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西郊大廈的布丁,這裏全部的員工和張洋都相當熟悉了,他在這過了三個年。
包括觀音橋布丁,三峽廣場布丁,張洋想了一下,這幾年好像和楊洋的日子,大部分都是在酒店裏過的,也沒有了太多的交流,就是相互滿足一下。
兩個人之間,好像除了那方面,已經沒有什麼了。
「你還要回巫山?」
「我不回巫山去哪兒?我現在還能去哪兒?」
「你就這麼待着什麼也不幹了?」
「先待着吧。這幾年下來,我也看明白了,我錯了。做生意就得搞花樣,去蒙去騙,想實實在在的做事,在這個社會是不可能的,活不下去。」
「早就跟你說,你聽我說嗎?」
「呵呵,還有,永遠不要用親戚做員工,永遠不要對員工太好打成一片,更不要把親戚安在重要職位上,論起破壞性,親戚要比外人大的多。」
「永遠不要沒有底線的寵女人,女人寵不出來,只能寵壞,當什麼都變得理所當然的時候,什麼傷什麼痛都是正常的,怪不得別人。」
「說的好像你挺寵我似的。」
「呵呵。」
「普子那邊,還有中央王府的錢什麼時候能要出來?」
「等着吧,得等。慢慢等。」
「就是沒有期限唄?你辦事一直就是這樣,沒有一件事情能處理好的。」
「是,所以離我遠點吧,我不值當。」
「要不你租個房子吧,就在楊家坪這邊,酒店好貴。租個房子好好住下來,我沒事就過來。」
「你不回學校了?」
「要,要上課,以後得正常上班了。我在學校又出不來,一個禮拜忙着跑出來一趟又得進去,一來一回就是一百多兩百塊,也是浪費。」
「嗯,以後不用出來了,不用來回跑,不願意幹的事兒就別幹了,委屈自己幹什麼?」
「那你在這邊租房子不?」
「行,租吧,反正我在巫山也沒事做,還不如來主城。」
「嗯,主城這邊大些,機會多些,看看找個事情做,或者你再去幫人裝修。」
「呵呵,看吧,沒想好。」
張洋開始去找房子。
幾年沒回主城了,到處都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很多地方都變樣了,舊貌換新顏,道路也變了,通了很多路和橋,多了很多小區,張洋已經哪裏都不認識,很多地方已經完全不會走了。
從網上找,去樓盤裏找,也看了一些房子,最後選擇了力揚大廈,上面的合租房。力揚廈就挨着盛世華城,讓張洋感覺自己又回到了原點。
他回巫山搬了家,把楊洋的所有私人東西打包給她寄到了學校,又扔了一部分,搬到了力揚國際。
搬過來以後,楊洋也沒時間過來,十天半個月過來看他一眼,待一個小時。
兩個人之間已經沒有什麼可說的東西了,相對無言。
張洋也出去想找個工作,可是年紀大了,他已經四十五了,很多工作都要年輕人。
裝修這行的工作到是好找,但是他不想做,他真的夠了。
七、八兩個月,楊洋一共過來了五趟,一共待了不到八個小時。
八月底,楊洋直接回了巫山上班,沒來和張洋道別。
張洋沒忍住,在通電話的時候問了一句,楊洋說忘了。
十一,楊洋放假回來先回了家,第三天來張洋這待了半天,然後又是沒有告別的離開。
十一月底,譚玉玲和曹啟偉到法院把楊洋和張洋起訴了,要求償還每家那二十萬,包括利息,每家三十萬。
楊洋聯繫了張洋,張洋寫了應訴書,去找了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