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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漢紀六(2)

    釋之從皇上至霸陵,皇上說:「嗨,如果用北山之石為棺槨,再纏以蓖麻之絲,以漆封固,將永遠不會被人打開。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左右都稱善。張釋之說:「假使其中有可動人慾的東西,雖禁錮於南山,猶然有隙。若其中無可欲之物,雖無石槨,又何必擔心有人會動呢?」

    皇上稱善。是歲,遷釋之為廷尉。皇上出門經過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皇上的馬驚了。於是使衛兵把他抓來。交給廷尉審斷。釋之上奏說此人犯蹕,當罰金。皇上大怒說:「此人親驚我的馬匹,幸虧此馬和柔,如果是別的馬,豈不是會讓我受傷?而廷尉只判他罰金。這怎麼行?」

    釋之說:「法律,是天下人共用的法律。如今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如果架空法律,加重懲罰的話,會使法律不能取信於民。如果當時陛下直接使人將他誅殺,臣無話可說。既然將他交給廷尉裁斷,就該按斷。廷尉是主持天下公斷的機構,如果用法不公,則天下用法將沒有一個標準,老百姓將無所措手足,希望陛下明察。「

    皇上沉思良久說:」廷尉應當如此。「

    其後又有人盜高廟坐前的玉環,捕得盜者。皇上大怒,下廷尉案治。釋之按盜竊宗廟服御之物論罪,當棄市。皇上大怒說:」這人太無道,竟然盜先帝的遺物,我之所以將他交給廷尉,就是為了將他族滅,而廷尉竟然依罪,這可不是我們共承宗廟的本意。「

    釋之免冠頓首謝罪說:」按法如此也就可以了,何況按罪的等級就該如此,只是逆順不同而已。今日人盜宗廟之器而族滅,萬一有一天有人取長陵一抔土,陛下將如何給他論法呢?「

    皇上於是說服太后,同意按法執行。

    四年冬十二月,穎陰懿侯灌嬰薨。春正月甲午,以御史大夫陽武張蒼為丞相。張蒼好書博聞,尤其深通律歷。


    皇上召河東守季布。將要以他為御史大夫。有人說他好勇嗜酒難近。季布到了京師,留在官邸中月余,又使他歸郡。季布因此覲見說:」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陛下無故召臣,這一定是有人妄言臣賢而欺陛下。而今臣至而無所受事,使臣歸郡,這一定是有人在毀短臣。陛下以一人之譽而召臣,又以一人之毀而去臣。臣恐怕天下有識之士聽說了,會議論陛下想法的淺薄。「

    皇上默然慚愧,良久說:」河東是我的股肱之郡,我特地召你來存問,沒有別的事。「

    皇上將使賈誼為公卿之位,大臣都毀短他說:」他是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只想要擅權用事,紛亂朝綱。「於是天子以後也就疏遠了他,不用其議。用他為長沙王的太傅。

    絳侯周勃既就國,每當河東守尉巡行至絳,他自畏恐怕被誅,經常背甲,令家人持兵與之相見。其後有人上書告周勃欲反,下廷尉案治。廷尉逮捕周勃按治,周勃大恐,無所置詞。廷吏稍稍侵辱他,他就以千金賄獄吏,獄吏就指點他以公主為證。公主,是皇上的女兒,周勃的世子周勝娶為妻。

    薄太后也以為周勃無反意。皇上朝見太后,太后說:」絳侯誅滅諸呂的時候,手持皇帝玉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如今住在一個小縣,反而會反嗎?「

    皇上既見絳侯的獄詞,就對太后說:」獄吏剛驗問完了,沒事,這就把他放了。「

    於是派人將絳侯赦出。並復其爵邑。

    絳侯既出獄,感慨地說:」我曾經將百萬之軍,然而哪裏知道一個獄吏就如此貴幸啊。「

    五年春二月,地震。

    起初,秦用半兩錢。高祖嫌其重難用,更鑄莢錢。於是物價騰踴。一擔米貴至萬錢。夏四月,改造四銖錢。除去盜鑄錢令。使百姓得以自鑄。賈誼進諫說:」法律本來公正,鑄銅錫為錢,有敢雜以雜鐵者罪當黥面。然而鑄錢的實情是,如果不餚雜取巧,則無利可盈。但稍加摻雜,就可以盈利多多。事有招禍,而法有起奸。如今令細民操造幣之權,各人在家隱蔽制錢,想要禁其厚利微奸,即使黥罪日多,也只會越禁越多。向來民人抵罪,多者一縣數百,還有為官吏所疑,榜笞奔走的許多人。懸法以誘民,使他們進入陷阱,沒有比這事更多的。再者民用錢各郡縣有所不同,或用輕錢,百加許多。或用重錢,平稱不接受。法錢不立,怎能使之統一?如此大為繁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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