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殺了她。」狠厲又殺氣騰騰地說,「現在怎麼辦呢?被你看到了。」
宋律師話鋒一轉:「然後,死者姜民昌向我當事人逼近,」他提了提嗓音,「試圖殺人滅口,一不做二不休!」
確實,從視頻里死者姜民昌有明顯的滅口舉動。
宋律師繼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當事人推了死者姜民昌一把,並撿起了地上的刀,刺入死者的腹部,致使昏死,」他頓了頓,高聲總結,「而這屬於正當防衛,若是我的當事人不保護自己,那麼當時死的就有可能是我的當事人。」
法官與陪審團點頭,神色贊同。
宋律師繼續陳詞:「根據證人姜錦禹的證詞可以推斷,當時死者姜民昌並沒有失去意識,地上的出血量也不多,而且法醫的屍檢報告顯示,死者姜民昌的致命傷是顱骨凹陷性骨折,並非我當事人正當防衛的這一刀。」
法官點頭,問:「公訴方檢察官,有沒有異議?」
林檢察官搖頭,不反對二號被告姜九笙的律師陳詞。
宋律師繼續:「法官大人,請傳召我方證人陳杰。」
書記員傳了陳杰上庭,陳杰坐在證人席上,穿一身囚服,理了平頭,看上去很精神。
宋律師問:「陳杰,請問你和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
陳杰回答:「我是這個案子八年前一審的嫌疑犯,已服刑了八年,也是這個案子的目擊證人。」
「能具體說一下當年你所看到的嗎?」
陳杰抬頭,看着法官說:「我當時在溫家行竊完,從後花園離開,看到花房裏有人在哭,就走過去看,見一個女孩蹲在地上,男孩拿着刀,擦乾淨後男孩才帶女孩離開。」
宋律師待他說完,又問:「證人,請問你還認得那個女孩嗎?她在不在庭上?」
陳杰環顧了一圈,指向姜九笙,說:「是被告姜九笙。」
「確定嗎?」
「確定。」陳杰補充,「因為當時印象深刻,所以記得很清楚。」
宋律師又接着問:「再請問證人,當時我的當事人和她的同伴在花房裏待了多久,你親眼看到他們離開了嗎?」
陳杰回憶了片刻,語氣肯定地說:「我站在外面看了不到三分鐘,親眼看到他們離開花房,然後我才走了。」
「好的,謝謝證人的證詞。」宋律師問完,面向法官,「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根據證人陳杰的證詞,當時我的當事人在正當防衛之後,她的同伴就找過來了,當年的兩個孩子都未滿十八歲,心智並未足夠成熟與理智,尤其是我的當事人,在失去了母親的同時,父親竟還想殺人滅口的情況下,不得已正當防衛刺了自己的養父,也就是死者姜民昌,可想而知我的當事人當時有多驚慌,所以才會選擇逃避,無可厚非地擦去了刀上的指紋,並且立馬離開現場。」
宋律師拿了一份資料給書記員呈堂,並遞給法官。
「另外,這是一份我的當事人八年來的心理治療記錄。」宋律師語氣一轉,痛心又悲切,「我的當事人當年目睹了母親被人殺害,又刺傷了自己的養父,精神一度崩潰,患了嚴重的抑鬱症,並且有自殺傾向,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接受了催眠治療。」他提了提聲音,強調,「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的當事人八年來沒有站出來澄清,因為我的當事人在催眠治療之後,根本不記得當年的命案了。」
到這裏,宋律師道:「我的陳詞結束了。」
法官問公訴方檢察官:「公訴方還有什麼問題嗎?」
林檢察官搖頭:「沒有問題。」
法官又問:「一號被告律師呢?」
孔曹華站起來,做最後的結案陳詞:「我的當事人溫詩好承認過失殺害繼父姜民昌。」
結案陳詞一出來,法庭上便靜了。
姜九笙抬頭,看着坐在對面的溫詩好,她垂着眸,在拭淚。
難怪這麼老實配合,原來她的主張是過失殺人,所以才要裝可憐,博同情,就是不知道她打了什麼主意,居然願意承認殺人罪,過失殺人再怎麼輕判,也是要坐牢的。
孔曹華站在庭前,語氣越來越悲痛:「我的當事人溫詩好出生在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父母恩愛,生活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