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昂不是單純地勇氣爆發,才決定獨立擊殺那隻狐妖的。
這是一個在冷靜下來之後經過認真的分析和計算,才最終做出的決定。
而要完成這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僅靠自己現在的本事,顯然不夠用,但要學新的本事的話,時間又頂天了只有三天。
他清楚地記得,鄭師叔在授課的時候講過的,修持之人,除了「呼吸法」和「煉體法」之外,最重要的便是四樣東西身、器、咒、靈。
周昂決定選擇其中的器和咒兩種去學習,用來克敵制勝。
「靈」首先排除,因為鄭師叔說過,那個是要到極高的品階,才有可能接觸的東西,自己現在才剛入門,想都不用想。
「身」其實最實用,也是一個修持者最切身的本事,是一切的根基,是丟掉了一切之後最後還能選擇硬碰硬的底氣。
事實上,所謂「呼吸法」和「煉體法」,作為修持之人的根本,練的都是「身」,由此可知這一點的重要性。
但偏偏這個東西是不可能速成的。
掐掉頭,去掉尾,剩下的就是符籙和咒語。
前者是「器」的一種,後者當然是「咒」。
兩者層次不同,但義理相近。
它們都是修持者拋出一點引子,或者說是一點餌料,來調動周邊一定範圍內的靈氣,來幫助自己完成意願的辦法。
比如鄭師叔用一張紙三個字,加一把米,就能「釣」來一隻野雞,肯定是符的一種用法,而他用銅錢換酒買米,則用的一定是咒。
只不過他段位太高,做起來行雲流水,完全沒有施法念咒的感覺而已。
按照鄭師叔的講解,符籙作為一種「器」,是將自己想要通過靈氣完成的意願表達且固定在一定的器物、比如紙上,在合適的時候,再將其釋放的一種法術。
它是需要一定的器物作為載體的,因此等級低於咒。
而咒,唯一的載體就是自身的靈氣。
所謂言出法隨,我一言既出,周邊靈氣隨之攪動,奉我之意,成我之事,是為咒。
毫無疑問,學制符、用符,要比學咒容易。
但時間緊迫,只有不到三天,周昂並不敢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其中的一種上——因為鄭師叔剛說過,這兩種法術,靠的並不是勤學苦練,而是天份和悟性。
所以,他準備第一天先把這兩種東西的基本製備過程先都學一下,然後定下來其中一種,再加以苦練。
大殿之內,敖春無心讀書了,趴在桌子上,下巴磕在手背上,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師伯和師爺爺。
周昂則努力地讓自己平心靜氣,聽鄭桓師叔說話——
「符的使用,共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制符。在製作一道符的時候,由你的筆,將它鐫刻在紙上,作為引子。第二部分,即是在使用之時,你要拿出另外的一半,來調動它,這才算是一道完整的符。」
「制符其實很簡單,心靜如水,感應天地之呼吸,將你的念頭轉成靈氣,寫到紙上即可。」
周昂深吸一口氣,腦中回想着師叔的話,醞釀片刻,提筆就要寫,卻又忽然停下,「可是……念頭怎麼才能轉成靈氣?」
鄭桓蹙眉,攤手,「心念就是靈氣!」
「呃……」
這個話怎麼理解?
理解不了啊!
靈氣就是靈氣,心念則是心裏的想法,這兩個怎麼可能是一回事?
這個時候,鄭師叔又諄諄教導,道「你剛入手,不要嘗試太難的,就寫個最簡單的,你就想着我想吃一隻雞,這隻雞會響應我的心念,因為貪戀我的一把米,而來到我面前!來,寫!」
周昂張口結舌了片刻,卻又不知道該寫什麼。
沒辦法,這就是鄭師叔的授課風格——什麼循循善誘,什麼因材施教,什麼掰開了揉碎了,都是不存在的。
他理解這個東西是什麼,他就告訴你是什麼。
用他的話來說假傳經萬卷,真傳一句話!
還有一句話也是他常說的,那就是道可道,非常道。修持之事,道法之途,本就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你懂了就是懂了,不懂誰也幫不了你!
哦,對了
第二十六章 雞,速來!