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夠幫小魚?」胖阿姨和大爺上下打量陳歌:「你是幹什麼的?腦科醫生嗎?」
「我是開鬼屋的,不過請你們相信我。」陳歌很是誠懇的看向胖阿姨和那位大爺。
「開鬼屋的你跑這扯什麼犢子?趕緊走!」大爺雙手拿着太極劍:「你再不走我可拔劍了!」
「稍安勿躁,給我十分鐘好嗎?就十分鐘。」陳歌拿出自己手機,上網搜到了關於自己幫助警方破案的新聞:「你們看新聞,配圖上和警察站一起的就是我,我真是好人。」
「見義勇為?屢次?」大爺和胖阿姨拿着手機跟陳歌比對了半天,這才相信了陳歌的話:「你找小魚有什麼事?」
「我真的想要幫她,你們能不能帶我去見見她的父母。」陳歌在發現女人身體擁有溫度後,立刻意識到自己要找的鬼應該是照片裏的男孩。
「小魚是在孤兒院裏長大的,她沒有父母。」
「那她有其他的親人嗎?她住在這裏是誰在照顧她?她的房子又是誰提供的?」陳歌感覺以女人現在的狀態,想要獨立生活非常困難,應該有人在照顧她。
「我們從沒聽小魚提起過家人的事情,她是十年前被遺棄在老城區的。當時她還是個小姑娘,一個人站在馬路中間,我和幾位民警將她送到了派出所,後來孤兒院的工作人員過來了,他們不樂意接收小魚,我看不慣他們,就暫時讓小魚住在我家。」胖阿姨人很豪爽,也很善良。
「十年前?」這個時間跨度有點大,陳歌也不知道該如何下手。
十年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很長一段時間,長到足以忘記當時的快樂和憂傷,忘記很多曾經覺得寶貴的東西。
「這十年來,她一直是這個樣子?」陳歌看向樓道口的女人,她雙手拿着照片,眼睛一直盯着照片裏那個沒有面容的男生,她似乎在回憶,又好像只是在單純的看着。
「是的,小魚患有失憶症,為了弄清楚原因,我曾經親自跑到她之前所在孤兒院詢問。那群人說小魚很小的時候記憶力就很差,連同屋小孩的名字都記不住,做事丟三落四,經常犯錯。」胖阿姨嘆了口氣:「我也不知道是他們故意這麼說的,還是這個病確實會自己變嚴重,小魚住到我這裏後,病情加劇了。」
「失憶更嚴重了嗎?」
「恩,她什麼都在忘記,直到最後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住了,她也是在那天……」胖阿姨說到這裏,停了下來,有些心疼的看了小魚一眼:「也就是在那一天,她開始將名字紋在自己身上,這個名字似乎對她有特殊的含義,她無論如何都不想要忘記。」
「這個名字是誰給她起的?孤兒院嗎?」
「不是,據說方魚在醫院被遺棄時,她的口袋裏塞有二百七十一塊錢,還有一封信,信里她的名字就叫方魚。」過去這些事情,胖阿姨記得很清楚,她對方魚很上心,親自跑了許多地方。
「那封信……」
不等陳歌問,胖阿姨就知道陳歌要說什麼:「那封信早沒了,現在唯一能幫助方魚找到自己父母的線索就是她的名字,就是方魚這兩個字。」
「所以她才會把方魚兩個字紋遍全身?不對,你們肯定是漏了什麼!」陳歌就站在雨中:「素未相識的親生父母不值得一個人這樣去尋找,她記憶深處不願意忘記的是另外一個人,她以為那個人叫做方魚,她不想忘記那個人!」
陳歌示意胖阿姨和大爺到女人身邊:「照片上的這個男生你們認識嗎?」
「臉都沒有,你讓我們怎麼認?」
「可以從體型、身高、頭型等方面看,方魚搬到這裏以後,有沒有這樣一個男生出現過?」陳歌語速很快。
「方魚很少跟人接觸,只是每天晚上都會去市區的公園轉一圈,她怎麼可能認識這樣一個男生?」
「每天晚上去公園?你確定?」
「確定,方魚白天除了看醫生外,從不出門,就是紋身也會在晚上去。」
「你們提供的這個信息很重要。」陳歌明白了一件事:「方魚是在搬到這裏之前,就認識了照片裏的男生,他們一起去過市區的公園。」
方魚看着跟陳歌差不多大,照片裏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