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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家原來竟有如此寶貝!

    獵妖隊伍一人兩騎,行進速度很快。太陽才剛落山不久,他們就來到了鎮子外面。一支支火宛若長龍蜿蜒而至,火光映照着幾輛大車上載着的戰利品——那是來自於妖獸的皮毛骨肉,是北地最重要的特產之一。

    每年秋天的獵妖,可以說是北地最重要的事情之一。這一年的收成究竟是好是壞,是過個豐年還是過個荒年,主要就看這一波。

    北地土地貧瘠、氣候寒冷,田地裏面收穫的糧食只能勉強果腹。而冬天又十分寒冷,需要大量的柴火和食物。所以每到晚秋下雪之前,來自中原的商隊就會帶來大量的糧食,用這些魚米之鄉產出的糧食,向北地的人們交換妖獸產出的各種材料。

    妖獸在中原比較罕見,往往一張獸皮、幾塊獸骨,就能換到足夠一個成年人吃上一個月的糧食。對於北地人來說,這就是冬天生死攸關的頭等大事。

    所以北地的壯丁們總是要在秋天出發去,和妖獸們作生死搏鬥,將它們的皮毛骨肉帶回來,換取不可或缺的糧食。

    這當然很危險,甚至於獵妖隊伍若是折損人手不超過兩成,就可以算是喜事。年復一年,不知道多少北地男兒血染荒土,成為了妖獸的食物。

    在北地人看來,這很公平。冬天對於這片大地上的所有生靈都是嚴酷的,大家都需要積攢食物。人需要,妖獸也一樣需要。

    北地人的獵妖,無非是大家爭奪活下去的資源。我贏了,你的皮毛骨肉歸我;你贏了,我的血肉歸你,公平合理。

    所以,北地也出產九州最兇悍的士兵。因為對北地人來說,用性命換取財富、榮譽和地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成功了,是英雄好漢。失敗了,那也沒什麼。反正人總是要死的,早死晚死,區別很大嗎?

    在這片嚴酷的土地上,生命並沒有那麼珍貴。

    但潘龍從不這麼認為。

    他覺得生命是很珍貴的,每一條性命,都該得到尊重。就算是死,起碼也要死得有價值。重如泰山不敢說,輕如鴻毛就太不值了。


    當然,最好的情況,自然是大家都不要死,安安穩穩過日子,共享太平。

    這大約是不可能的,那麼,他就只能優先照顧自己和親人朋友們的生命了。

    在豐收者的歡呼聲和親人死難者的哭泣聲中,潘家一行人回到了家。潘雷讓管家帶上所有人去主持戰利品的處理,只將兒子單獨留下。

    「我想,你一定有問題要問吧?」他笑着說。

    潘龍連連點頭,將自己思考了幾天的問題說了出來。

    聽了兒子的詢問,潘雷笑得更加滿意:「很好!非常好!你能夠想到這麼多,我很滿意。而你不胡亂猜想,只等我回來再詢問,我更加滿意!」

    說完,他有些神秘地挑了挑眉毛:「這樣吧,你猜猜看,我為什麼要掩飾自己受傷的事情?」

    潘龍不假思索地說:「我猜您之前那趟出去的時候,跟什麼人交了手。但對方並沒認出您來,所以您要隱藏自己受傷的事,好妨礙對方追查。」

    他微微皺眉,又說:「但我很納悶,相比身材相貌,武功才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標誌。您的鐵掌功,在方圓千里都是有名的。對方只要跟您交過手,很容易就能追查到您的身份,這樣的掩飾……似乎沒什麼必要?」

    潘雷笑了:「誰告訴你,老爹我只會硬碰硬的鐵掌功夫?」

    潘龍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着父親。

    只見潘雷左手往腰間一抹,緊接着空中便是寒光閃爍,卻是將一把匕首飛快地揮舞,頃刻間至少也揮出了七八劍——他眼力有限,只能看出七八道劍光,想來只怕還要超過這個數目。

    「這……這……」他結巴了兩聲,急忙壓低聲音,問,「老爹您還懂劍術?」

    「呵呵,我豈止是『懂劍術』而已!」潘雷得意地說,「你老爹我最擅長的武功,其實不是鐵掌,而是這左手快劍!」

    「這些年來,我在定豐鎮只展露自己的鐵掌功夫。而當我隱藏身份外出闖蕩的時候,則只用左手快劍。」這位相貌有些粗豪的大漢,露出了狡猾的笑容,「我的另外一個身份,你或許也聽說過——左手劍金彪,那就是我。」



第二章、我家原來竟有如此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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