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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闖王令來(修)

    不知不覺中,三天過去了,這三天裏,每個人都恪守軍令,除了操演、吃飯和睡覺,幾乎足不出營,而李自成雖然對李信的建議下了封口令,奈何軍紀散漫,當時還有些傳菜遞酒的婦女在一邊,這些老娘們兒嘴碎的很,哪管什麼命令,第二天就傳來了開來。

    對於李信的兩條建議,第一條大家都認為是犯了書呆子病,胡言亂語,沒人願意受約束,第二條卻引起了爭議,相當一部分的首領都表示贊同。

    事實上,這條建議對他們也是有利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李闖,有當皇帝的志向,能在南陽過舒心的小日子,又與朝庭達成協議互不侵犯,何樂而不為呢?

    李自成頭痛之極,對李信的殺機也更甚於往日。

    這日清晨,李信營中,有機兵來報,顆粒火藥已經製作出來,李信大喜,連忙帶人過去查看。

    校場中心擺着兩隻竹筐,一筐是普通火藥,另一筐是顆粒藥,二瓤抓起一小把,聞了聞,嘀咕道:「咋和老鼠屎一個樣。」

    李信笑罵道:「你娘的,會不會說人話,信不信給你披上鐵甲,用顆粒藥也能把你轟出個窟窿?」

    二瓤撓了撓後腦殼,訕笑着不吱聲,可那神情分明是不信。

    「先用普通藥,四十步,五十步分別掛甲打!」

    明代一步折合現代1.2米,李信向左右吩咐。

    幾名軍卒搬來木架,分別在四十步和五十步的距離掛上鐵甲。

    又有兩名機兵分別端起鳥槍,填裝火藥,上彈子,笨拙而又緩慢,看的李信直搖頭。

    一名熟練的士兵開燧發槍的頻率普遍在每分鐘兩到三發之間,火繩槍稍慢一點,也在一到兩發,可這兩人,足足用了一分半鐘才做好準備。

    不過並不奇怪,明軍軍紀廢馳,槍械粗製濫造,士兵的地位非常低,尤其是機兵更低,因為作戰按人頭計功,機兵在後面開槍,打死了人也輪不到他們搶人頭,沒誰會用心訓練,大差不差,混口飯吃就行了。

    好在這兩人準頭還是有的,砰砰兩聲槍響之後,全部命中。

    四十步外的鐵甲,50米不到的距離,打出了個凹坑,而五十步外,60米的距離,只打出了個白印子。

    這就是當時鳥槍的威力,不說與同期歐洲的重型火槍能在八十米的距離打穿板甲相比,比之弓箭也遠遠不如。

    但每個人都是一副習以為常的樣子,只是好奇的看着那筐顆粒藥。


    李信又吩咐:「第二隊,用顆粒藥填裝,標靶分別移到六十步和八十步!」

    圍觀人群頓時起了騷動。

    雖然弓箭標稱能射百步,可那是針對神射手而言,天底下又有幾個神射手?絕大多數的弓箭手,有效射程只在五十步左右,即便是建虜精於騎射,也不會超過這個標準。

    要知道,五十步約等於60米,相當於一個標準體育場的兩端,人站在一頭向另一頭射箭,標靶只是一個稍大的點,還要受氣流、風速、戰場干擾與心理狀態等多種因素影響,在五十步外準確命中目標並不容易。

    而如今,居然拿鳥槍去打六十步和八十步?

    那兩人有些緊張,彈子連捅幾下沒捅進去。

    李信安慰道:「這不是考校你們的準頭,而是測試顆粒藥的威力,打不中沒關係,可以多打幾槍。」

    「噢!」

    那兩人好了些,上了藥,紛紛瞄準標靶。

    「砰!」

    第一人開槍!

    硝煙散去之後,六十步標靶處有人喚道:「公子,射穿鐵甲!」

    「什麼?」

    眾人紛紛動容。

    六十步的距離射穿了鐵甲?這是不是意味着用火槍就可以抗住弓箭手了?

    在明軍與建虜的作戰中,建虜身披綿甲,專克明軍火槍,除了威力龐大的三眼銃,尋常鳥槍打不穿,比起弓箭遠遠不如,而三眼銃的缺陷也很明顯,有效射程只有二十來步,裝填也極為困難,在戰場上只能打一發。

    「公子,請看!」

    那人捧着鐵甲快步跑了回來。

    眾人趕忙湊頭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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