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方府出來,天已黑透了。
謝明曦坐在林家馬車上,馬車不疾不徐向前行駛。
林微微盯着謝明曦的臉,一副「不瞪得你說實話我絕不罷休」的架勢。
奈何謝明曦心黑面厚,在林微微的目光逼視下坦然自若:「你一直看着我做什麼?我臉上長了花不成?」
林微微氣悶不已:「喂,你和方妹妹到底在搞什麼鬼?只將我一個人瞞在鼓裏,這可太過分了啊!」
她們三個感情都頗佳。不過,林微微和謝明曦更親近些,和方若夢也更要好一些。一想到兩個最好的朋友背着自己密謀,林微微便彆扭上了。
謝明曦卻不肯露半點口風:「我說了,等過些時日你便知道了。現在你再問,我也不能說。」
事關方李兩家,又是方若夢的私隱,還是不說為好。
林微微只得作罷。
……
一個月後,方李兩家定親之事傳進了各人耳中。
林微微目瞪口呆,許久,才找回自己的聲音:「老天!李默和方若夢……他們兩個,怎麼會定親了?」
謝明曦:「……」
謝明曦神色之複雜微妙,更是難以形容。
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
方若夢一心要避開這門親事,不惜服藥真病一場。為何這門親事,還是落到了她頭上?
其餘少女,聽聞這個消息後,也是一陣驚愕。
李默是李湘如的同胞兄長,眾少女都曾見過他。對他最深的印象都是他對「六公主」一片痴戀……
「其實,對方妹妹來說,這是一門極好的親事了。」秦思蕁率先張口打破沉默,語氣中竟露出一絲淡淡的羨慕。
秦思蕁也在半年前定下親事,未來夫家亦是京城名門。不過,比起李家卻差了一截。
顏蓁蓁的語氣中也飄出酸意:「方姐姐是庶出,能嫁給李家嫡長孫,着實好運道。」
可不是麼?
從這一點來說,這無疑是一門令人艷羨的極好的親事!
盛錦月抿着嘴角,目中閃過一絲嫉恨。
謝明曦從震驚中回過神來,扯了扯唇角:「可惜方姐姐尚未病癒,沒能到書院來。不然,我們可得好好恭賀她一回。」
林微微意味難明地看了她一眼。
午飯後,林微微拉着謝明曦到了自己的寢室里,張口追問:「謝妹妹,你現在總該說實話了吧!方妹妹的病,到底是怎麼回事?這門親事,我怎麼覺得有些蹊蹺?」
事到如今,也沒什麼可隱瞞的了。
謝明曦一五一十地將事情原委道來,末了,無奈地笑了一笑:「我也沒料到,最後和李默定了親的,還是她。」
林微微滿面錯愕,睜圓了一雙眼,良久,才呼出一口氣:「這其中,一定發生了什麼事。」
到底是什麼事呢?
……
方若夢一心避開這門親事,服下藥之後,腸胃失和,食不下咽。只能躺在床榻上養病。
到了上香那一日,羅氏張氏滿心歡喜地帶着各自裝扮得美麗動人的女兒去寺廟上香。途中,和一同上香的李夫人母子「偶遇」,順理成章地結伴同行。
結果,方若梅方若蘭當日皆出了丑。
方若蘭在下轎時,「不慎」被下人絆倒,摔了一跤。大庭廣眾之下,鬧得灰頭土臉,淚眼汪汪。
洋洋自得的方若梅也沒討得了好,在佛像前跪下磕頭時,不知被從哪兒飄出的香灰嗆得咳嗽連連,儀態全無。
羅氏張氏心中俱恨對方暗中出手使絆子,當着李夫人的面,彼此冷嘲熱諷。方若梅和方若蘭也如烏眼雞一般,恨恨地互瞪彼此。
別說李默,就是李夫人也看不下去。
怪不得方閣老最喜庶出的方若夢。方家這兩位嫡女,實在是淺薄上不得台面。
李夫人回府後,便問了李默的心意。李默對兩位方家嫡女也是敬謝不敏,想也不想地說道:「我願娶方若夢。」
方若夢是李湘如的同窗,曾來過李府數回。李默依稀有些印象,只記得是一個眉目清秀性情溫和的少女。素日李湘如也曾提起過方若夢,也沒什麼不妥之處。
於是,這樁親事,便落到了在府里養病未出的方若夢身上。
方若夢一心以為自己養病躲過了此事,樂得清靜地躲在自己的閨閣里,聽着府中有關長房二房爭鬥互掐的消息解悶。暗中偷笑了數回。
方若夢正幸災樂禍地想着,不知李默這朵鮮花會落在方若梅方若蘭哪一坨牛糞上,方大老爺便喜氣洋洋地親自來報了喜訊。
方若夢「驚喜」地當場兩眼一黑,差點暈厥過去。
待回過神來,親娘已紅着眼眶滿面喜悅地將她摟進懷中,在她耳畔哭道:「若夢,你能嫁進李家做長孫媳,娘就是立刻閉眼,也沒半點怨言遺憾了。」
親娘歡欣喜悅的淚水,將方若夢所有的不甘,都逼了回去。
這門親事落到她頭上,是她的運氣和福分。李默沒有半點配不上她,是她高攀了李家嫡孫。
親事已定,婚約已立。她就是再不情願,也沒那個能耐退婚。
……
方若夢親自寫信,將此事的原委告訴了謝明曦:「……這門親事,已經定下了。婚期在來年春日。」
「謝妹妹,或許這就是我的命。我不想認也不行。」
「我沒勇氣反抗祖父的心意,更不忍見親娘失望難過。」
「好在我並無真正心儀之人,除了人算不如天算的遺憾之外,也沒特別傷心。不嫁給李默,我或許就要嫁給一個素不相識從未謀面之人。這樣想來,嫁給李默也沒什麼不好。」
「我雖不喜歡他,對他也無厭惡。」
「親事已定,我再躺着養病,也沒什麼必要。我已悄悄服下你給我的解藥,過幾日,我便該好了。待去了書院,我再和你見面細說。」
這封信,共有厚厚的五頁。
謝明曦看了兩遍,才擱了信。忍不住輕嘆一聲。
人算不如天算!
方若夢的掙扎反抗,反倒促成了這門親事。成了「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贏家」。現在想來,倒像是宿命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