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君道:「案件在這兩天發生了很大的轉變,已經不是曹律師你所說的那麼簡單。由於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我拿不到小雲的口供。但是根據我和警察的交談,我認為小雲很可能咬了金寄。我查詢了小雲的情況,發現她有咬金寄的必要。或者說小雲沒有退路,沒有其他選擇。」
魏君道:「小雲有一位男朋友,未婚夫,打算明年春天結婚。小雲在本案中第一個選擇:說明真相,那小雲就涉嫌敲詐勒索罪,不僅以後她不能在這行混,而且還要坐牢。第二個選擇:承認自己為了角色和金寄睡覺。這樣其未婚夫不可能會原諒他,必然被業內除名。第三個選擇:小雲受到來自金寄的脅迫,稱:如果不從,就將她的角色砍掉。由於小雲和未婚夫收入比較一般,兩人規劃買房壓力很大,小雲不能失去這次工作。雖然是龍套級的配角,但是因為電視劇又臭又長,她台詞還不少。我查了,她可以拿到七萬多元的演出費。」
魏君道:「在小婷報警之後,小雲只有第三個選擇,那就是咬死別人,才能救活自己。所以現在根本不是金寄願意不願意說明真相,而是金寄懇求真相浮出睡眠。」
曹雲皺眉:「哈……」對涉及的人的立場出現判斷失誤,是讓案件複雜化的原因。第一個判斷失誤是小雲和金寄,他們都沒有想到小婷會報警。第二個判斷失誤是小雲的立場。本案目前有個最大謎題:金寄換角色並不犯法,為什麼搜查四課憑什麼立案偵查呢?沒有立案,就不會引出金寄牆尖案。難道是越三尺以權謀私?
魏君道:「金寄需要的證人就是呂雲,否則他無法解釋所有的一切。更何況有很多證人證明其進入金寄的房間。可是我有些不明白,有證人甚至稱聽見了聲音。」
曹雲想了一會:「你恐怕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魏君看曹雲吸口冷氣:「你意思是,當晚金寄不僅是和小雲商議照片的事,而且還真的交談?」
曹雲搖頭:「我覺得金寄不太可能會這麼做。但是小雲有可能想故意誤導大家:我是有後台的人。千萬不要小看專業表演系畢業的學生。」
魏君:「呂雲是關鍵?」
曹云:「不,我是受人之託,不能把呂雲牽扯進來。寧可官司輸了,寧可金寄去坐牢,上絞刑台,也不能把呂雲牽扯進來……葉嬌,這就是壞律師。」
葉嬌忙道:「不,不是。」
顯然她覺得是,但是知道回答『是』並不合適。
曹雲道:「本案宗旨不是贏官司,是保護呂雲。但是又有矛盾點,做律師必須盡力為僱主服務,不能因為我受人之託就故意讓金寄被黑鍋。兩全其美的唯一辦法:在不用呂雲的情況下,讓金寄無罪。所以資料朝這方面整理。」
魏君道:「證人很多,關鍵是當事人小雲。她如果咬死被脅迫,加上證人舉證,考慮到金寄的前科,還有事後金寄的補償。這官司很難打。我更擔心雞飛蛋打,金寄為了自己清白,把呂雲賣了,賣了之後又救不了自己。」
曹雲道:「說真的,如果我知道案情變化……我還是會答應令狐蘭。」苦笑,這種事推脫不了。
魏君問:「切入點在哪?」
曹雲微微搖頭:「在你說明後,我才算基本了解案情。現在最難解釋的是:為什麼晚上大家快休息的時候,金寄主動去找小雲。」
曹雲發現葉嬌欲言又止,道:「說。」
葉嬌站起來,對兩人點頭:「搜查四課以不可能的罪名刑拘金寄,是不是說明搜查四課目前還沒有把握把案子做成鐵案?」
「你的看法很獨特,很有見地。」還有一個可能,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曹雲沒說穿,走到小黑板處,先寫了金寄名字,而後圍繞金寄寫了,證人,證詞,小雲。曹雲畫箭頭道:「假設三個單位全部指證金寄,證據會收集的非常快。四課已經經過了48小時的補充偵查,可以和檢控官接洽,移交案件,開出逮捕令。按照葉嬌所說,很顯然三者中有人出了問題。」
曹云:「首先是證明金寄進入小雲房間,和證明金寄離開小雲房間時間的證人。這部電視劇演員非常多,絕大部分是女生,大家都住在拍攝場地附近的板房宿舍內。人多,耳多,這部分的證人會非常多,不會是這部分人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