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老鄉諮詢,到巫山參加了開庭。
敗訴了,雖然事實上這筆錢是投資,但是楊洋當初是給他們寫的借條,借款三十萬,每家。
至於兩家欠的裝修款,至於實際上的投資行為,法院都沒支持。因為沒有直接證據。
好在法官也沒有偏頗誰,查了轉賬記錄,只支持了兩家的二十萬實際轉款,再加上法律允許的利息。
張洋這才知道中間曹啟偉和譚玉玲找過楊洋幾次要錢,喝斥辱罵,甚至動過手,但是楊洋都沒和張洋說過,也不讓他去找他們,也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
耽心以後不好見面了嗎?真的有些可笑。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人生的百態。
年底的時候,曹啟偉利用私人關係找了法院的執行庭,把楊洋從學校帶到了法院,逼着她簽了許諾書,答應年底還款不低於十萬。
然後又說要拍賣房子什麼的一大堆,至於私下裏對楊洋如何了楊洋也沒說。
楊洋打電話過來和張洋說,張洋手裏也沒有錢,楊洋把張洋罵了一通。
年底,楊洋湊了兩萬交給了法院,到是也沒發生別的事情。
9年開年,曹啟偉又找法院把楊洋的所有銀行卡全部凍結了,每張上限二十萬。
實際上這已經超出了案件額度,法院違規了,但是也並沒有什麼辦法。
楊洋又找張洋鬧了一通,張洋這才知道楊洋的實際收入,一年工資卡上實際到賬的就有八萬多。
「這麼些年你的錢都花哪去了?我從來沒見過你的錢,吃喝生活買衣服全是我出的,還有你家裏的那些房貸車貸孩子學費補課費,還有你的零花。」
「哪有那麼多?」
「錢呢?」
「……,現在好了,都凍了,要不是我有個直播就得餓死,你有錢給我?」
「慢慢來吧,法院不會動你的房子,他沒那個權力。我打算出去找點事兒做,你也安心上班吧。」
「你要做什麼?」
「看吧,沒太想好。」
三月份,張洋收拾了一下東西,把楊洋的和楊洋能用得上的交給了楊洋的弟弟,自己坐上火車離開了重慶……
十幾年了,在這個城市裏,有過夢想,有過失落,有過快樂,也有過傷痛,但最終,一切都過去了。
做生意不要合夥。
做生意不要用親戚朋友。
做生意不要對員工太好,也不要和員工走的太近。
做生意就要追逐利益,不要去想什麼原則和良心,那東西在這個社會上沒用,只會坑自己。
不要太容易相信別人,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並沒有值得完全相信的人,隨時要加點小心,留點餘地。
不要相信官員,在他們的世界裏人只有能不能利用,不存在別的。
對自己好點兒,除了自己,沒人會真的愛你。
……
9年八月底。
「去晚了,沒買到車票。」楊洋打通了張洋的電話,兩個人在聊天,兩個人已經很久沒聊過什麼了。
「這時候應該提前買,開學,你又不是沒經歷過,總是沒心沒肺的。」
「忘了樣。要是你在,這會兒我應該是往你那去了。」
「呵呵,是吧。」
「你上次在微信上你在等,等什麼?」
「等你來,重新開始。算了。過去了。」
「我工作不要啦?還有三年社保才滿期,再說去你那我能幹什麼?」
「社保可以自己交,這邊聲樂老師的工資基本在萬。還有,為了你,我是把工作辭了的。」
「……,以後你怎麼辦哪?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