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曾經是我們purgatory盤踞之地,在這裏我們創造過奇蹟。一筆閣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林羽並沒有講太多,只是簡單地說了一下。
其實,說的簡單一點,這裏是林羽的地盤。
走過了兩三條街道,路上有很多穿着髒衣服的混混,這些人都是在夜晚打算搶劫的,不過當他們看到是酒吧老闆,卻是不敢任何不敬,大多都是低頭哈腰,還要向他問候。
「王,邋遢鬼就在前面那個公園裏,您去找他吧。」
酒吧老闆指着前方公園前的一張破舊的長椅,說道。
破舊的長椅上坐着一個白人男子,他的身高很矮,一頭栗色的頭髮,長長的不知道修理,亂糟糟的劉海遮着眼睛。
下巴上佈滿了鬍子,而且是從來不刮的那種,臉上蒼白,身上套了一件老舊的羊毛開衫,沾滿了泥土,下面是一條破洞的牛仔褲。
男子安靜地坐在長椅上,椅子上旁邊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手上端着一盤罐頭,男人正在用自己那隻手在撈起罐頭裏的東西往嘴巴里放。
如果不是有人指出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邋遢鬼拉斯廷斯,過路的人都把他當成是一個流浪漢。
「邋遢鬼,你有多少天沒洗澡了?」林羽看到男人之後,忍不住笑了一聲。
邋遢鬼早就聽到腳步聲,但直到聽到這嗓音,才起身,猛地抬頭。
那如同嬉皮士般的頭髮下面,那雙藍色的眼睛,看到林羽的剎那,身體猛地顫抖了一下!
「my lod!」拉斯廷斯單手放在心口,准別鞠躬。
林羽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傢伙,你每天晚上一瓶威士忌的習慣還是沒有改啊,少喝點酒,對肝臟不好。」
「是。」拉斯廷斯每天晚上都要喝一瓶威士忌,這是他的習慣。
林羽之前經常勸他少喝一點,不是因為拉斯廷斯年紀大了,而且一直患有很嚴重的肝病,是林羽教他練氣之後,他的身體才漸漸康復。
拉斯廷斯之前是一個當兵的,靠着自己的努力,成為了非洲僱傭兵之王,可是後來因為肝病嚴重,再也不能執行任務,所以便流落街頭,成了流浪漢。
是林羽收留了他,才讓他能夠有了今天的成就。
「老大,你怎麼會來到這這裏?」拉斯廷斯看到了林羽身後的兩個女人,也微微彎腰。
「拉斯廷斯,來,我介紹一下,這是我的老婆葉心怡,還有這事馬克圖姆的學生千鶴綾。」林羽介紹道。
拉斯廷斯先對葉心怡深深鞠躬,林羽的老婆,對他而言,如同女王。
他又對千鶴綾道:「馬克圖姆這傢伙以前跟我講過,他收留過一個小女孩,想必就是你吧。」
「是的,拉斯廷斯叔叔。」
「快,快,請到我的房子裏說話吧。」
拉斯廷斯也覺得在這麼蕭瑟的街頭聊天不太好,就把林羽他們帶回了自己的房子。
拉斯廷斯的房子如同一個宮殿,進去之後到處都是名貴的油畫和瓷器。
林羽不禁苦笑,這傢伙,外面穿得這麼邋遢,弄得像個流浪漢,房子裏卻搞得像皇宮一樣,這反差也太大了吧。
葉心怡和千鶴綾也驚呆了,這裏面每一件物品都是稀世珍寶,磚石,珍珠,玉石,象牙隨處可見,這裏面隨隨便便一件物品拿出來,都是很多普通人窮極一生都買不到的寶物。
這特麼也太有錢了吧,簡直比皇室貴族還要富裕!
葉心怡在夏國也算是上流社會的,也算是有錢人,可是和這裏一比,簡直是一個天一個地。
千鶴綾輕輕地用中文道:「哥,這邋遢鬼怎麼這麼有錢?」
誰知,邋遢鬼回過頭來,呵呵一笑:「非洲這邊雖然是窮地方,可是越窮的地方發財越容易。
再說,我和老大比,算什麼呀。」
「你聽得懂中文?」千鶴綾驚訝道。
「那當然,我和老大一起征戰了三年,耳濡目染也學會了。」邋遢鬼笑起來如同一個慈祥的叔叔。
「拉斯廷斯在非洲組建了自己的僱傭兵團薩麥爾,是這裏最大的僱傭兵團,賺錢當然容易了。」林羽笑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