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良把手插進亂蓬蓬的頭髮里,兇狠的撓了撓。
「這個版本的哥譚市,感覺不太對勁啊,是『羅盤』出毛病了麼?」
他叨咕着,開始使勁的拍了拍手裏的筆記本,就好像在敲突然失去了信號的電視機一樣。但是最終也沒拍出個什麼玩意來,只能嘆了口氣,將其揣進了兜里。
然後,子良用腳蹬了一下地面,讓椅子滑到了一名人質的面前......
經過這麼一段時間,所有人也都已經明確了,只要配合,這位穿着白大褂的醫生就不會殺人,所以看到子良的動作,大家也都只是下意識的畏縮了一下,並沒有發出什麼尖叫。
「老兄,有煙麼?」子良問道。
在他面前的,是一個典型的上班族,西裝,領帶,偏胖,謝頂,嘴唇青紫,指甲灰黃,一般看到這樣的人,你去問他有煙麼,十個里有八個都會說有,剩下那兩個說沒有的,是人家不想給你。
果然,那人立刻點了點頭,掏出一包煙來,整個遞給了子良。
子良也很不客氣的將這一整包都揣進了自己的兜里,然後用自己的打火機點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你認識布魯斯.韋恩先生麼?」他問道。
「布魯斯.韋恩......」那上班族重複了一下,就好像是在記憶力搜索一個很久都沒有用過的玩意一樣:「啊!當然認識,但是他已經死了,死了好多年了。」
子良的臉色一下子就鬱悶了起來,然後苦大仇深的猛勁嘬了一口煙,這一口生生的讓他嘬出了勞苦民工被拖欠工資之後的頹廢感覺。
說實在的,在這個世界呆了三個月了,每天都有搶劫,兇殺,爆炸,等等事件發生,他以為這裏的日常就是這個樣子,再加上子良整天懶在自己的那間小醫院裏,他還真的就直到現在才發現,原來那個叫「布魯斯.維恩」的男人已經死了......
當然,之所以這種早就應該發現的事情,到現在才弄明白,是因為子良這個人本身對「哥譚」就不是那麼了解,他經歷的世界實在太多太多了,根本就沒有心思去琢磨這其中的某一個———其實,他直到半個月前,才從筆記本里依稀的知道,有個叫做布魯斯.韋恩的富豪,其實就是那個自稱「蝙蝠俠」的怪人。
......
時間又過了一小會。
很快,一陣電話鈴聲就響了起來。子良一個出溜,就來到了另外一個人身旁,那人也很配合的把手機遞了過來。
子良接通電話:「喂,你好。」
「你好子良,我是哥譚警署警署的局長,吉姆·戈登。」電話里傳來了一個很深沉的男性聲音。
「啊啊,真是久仰大名。」子良懶洋洋的說道。
話音剛落!
「砰!」的一聲槍響,
「啊啊啊啊啊————」人群又開始騷亂了起來。
「混蛋!你在幹什麼?」戈登局長被嚇了一跳,聲音里顯得十分的憤怒和驚慌。
子良辨別出了從對方的話筒里傳過來的槍聲和喊叫聲之後,滿意的點點頭:「哦,沒什麼,我只是確認一下你是不是真的在外面。」
「你......好吧,別在做這種事情了!」戈登壓着憤怒說道:「我已經從希爾警官口中了解了大概的情況,你是個聰明人,所以你應該已經明白你是逃不掉的了,由於現在為止你沒有殺人,也沒有造成任何的損失,所以只要你投降,我可以保證為你向法官求情,給你最少的刑期!」他說話的語氣無比的誠懇,還特意往低了壓了壓聲調,營造出「這事賊靠譜」的氣氛。
「啊,謝謝你的好意。」子良叨咕着:「但是我不想領你的情,而且現在你得弄清楚,這裏我說的算。」
「好,你說的算。」戈登局長沉聲說道,其實他也很清楚剛才的那些承諾並不會帶來什麼局面上的改觀,其實只要有點腦子的劫匪都知道,只要沒有人質作為籌碼,警方的一切承諾幾乎都是放屁:「那麼現在我已經如你所願,來到這裏了,你也得表現出一點誠意。」
「哈哈哈——」子良突然笑了起來:「果然是內行,好,說吧。」
「我需要確認
第十章 遵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