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sir,要不要把他弄進去?」
趙建國端着一個水杯,正好從審訊間門口路過,看見長官一臉不開心的走出來,暗搓搓的提出一個建議。】八】八】讀】書,.2√3.¢o
如果,想要操作的話。
何止四十八小時?
編排一個危險駕駛罪,就可以先把陶成邦送進去半年。
讓長官不開心,赤柱里都沒好日子過!
李少澤略帶笑意的瞥他一眼,搖搖頭道:「不用。」
「馬上放了他。」
剛剛陶成邦第二次選擇,跟第一次的選擇相同,依舊跟他打哈哈,裝無辜,好像什麼事情都沒幹一樣。
像他這種聰明仔,警署里來來去去,每個月都能碰見幾個。
說蠢吧,做事又很周到,說聰明吧,又只是點小聰明。
套路他們?
李少澤有的是辦法!
「yes,sir。」
趙建國神色微動,心裏清楚把陶成邦放出去,長官是要釣大魚的。
「長官,賊車當天逃跑的路線,我們已經成功拼出了。」
「走吧,回去看看路線。」
李少澤拍拍下屬的肩膀,對於他夥計們的行動效率很滿意,兩人一起走回辦公區,各自端着水杯,站在地圖面前。
「當天賊車從海裕街駛出後,經過測魚涌,從中環大道出去,三十分鐘後到達新界的郊外。」
「那裏監控錄影很少,我們只能鎖定大概範圍,夥計們已經趕去搜索。」
趙建國指着地圖上的一個紅色箭頭,那裏是最終的逃跑位置。
李少澤點點頭,看向旁邊的照片:「李鷹打死那個人叫周龍?」
「對,綽號盲龍,是曹楠的手足兄弟,每起案子都有他參與。」
周龍的脖子上有一個青龍紋身,很好辨認他的身份。前幾起案件也有他的參與,只不過,跟曹楠喜歡出風頭不同,手底下的兄弟們都藏很深。
要不是出來做事,平時根本找不到他們人,全部藏在胡建的小漁村里。
「好傢夥,這個曹楠已經成功作案五次,是個悍匪啊。」
「可惜生不逢時,早幾年出道還能跟張子強,葉繼歡他們混一起,組個四大天王多好?」
李少澤笑了笑,看着黑板上曹楠的大頭照跟資料,忽然發現這傢伙還挺機智,每一次動手的地點,都沒有選擇在西區。
趙建國知道以前葉繼歡等人的事跡,面帶笑意道:「如果早幾年出道,現在他都投胎了吧?」
「哈哈哈。-八-八-讀-書,.◇.o≧」
辦公區內響起兩人暢快的笑聲。
這時一個身材健壯的人影,穿着西裝,大步走到刑事部的辦公區門口敲門:「噠噠噠。」
「你好,我剛剛路過旁邊辦事,在街上撿到這個東西,請問是你們的嗎?」
辦公區的玻璃門沒關,夥計們聽見敲門聲,馬上把目光轉過去。
當他們看清門外的人影時,氣氛凝固,趙建國朝向長官投去一個眼神:「李sir。」
李少澤面無表情的回過頭,看見曹楠一幅老實人的面孔後,神色不變的走上前去,接過他手中的證件:「多謝。」
「我會替陸sir幫你申請好市民獎。」
原來曹楠手中拿着的證件,是陸明華掉在地板上的公務人員證。
上面清楚寫着陸明華的姓名、職位、以及貼着照片。
當時在慌亂的qiāng戰中丟失,沒想到曹楠當時還有餘力,能夠順手把證件撿起來……
只不過,曹楠在撿到證件後,心裏也嚇一大跳。沒想到,負責抓捕他的警官,會是保安局的副局長!
這是多大的職位?比警務處長還要大!
出于謹慎,曹楠重新對警隊進行調查,最後得知案件已經轉到刑事部負責。
現任的刑事部長,就是大名鼎鼎的小飛俠。
與其說他是來送證件,倒不如說是在警隊刺探一下情報,如果事不可為的話,早點溜出港島比較好。
現在看見辦公區黑板上的照片,曹楠已經完全可以確定,他已經成為小飛俠的盤中餐了。
」呵呵,沒想到,我在你們這兒這麼出名。」
曹楠把目光從照片收回,笑着打句招呼,以此掩飾心裏的尷尬。
李少澤搖搖頭,一幅無所謂的樣子:「不出名,比你出名的太多啦。」
「別廢話,回去等着領獎就行。」
他拍拍曹楠的肩膀,擺擺手,根本沒把一個小曹賊放在眼裏。
這讓曹楠有點尷尬,扯扯嘴角,整理好西裝的下擺,非常灑脫的講道:「好啊,我等着領獎。」
「去吧。」
「繼續做事。」
李少澤拍拍手掌,夥計們馬上低下頭,開始忙碌手中的活兒。
曹楠走在總署的走廊處,臉色變得非常陰暗。
誰知道李少澤嘴裏的好市民獎,是獎狀呢,還是子彈呢?
他覺得比較可能是子彈!
……
「阿頭。」
「夥計們在新界找到賊車了,要不要過去看看?」
十幾分鐘後,趙建國拿着一份檔案,叫住走廊上抽煙的長官。
「好,去看看。」
李少澤剛剛打完電話,吩咐司馬念祖準備做事,幫忙盯緊一個人。
聽見下屬的報告聲,他把煙頭熄滅,轉身帶着幾名夥計出門。
在等電梯的時候,王素賢忽然走出辦公區講道:「李sir,有人來給陶成邦辦保釋。」
「交足押金,讓他走。」
李少澤回了一句,連都沒有轉。站在旁邊的趙建國小聲提醒道:「長官,我派幾個人盯着他?」
「不用。」
「陶成邦那伙人很機敏,普通的狗仔隊搞不定。」
李少澤彷彿是察覺到下屬眼裏的疑惑,特意補充一句道:「放心,我派人盯着他了。」
「是長官!」
趙建國肅聲應命,走進電梯裏,跟着李sir前去棄車現場。
三十分鐘後,他們開車到達郊外荒地。
由於昨晚暴雨,荒地裏面一片泥濘,天空中還落着毛毛雨。
放眼望去,現場只有兩部焚毀的車殼,以及一些有着拋灑,焚燒痕跡的散亂鈔票。
那些鈔票應該是曹楠等人,燒給盲龍的帛金。
點了點,大概燒掉五百萬港幣。
這五百萬活人拿去花,還能過的不錯,燒給死人的話,可以再起訴一條「故意毀損港元罪」,
786 聰明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