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史密斯所說的是一個正式的招待派對,在比弗利山莊希爾頓大酒店舉行,雲集了娛樂圈很多大名鼎鼎的人物。
派對的舉辦者是公告牌,他們在為下個月舉辦的公告牌音樂獎預熱。
羅南跟威爾-史密斯一起走進的宴會廳,也在威爾-史密斯的介紹下,認識了不少音樂圈的人。
比如索尼唱片的總監,環球唱片的發行經理,華納唱片的創意長等等。
相比於荷里活,羅南對流行音樂圈比較陌生,但威爾-史密斯不同,他在進入電影圈之前是一名說唱歌手。
「你好,迪翁小姐。」
羅南在威爾-史密斯的介紹下,與席琳-迪翁握手:「認識你很高興,我非常喜歡你那首《我心永恆》。」
席琳-迪翁禮貌的回應道:「謝謝,這是我的榮幸。」
宴會廳里聚集了太多的人,不說像羅南和威爾-史密斯這種電影圈來湊熱鬧的,單單是歌手就數之不清。
成名的歌手到處都是,就連幾大唱片公司下個階段準備重點推出的歌手,也會在派對上露面。
跟電影圈一樣,流行樂壇拉關係走門路也是常態。
羅南只是跟席琳-迪翁聊了幾句,就去了其他地方,離開的時候,他專門在附近看了看,沒有找到席琳-迪翁的丈夫。
據說席琳-迪翁跟那位大叔12歲相識,沒多久就住在了一起,然後順理成章的結婚……
這才是養成與被養成的最高境界。
能養成一位流行樂壇四大天后,這成就點爆滿。
那位大叔沒有遇到麻煩,估計也是民不舉而官不究。
用非常浪漫的方式來說的話,只要彼此相愛,世俗羈絆又算什麼。
其實這一對也是讓不少人羨慕的,忽略年齡的差距,他們有着娛樂圈極其奢侈的愛情。
或許這麼說也不對,畢竟娛樂圈的愛情隨時隨地都在爆發,猶如疾風驟雨,來時特別猛烈,讓人還沒反應過來時,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媒體上有過報道,據說那位大叔在席琳-迪翁12歲時為了幫她灌錄第一張專輯,賣掉了自己唯一的房產,此後在通宵達旦的工作中,這個溫暖的大叔,漸漸的走進了女孩本是空白的世界。
這很符合人類的定律,畢竟luoli愛大叔。
前段時間那位大叔病重,羅南還在媒體上看到了兩人的宣言。
他對她說,如果我死,
我要死在你的懷裏。
她含淚點頭,我一直在這,
直到你在我懷裏離開。
羅南知道,這兩人實現了彼此的諾言,在大叔死後,席琳-迪翁仿佛鑽出籠子的鴿子,放飛了自我。
luoli愛大叔,大媽好鮮肉。
「我看到了一位老朋友。」威爾-史密斯指了指宴會廳一邊,說道:「我要去那邊,你自由活動吧。」
羅南看了一眼,那邊是三個黑人女孩,其中有個很眼熟。
「去吧。」羅南擺了擺手。
威爾-史密斯笑着離開,羅南剛準備去別的地方,左邊忽然有人說道:「那是真命天女組合。」
聽到這話,羅南轉頭去看,卻是一個身材嬌小的金髮女人。
這女人個頭不高,卻如同阿曼達-塞弗里德一樣,身材比例極好,從側面看過去,貼身短裙勾勒出了近乎完美的背臀曲線。
還有那張漂亮精緻的臉蛋,奔竄着拉丁血統的濃鬱熱情因子,蘊藏着充滿侵略性的搖滾元素。
「我對音樂圈很陌生。」羅南仿佛老朋友一般,很自然的接話:「你認識她們?」
金髮女人上前一步,來到羅南身邊,以眼神示意:「正在跟威爾-史密斯說話的人叫碧昂斯,另外兩個人我不知道名字。」
聽到這熟悉的名字,羅南不禁暗自嘀咕:威爾這個傢伙……
但看到碧昂斯那魁梧的身材和黝黑的皮膚,他只能表示欣賞無能。
這絕對不是羅南對某些膚色有偏見,羅南的想法非常單純,就是不喜歡黑暗中一個人幹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