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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我愛讀書!

    既然潘龍肯賺「小錢」,那班力特老闆自然不會攔着他。不僅不會,他還幫潘龍介紹了幾個工作。

    第一個工作來自於住在旅館樓上的作家盎歇,這個矮人雖然是個牧師,有些實力,但其實卻相當的孱頭。在距離這裏不遠的路上,他讓一個食人魔給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沒有殺死他,而是只搶走了他的腰帶。

    「簡直讓人無法相信!」潘龍找他了解任務詳情的時候,這個矮人吹鬍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對我寫的書毫無興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帶!太過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憤怒的是,那食人魔對你寫的書毫無興趣?」潘龍饒有興趣地問。

    「當然!寫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這僅次於要殺死我啊!」

    「那麼……你希望我怎麼辦?」潘龍問,「把你的腰帶搶回來?」

    「當然!最好還要狠狠地教訓它!讓它知道看不起一個作家,是何等嚴重的錯誤!」矮人大叫,「我會付你一筆錢的,雙倍於它腦袋的價錢,100金幣!」

    潘龍想了一會兒,問:「如果我能夠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着他:「什麼意思?」

    「比方說,如果我能夠把它抓來,讓它當眾承認錯過了一本偉大的著作,並且誠懇地閱讀你的作品並感動到流淚……你能夠多給我一些報酬嗎?」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食人魔不識字。」

    「唉?那你為什麼要生氣?它不識字,要搶你的書也沒用啊。」潘龍覺得自己有點無法理解這矮人的思維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它識字不識字,跟我生氣不生氣,有什麼關係?」

    潘龍閉上了嘴巴,他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弄錯了什麼。

    等他來到樓下,看到正和酒客們相談甚歡的班力特老闆,他覺得,自己應該沒弄錯。

    「老闆。」他湊到班力特身邊,低聲問,「你那個同胞——就是被搶了腰帶的那個。他的腦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給了他一個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個牧師。」

    「牧師怎麼了?」


    「牧師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們不需要思考太複雜的事情。」

    潘龍仰面看天,默默無語。

    (我特麼簡直在冒傻氣!)

    他決定不急着去完成那個沒有腦子的混賬矮人的任務,而是回一趟昨天夜裏大戰的樹林。

    那裏也許還有可以打掃一下的東西。

    問班力特老闆借了一個很大的背包,他趕回了樹林。

    遺憾的是,之前戰鬥的痕跡雖然還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戰利品卻已經都沒了——大概無非是地精或者別的什麼東西,把它們都給拿走了。

    樹林裏面,只有那輛空蕩蕩的馬車還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長時間,最後自己充當馱馬,把那輛馬車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館。

    「你覺得我是應該賣掉這輛車呢?還是應該買一匹馬?」他問。

    班力特老闆回答:「這種輕型馬車不值錢,你想要買的話,15個金幣左右就可以買輛新的。而買一匹馬需要75金幣,你還要買不少豆子,給馬在路上吃。」

    潘龍愣了一下:「這輛車不值錢?」

    「當然,值錢的是四輪馬車,雙輪的不值錢。」

    「大小差很多嗎?」

    「不僅僅是大小的問題,製造難度也不同。這個我也不是很懂,但價格我是知道的。四輪馬車一般一輛車加上兩匹馬,需要250金幣左右。而這種雙輪車,你如果買一匹稍稍好點的馬,比方說一百金幣左右的,讓人家送一輛車都可以。」

    潘龍嘆了口氣:「這麼說,我這麼辛苦把它拖回來,就只賺了15金幣?」

    班力特給他潑了盆冷水:「正確地說沒有15金幣,因為如果你要把它賣給我的話,我最多只能出5個金幣。」

    潘龍被這誠懇的話氣樂了:「那我還不如買匹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馬車!」

    「對啊,我也是



第三十三章、我愛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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