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和的消息很快傳回瀋陽,南朝以一百石萬糧食交換等價的人參和貂皮,不免讓人議論紛紛。
人參在當時,因清朝內務府還沒有走上歷史舞台,價值並未得到充分發掘,積年老山參,最貴也不過幾十兩銀子,更多的普通人參一兩銀子好幾根,這沒什麼好說的。
爭議的重點在貂皮。
事實上在宋代以前,中原王朝很少有穿皮草的,一方面是對於身裹皮毛有種來自於全社會的鄙視,只有蠻夷和底層穿不起絲綢,塞不起綿絮的平民才會穿皮毛,當時的上層講究大袖飄飄,仙風道骨。
尤其是唐宋,道教大興,文人雅士誰不是寬袍闊袖?
另一方面,與氣候有關,唐宋的氣候還是較為溫暖的,對皮草的需求量不大,而明朝受小冰河期影響,氣候嚴寒,皮草需求量大增。
第三是技術原因,明以前的皮革鞣製技術不成熟,穿身上有股腥臭味,稍微有點身份地位的人,沒幾個願意穿,而明朝中後期的手工業已經到了封建社會的頂峰,用硝鞣製皮革,很好的解決了氣味問題,使得皮草在明朝銷量大增。
北京官員穿皮草成了種風尚,李信家裏的女人,誰沒幾件白狐領大貂,那都是千元往上跑的,又自李信當政以來,取消了名存實亡的穿衣等級制度,只要有錢,除了龍袍和官服,穿什麼都行,這很是刺激了富戶商賈對皮草的需求。
就象現代人談生意,開不起豪車見客戶也要租一輛來,才能顯示自身的實力,明末的大商賈出門談生意,皮草是標配。
連千把塊錢一件的皮草都穿不起,還怎麼彰顯出自己的實力?談什麼談?
甚至如翰林之類的窮京官穿不起貂皮,就穿用貓皮染色做出來的假貂皮,價格只有真貂皮的十分之一,手藝好的話,幾可亂真,因這種染貂多數是翰林穿用,又被稱為翰林貂。
滿洲人不滿意的,是貂皮價格。
三十個銀元十張公皮或者十五張母皮!
三十個銀元,抵原先二十兩銀子,是一個城市平民一年的收入,也是一個五口之家維持溫飽的保證,已經不低了,但那時捕捉水貂是非常困難的,遼東天氣寒冷,為了多賺錢,會有很多人冒險在春初和秋末就下水捕捉,惹來一身傷病,甚至還會送命。
通常來說,做一件水貂皮外衣,需要公皮十八張,或者母皮三十張,以一件衣服千枚銀元計算,成本連手工在內,約百枚銀元,這是十倍的利潤啊!
無論是人參還是貂皮,李信都不可能吃虧,而且挖參取貂既辛苦,還稍有不慎會送命,滿人老爺顯然不可能去做這種事,最終都會落到漢人頭上,將會進一步加劇滿漢之間的敵視和衝突。
這也恰好給多爾袞抓住了機會,以出賣大清為由,下詔濟爾哈朗與豪格速回瀋陽,接收迅問。
還在山海關城,二人收到了詔書。
濟爾哈朗眉心緊鎖,負手來回走動。
以他的老成持重,在與李信達成了賣清協議之後,沒有立即回瀋陽,而是強行拽住了如野馬般的豪格,先派人去瀋陽探聽動靜,自己則留在山海關以定行止。
果然,他心中暗道,警覺如狐的多爾袞必然嗅出了非同尋常的意味,這也使他更加認定了皇太極之死有問題。
「皇叔!」
豪格憤怒道:「我等若回了瀋陽,怕是立刻就會被拘押起來,走個形式過下堂,再胡亂定個罪名殺死,兼併你我的部下,此人好生歹毒,不如盡起精兵回瀋陽,他若要戰,就戰上一場!」
「哎~~」
濟爾哈朗嘆了口氣,心裏又恨又為難。
是的,多爾袞的一封詔書,已經盡顯了森森殺意。
政治鬥爭有政治鬥爭的規矩,尤其是皇室內部,暗殺是最讓人不齒的行為,不教而誅也等而下之,多爾袞有攝政王大義名份在手,直接下詔,以堂堂大勢壓迫,你來還是不來?
來了是受死,不來是反叛,因此擺在面前的,只有帶兵去瀋陽這唯一一條出路。
豪格催促道:「皇叔,多爾袞狗賊不給我們活路,哪還須顧忌這顧忌那,你為大局考慮,他怎就不考慮大局,此事唯有快刀斬亂麻!」
第四三二章 衝突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