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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日常

    曹雲道:「最開始,我原本也是偏向夫妻合謀。有個事實:野子斷指……不好說,但是我更傾向野子是騙中騙。如果野子是騙中騙,那代表本案除了鏡頭之外還有一名殺手。」

    「不死鳥?」高山杏只知道不死鳥。

    「不可能,不死鳥只用冷兵器殺人,更接近刺客類型。」曹雲道:「既然鏡頭是大聯盟的商戶,代表他能從大聯盟找到合適的人。但是……這麼分析的話,又不符合鏡頭的廣告效果。還是我想多了,應該是夫妻共同詐騙,這新聞非常給力。」

    高山杏問:「你和警察說了嗎?」

    「沒有,我能推測出來的事,警察現在肯定也已經知道了。」曹雲道:「如果我承認我事先就知道此事,不說和他們同謀,包庇,那我的律師費有可能會當作不法所得被追繳,保險公司這種吸血鬼是肯定不會放過我的。所以,為了不惹麻煩,我肯定當作什麼都不知道。」

    a搶劫一台手機,以兩千價格賣給b,a被捕後,假設b知情手機為贓物,那手機會被罰沒,並且b涉嫌犯罪。假設b不知情,b沒有責任,但是手機會被追繳。如果按照這個原則,曹雲的律師費是會被追繳的。

    但是現金不等同物品,a搶了一千塊,花費兩百塊向b買了一個生日蛋糕,後a被捕,兩百元是不會被追繳的。

    兩者性質差不多,b都是通過合法交易獲得了非法所得,但是結果完全不一樣,這就是贓物和贓款的區別。

    門外敲門,開門,雲隱興奮道:「你們知道嗎?野子復活了。」他在外面跑腿,看見了電視新聞,急沖沖跑回來。

    「知道。」高山杏回答。


    雲隱左看看右看看:「再見。」真沒意思。

    東唐的記者比鬣狗還要厲害,野子出現的當時,有記者已經收到了消息。經過全面查證之後,野子復活將本案曝光到了市民面前。

    上泉庭審案幾乎沒有媒體報道的,但是因為出現了大逆轉,媒體的熱情立刻燃燒了起來。有識之士經過分析,很快發現,這有可能是一場夫妻聯手的詐騙案。最有意思的是,現在野子是光明正大的進行保險金詐騙。到底野子能不能拿到這七千萬的保險金,成為了本新聞最大的看點。如果野子拿到保險金,那也代表東唐警方的信譽跌落到低谷。

    於是東唐警方在保險公司的贊助下,開出了歷年罕見的懸賞:三百萬賞金的尋人啟事,尋找的對象自然是上泉。本次事件,被當成二百五的當然是保險公司了,明知道野子詐騙,但是因為法律原因,缺乏證據,也必須再賠付七千萬,一個案子損失了一億四千萬,這是保險公司絕對無法接受的。

    同時,東唐著名律師所之一,司徒律師所正式接下野子的委託,大律師司徒岩成為野子的律師,他正式向法庭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保險公司賠付野子七千萬保險金。

    據小道消息,保險公司威脅警局,如果警方找不到上泉,那麼他們將會把警局告上法庭。因為是警局開具了小野死亡證明。反過來說,如果警察無法證明小野死亡,那就無法告上泉謀殺。

    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個坑,本案吸引了諸多眼球,可以算的上全民關注,吃瓜群眾們已經準備完畢。就看保險公司和野子要怎麼打這個官司了。

    ……

    曹雲其實不太喜歡律師所目前的工作,律師所現在確實有起色,但是主要的業務是普通民事訴訟案。多數案子錢不多,手續和細節繁雜,每個案子涉及的人和事都非常多。一個月下來,曹雲接了四個案子,從僱主的利益來說戰績為三勝一平,拿到手裏的律師費才十二萬。

    十二萬雖然是稅後,但是寒子那邊需要給工錢。另外辦案是需要成本的,車馬費,交通費就不說。有些案件的證人會訛詐律師,給錢了才作證,或者給錢了才告訴你線索。

    相比之下曹雲更喜歡兩種模式,一種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的案子,比如上泉這個案子,曹雲自己個人就拿了將近六十萬,寒子拿了十萬,律師所抽十五萬。另外一種是私人法律顧問,事情少,報酬不錯,客戶都是有錢人,需要打官司又符合了第一種模式。

    只能希望大集團,大機構或者大富豪們,哪天突然慧眼識珠。在此之前,只能



第九十一章 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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