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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戀手癖遇上了潔癖

    姜九笙下意識地滾了滾喉嚨,唱了四個小時,嗓子微啞:「我能,」頓了頓,終歸失了禮貌,冒昧地問,「我能摸摸嗎?」

    第一次見面便提出這樣荒唐的要求,連姜九笙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她並非浮誇隨便之人,歸根結底,她想大概是對方生得太蠱惑人心。

    男人有些驚愕。

    她立馬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

    見了鬼了,她並不輕信於人,卻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這種陌生的熟悉感,讓她有些手足無措,不自覺地心慌意亂。

    分明不曾相識,何來這種盪氣迴腸後的心神難寧?只是因為那雙美得世間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戀手的毛病可能嚴重惡化了,至少在這個男人之前,她從未對哪雙手如此迫切地渴求過。

    男人歉意地稍稍淺笑:「抱歉,我有輕度潔癖。」

    姜九笙很遺憾,儘管裝得不動聲色。

    他猶豫了片刻,又柔聲地問:「只摸一下可以嗎?」

    「當然!」她回答得很乾脆。

    對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涼,掌心乾燥,骨節比她想像的還要纖細,膚色幾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夾雜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覺。

    就如此,她摸了一個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覺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幾秒就鬆了手,道了句謝謝。

    對方說,不用謝。

    他說:「我叫時瑾,瑾瑜的瑾。」

    時瑾。

    真是個溫柔的名字,念起來像江南小鎮的吳儂軟語。

    她回:「姜九笙。」

    時瑾輕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為她是個歌手,還尚且有幾分名氣,只是,時瑾看上去並不像喜好搖滾樂的新新人類,她覺得他更適合爵士,輕柔優雅,是音響樂里的貴族。

    沒有再攀談,他們一前一後出了電梯門,背對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噠。」


    門合上,時瑾抬起手,驀然怔神,許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誠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這二字時,溫柔得聽不見了尾音。

    夜九點整,莫冰的電話打來。

    姜九笙開了免提,一邊往臉上拍水乳,一邊朝衣帽間走去:「到了?」

    「嗯,在你樓下。」

    「我就下來。」取了件白色高領的針織毛衣,黑色衛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繫鞋帶,隨口聊道,「莫冰,我多了個新鄰居。」

    她性子並不熱情好客,這突然被提到的新鄰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問:「重點是?」

    姜九笙背了布藝小包,鎖門,朝電梯口走去,衛衣的帽子罩在頭上,她低着頭,嘴角帶了笑,對着電話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話。」

    手控患者的重點永遠在手。

    莫冰玩笑:「心動了?」

    姜九笙很是坦蕩:「嗯,想私藏。」

    電梯門將合,絲絲門縫裏,那隻她想私藏的手毫無預兆地,撞進了她眼底。

    時間似是靜止了一下,四目相對,都失了神。

    這雙手無論何時,都能驚艷了目光。姜九笙不露聲色地把視線挪開,開口問好:「時先生,真巧。」

    時瑾進了電梯,站在姜九笙身側,隔了兩步距離:「我去超市。」

    姜九笙掛了電話,看了一眼手機:「這個點?」

    「嗯。」

    之後便沒有再對話了。

    在小區門口與新鄰居道了再見,姜九笙便上了莫冰的車,低調的銀色bw—3,開了副駕駛的車門,莫冰抬頭看她:「怎麼也不化個妝?」

    衛衣鉛筆褲,白色板鞋,穿得像個初出大學的素人,素麵朝天,哪有半點藝人的光鮮亮麗。

    姜九笙不大在意:「因為自信。」

    莫冰也不揭穿她,什麼因為自信,就是懶。罷了,所幸姜九笙底子好,即便這樣,也比那些在時尚圈卯足了勁兒的藝人上鏡。

    慶功宴在秦氏旗下的高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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