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家的夜晚,五位律師和正房還有子女全部坐在餐桌前,將餐桌當成了會議桌。
正房一聽律師的提議,就怒問:「憑什麼?她是個野種,憑什麼我們要協商。難道這官司打不了嗎?」
張律師做手勢讓正房大青稍安勿躁,道:「打的了,我們幾個人交換了意見,這官司打下去我們贏面是很大的。」
大青疑惑問:「那我們為什麼要和解。」
幾個孩子同聲問:「對啊,為什麼?」
「這是從大家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張律師道:「今天上午下庭後,我和對方律師聊了幾句,大概意思是,他們只是想要點錢,並沒有真正打算分遺產。劉律師查到一件事,二青找了幾個證人,證人證明太郎生前交代過要給二青一千萬。不過對方律師很賊,將一千萬改成了三千萬。也就是說,實際原告只打算要一千萬。」
三青非常不滿道:「我們為什麼要給他一千萬?」
張律師耐心道:「第一點,對方律師不是善茬,二青今天出庭的準備做的非常好,不僅是證詞背的好,而且穿衣打扮,禮貌等方面做的都很得體。反觀我們就有些不理智了。在這種法官為主要核心來判定的案件中,法官主觀看法很重要。第二點,這個官司我們贏面很大,但是不代表必贏,青青和太郎也許還有其他事我們沒有挖掘出來,對方律師因為是一般委託,拿的是死錢,也不太可能願意去和我們拼到最後,甚至是二審。」
劉律師在張律師停頓喝水時候,接口道:「最要命的一點,這種官司原告佔有話題權,他提出一個話題,我們要想辦法反駁這個話題,我們是比較被動的。對方律師顯然看到了這點,他會五花八門的出招。官司這樣打下去,就算我們笑到最後,也不肯定這官司要打多久。一審判我們贏,對方還是可以提出上訴,說不準要拖延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在本案沒有結果之前,也就是無法確定繼承者之前,你們連一毛錢遺產都分不到。按照山青公司目前的總資產,考慮對方要的不是很多,並且準備很充分,所以我們幾個律師商議之後認為,協商和解是最符合大家利益的。」
這一番話分析的非常透徹,讓大家都靜下心下來思考。
大青猶豫道:「一千萬是小錢,但是讓我心裏很不爽。」她明顯偏向和解。
張律師道:「官司肯定是可以打下去的,首先你們要停止內訌,聯合起來一條心。否則真的有可能馬失前蹄。」
大青看自己的幾個孩子:「你們怎麼看?」
三青道:「給她,就當給她買墓地……但是張律師,她拿了錢之後,還會不會再找麻煩。」
「這是不可能的,我們會請求法官出面調解,簽署正式文件,只要她簽字和收到了錢,太郎的遺產就和她沒有任何關係了。」張律師道:「這點我可以保證。」
五青道:「等我們事情處理好後,以後想找她麻煩還不是一句話的事。一千萬能幹嘛?買套房子還得買六區外的。」
張律師呵呵一笑符合五青,繼續道:「我們把事情分成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對方的律師很厲害,我們給她一千萬是一種降低風險的行為。第二種可能,對方的律師水平一般,那我們只是將一千萬先暫時寄在青青的賬戶上,等大家拿到遺產之後,我們再把一千萬輕而易舉的拿回來,如果到時候青青拿不出一千萬,呵呵……」
大家一起看股權最多的大青。
「行吧。」大青點頭,她和青青是沒有半毛錢利益關係的,青青要分的是自己四個孩子的50%。大青會攙和進來原因很主觀,四個自己生的孩子和自己情敵的孩子pk,不能坐視不管。
曹雲是第二天上午接到的電話,他知道邊角料計劃已經成功,曹雲聯繫了二青和青青,在簽訂協議上有一些細節和重點交代,當然他也會出席,只要是讓兩人少說話,少說話破綻就少,只要不暴露出己方弱點,把協議成功簽署下來,自己就算是勝訴了。
……
法院調解廳,法官和兩名法院工作人員坐在五米外,長桌的兩邊分別是本案的原被告。法官是仲裁者,他不會去說服誰接受另外一方的條件,這是不符合其身份定位。他在這裏的目的是作為見證,見證協議簽署過程
第六十章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