主動的趕來登門。
羅母生怕羅鋒少年得意得罪了這些人,拉着他在一邊仔細交待,說鄉裏面這些人比縣城的縣令都還說話管用,萬萬得罪不得,而且羅家的債主里,鄉正和里長正是最大的幾個。
羅鋒倒很清楚縣官不如縣管,別看這鄉正和里長好像就管着那麼百來家人口,可是權力確實不小。比如說羅鋒年滿十六,按制度可以均田授地,按例是能夠授成丁一半的田地,也就是說可以得到五十畝地,春中十畝永業田,四十畝口分田。
而實際上呢,分田均地也得由地方的鄉正里長們負責報告實際情況,也就是說規定是這樣,但實際還得依靠鄉里的田地數量實情來授田。比如說南山村有六十來戶人家,成丁得有二百來個,未成年的中男也得有幾十個,若真人人按朝廷規定授田,那南山村得有起碼三萬來畝地才夠。
可實際上呢,南山村的田地總共才萬畝不到,還包括了坡地山地在內。這萬把畝地中,還有近三成是屬於幾戶地主的地,剩下只有七千畝左右的地。
而現在近三百丁男中男,實際總共才有七千畝左右的地可分,平均一丁才只有二十畝左右的地。
一個丁男二十畝地說起來好像很多,可要知道南山村在小泰山腳下,地多是山坡旱地,這樣的地缺肥少水,只能輪播休息,加之這年頭種地的技術有限,產量也低下,二十畝地分成三批田輪作,實際一年才種十三畝,畝產連一石都不到。
正因此,人多地少,分田授地就成了近年村里一個很麻煩的事情。
而鄉正里長們就掌握着這個權利,羅鋒今年十六了,都已經受官府徵召開始承擔勞役了,卻還沒有分過一分田地。
不止是他,其實早在好些年前,所有的中男都已經不再到年齡就分地了,一般只有年滿二十一歲成丁後,才有機會分田均地,分的還越來越少。
羅鋒家五個成丁一個中男,可他家就他父親和兩個長兄分過田地,剩下的三人都還不曾分過一分田地,因為沒地可分了,得等村裏有丁男年滿六十退田才有地可拿出來分。
一家人就守着六十畝地過日子,那麼多人就耕種六十畝貧地,可每年的租庸調卻是按丁口交的,一家得交五丁的租調,每丁還得免費服二十天的勞役,現在羅鋒成為中男,也一樣得交半租調,服半庸。
地少,租調庸卻不能少,這使得羅家的負擔大增,要知道六十畝地不是全都種糧食的,還得拿出不少來種桑樹和麻,用以養蠶織絲織布,朝廷的租調稅賦裏面,不僅要交糧食,還得交絲布。
鄉正姓李,是南山村李家人,同是一個村子,能成為鄉正當然不一般,比起羅家來,李鄉正家很有錢,他家人丁倒不多,不是大姓大宗,可他們家有錢有地,他家總共才十來口人,可卻擁有一千多畝地。
本來按制度每丁最多擁地一百畝,但李鄉正有辦法,他拿錢打通關節,獲得了勳爵,勳爵雖不是官職不理實事,可卻相當於有品級的,相應的勳爵還能獲得額外的田地份額,靠這個辦法,李鄉正硬是能保留家族傳下的
第18章 一筆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