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喲喂,你這就沒意思了啊,陳陽,謙虛什麼,快過來點歌吧!」王大順一臉得意的衝着陳陽喊道。
剛才陳陽在包廂外面坑了他一把,他今天必須要坑回來,不然的話,心裏賊不爽!
沈方婷也拍了拍陳陽的肩膀道:「你去唱吧,今天這個慶功宴,主要就是為你辦的,你要是不上去唱的話,其他人也都不好意思唱了!」
這話說的讓陳陽很是無奈,他嘆了一口氣,走到了點歌台。
王大順看着他道:「你想唱什麼?老哥我現在給你點!」
陳陽想了想,開口說道:「那你就給我點一首《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吧!」
「這麼老的歌?」王大順有些吃驚的問道。
陳陽點了點頭:「老歌才有韻味嘛,你趕緊點吧!」
他很小的時候就出國了,一直在國外呆到最近才回來,所以他腦海裏面的中文歌曲很少,會唱的就更少了,所以他才選了一首自己印象最深刻的《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
他之所以對這首歌印象深刻,是因為他在很長一段時間都覺得自己是一頭孤狼,一頭為了復仇而存活的孤狼。
每次當他感覺快堅持不下去的時候,都會聽這首歌來平復自己的心情。
老王很快就給陳陽把歌給點好了,並且把麥克風遞到了陳陽的手裏。
當前奏聲響起的時候,陳陽閉上了眼睛,他回想起了自己做孤狼的那段日子,心情複雜萬千!
第一個人聲音節到的手,陳陽忽然間睜開了眼睛,開始唱了起來。
「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
「走在,無垠的曠野中。」
「悽厲,的北風,吹過。」
「漫漫,的黃沙,略過。」
……
他的聲音有些沙啞,似乎飽含着傷痛。
這種特殊的聲音,瞬間就把全場人的耳朵都給抓住了,把他們聽的如痴如醉!
小哥唱出了狼的孤傲,而陳陽則是唱出了狼的孤勇和堅韌。
當陳陽一首歌唱完的時候,全場先是沉寂了三秒鐘,隨後才爆發出劇烈的掌聲和歡呼聲,聲音之大,都快要把這個包廂的房頂給掀翻了。
「我的天啊,這唱的也太好聽了!」
「這歌唱的,簡直無敵了,我後悔剛才為什麼沒有把這首歌給錄下來!」
「這唱歌水平也太高了,完全可以位出道了呀!」
一群人聽眾毫不吝惜的送上了自己的讚美。
沈方婷也是一臉痴迷的看着陳陽,她也被陳陽的歌聲的給打動了,迷上了這種聲音。
她站起來衝着陳陽豎起大拇指道:「陳陽,牛逼,再來一首!」
其他人也跟着沈方婷歡呼,讓陳陽再來一首!
陳陽趕緊擺手道:「不來了,不來了,我就只會這一首!」
他會的中文歌確實有限,英文歌倒是會的不少。
但是在這種場合唱英文歌,很容易被人當做是裝逼的表現。
陳陽只想做一個低調的美男子,一點也不想裝逼。
「別介啊,陳陽,你再來一首吧,我還想聽!」沈方婷不依不饒的說道。
她確實是喜歡上了陳陽的歌聲,都快變成陳陽的小迷妹了。
陳陽正準備接着回絕,結果包廂的門忽然被人推開了。
一群人向包廂門口看去,只見一個留着中分漢奸頭的男人走了進來。
沈方婷一臉疑惑的看着他道:「你找誰?」
那人衝着包廂四下打量了一番,隨後搖頭道:「不好意思,我走錯包間了,你們繼續!」
說完之後,那人立刻就轉身離開了。
沈方婷撇撇嘴,繼續衝着陳陽喊道:「陳陽,再來一首吧《披着羊皮的狼》吧,我就喜歡聽你唱歌!」
……
留着中分漢奸頭的人從機車部包廂退出來之後,臉上立刻露出興奮的表情。
他快步跑回了自己的包廂,湊到一個穿着白襯衫、滿臉傲氣的帥哥面前說道:「藍少,我剛才不小心進錯了一個包廂,結果發現裏面全是美女。」
這帥哥正是故事開頭出現,追求林雲溪未果
第106章 《披着狼皮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